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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会计处理 工伤赔偿的会计分录

时间:2023-07-11 05: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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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会计处理 工伤赔偿的会计分录

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算工伤吗?

退休返聘人员,是指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被再次聘用的员工。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 一些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招聘部分退休人员。医生、教师、会计、技工等岗位,退休人员很受用工单位的青睐。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规章规定,男性劳动者的退休年龄为:年满60 周岁,从事井下、高空 、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年满55 周岁;女性劳动者的退休年龄 为:工人年满50 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年满45周岁。公务员 55 周岁。

关手“超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用工关系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司法实践 一直存在争议和分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出台后,对这一问题有了明确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第八条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一九七八年五月三十四日第五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 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步、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成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三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新的工伤比例1月开始执行!!!

我们单位上个月发生了工伤事故,两名职工受伤住院,公司支付了他们一笔慰问金。请问这笔慰问金我们公司是否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财税[]40号文件的规定,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这里所称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超出《工作保险条例》规定范围的均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职工居家办公伤亡算工伤吗#

自新冠疫情爆发开始,全球经济都饱受疫情的影响,甚至很有可能演变为与人类长期共存的状态,而受疫情的影响,每个人的生活与工作等方面均发生着不同程度的改变。例如从线下办公转变为线上办公。

如果员工居家办公时发生伤亡的,属于工伤吗?河南驻马店一则案例给出了参考答案。

8月7日,张某与公司签订两年期劳动合同,从事公司财务工作。

1月30日 ,张某到公司办理补款业务后返回住处。18时19分,张某用微信发送当日收款财务报表,并一直工作交流到当日20时32分。

当日晚,张某其母与儿子沟通,发现联系不上本人,遂报警。附近民警到达张某住处发现其已经猝死。

张某其母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却被人社局以不符合条件为由,拒绝认定工伤。张某其母对此结果不服,起诉至当地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张某系该公司职工,春节期间,按公司安排上班,因疫情原因在出租屋内工作时突发疾病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视同工伤的条件。人社局辩解理由不成立,不予采纳。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也就是说,只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发生工伤的,就应当认定为工伤,即使是居家办公,也是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而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则需要正确理解和把握“工作时间”、“工作岗位 ”的具体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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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推荐#“小赵姐,您这边的情况我们已经报上去了,走工伤保险的话,应该能给您二十万,上面审核完就会给您打到银行卡里。”?公司的出纳小刘带了一篮子水果和一捧花来看我,顺便和我说了我的情况。“二十万?”坐在一旁给我削苹果的母亲听到这个数字马上反问着,似是有些许的不相信。?小刘点点头,看向我裹着层层纱布的断臂,带着几分歉意朝母亲开口:“是的,阿姨,这是我们能为小赵姐申请到最大的数额了,实在抱歉。”?“没有没有,我不是嫌少,就是……就是有点……嗐,没事没事,你也吃个苹果吧。”母亲有些不知所措,将手里削完的苹果递到小刘面前。?“阿姨,我就不吃了,厂里还有工作,我就先回了。”带着几分拘谨,小刘拒绝了母亲的好意,又看了看我,“小赵姐,等我忙完了再来看您。”?我点了点头,想要挣扎着起身送送她,但马上又被小刘按住:“小赵姐,您好好休息吧,别起来了。”?“那你慢走,还有,谢谢你。”我朝她笑了笑,提着一口气把要说的话说完,送走了小刘。?母亲送小刘到门口,折回来又看了一眼门外,将病房的大门关上。“文静,她说能给你二十万,是真的吗?”母亲将苹果切成小块,送到我嘴里,脸上的欣喜愈发明显。?前两天,我们还为了医药费发愁,虽说医保能报销大部分,但剩下的那些也足以让我们焦头烂额。?二十万,可能对于大多数家庭并没有多少,但对于我们家,无疑是雪中送炭。而这二十万,却是用我的一条手臂换来的。我苦笑着闭上眼,但眼前都是那天的场景,永远挥之不去。我进入这家原料厂工作三年,每年厂里都会在招新人的时候讲生产安全,三年来大家都平安无事,我也放松下来,只要按照流程工作,不会出错。?可就在几天前,厂里领导要来视察,让我们打扫一下,刚刚擦过的地面有些湿滑,我没站稳,用手扶了一下,没想到这一下子却直接让我的手进入了粉碎机。?高速旋转的粉碎机连石头都能碎成粉末,手臂才一进去,便被机器绞得死死的,一股钻心的疼痛席卷全身,像是有千万只蚂蚁肆意啃咬,我甚至来不及惨叫,便昏厥在一片血红的世界中。?再次醒来是在医院里,已经残缺的右臂,让我无时无刻承受着痛苦和绝望。可与断骨之痛相比,母亲和丈夫时不时望着我复杂的眼神,更让我恐慌。我感觉自己就是个废人,随随便便就可以被人放弃的废人。心中已经有一个声音在说着:当时为什么不死了算了。这以后的日子,不仅生活要靠别人,就连工作都找不到了。我怎么办,这个家怎么办??这天降的二十万终于让我看到了希望,虽不能让我后半辈子无忧,但至少可以解目前的窘境。?母亲还在一旁欣喜地絮叨着,说这二十万交了我的医药费以后要给弟弟准备点彩礼,马上要结婚了,家里要是拿不出来什么东西,那才叫人笑话。?我看出来她真的很高兴,但这话,却让我心一颤。“文静,我给你炖了一只鸡,医生说你得好好补一补,快来尝尝。”端着保温桶进来的这人是我的丈夫,王立军。“我刚刚在楼下瞧见你们厂里的那个财务,叫……叫什么……刘……”“刘羽笛,”我补充着,小刘刚走没一会,在楼下遇到王立军也很正常。“对,就是这个小刘,和我说你们厂子能赔二十万呢!”王立军手里忙活着,将我的床摇起来再朝母亲说道,“妈,我上楼的时候已经想好了,这二十万够我们在城里付个首付的,我们俩也早就想生个孩子,将来孩子也能在城里念书了,后面的贷款啥的我赚的钱就够了。”?我和王立军说过想要在城里买个房子,将来孩子上学也能在城里读,这样一来,这二十万也算是花在了刀刃上。?可未来贷款的压力更大,城里的房价高得离谱,村里有在城里买了房的,听说首付付了三十万,还要每个月还三千块,还上二十年才能还清。?若是买了房子,这二十万花掉不说,还要再还三五十年的债,不仅要养这一大家子人,还要每个月从腰包…点击卡片继续阅读

“你记得,老子要杀了你。”近日辽宁省灯塔市一位47岁的男性村民,因土地纠纷与村委会积怨已深。后又因孩子分口粮的事被彻底激怒了。该男子持刀追砍并砍死村支书。会计侥幸躲过此劫。警方缉拿时却畏罪自杀。#交流#

据该村村民反映,冯某因为家中的孩子分地事情,多次与村委会发生争吵。冯某也扬言要杀死村干部,这一天终于到来了。

当地警方证实村支书已经死亡。警察为了抓获犯罪嫌疑人冯某,发出了悬赏协查通报。而凶手却在逃亡过程中上吊自杀了。

究竟冯某的杀人动机是什么?以及冯某和村委会的恩怨纠纷,谁是谁非,我们也不得而知,只能期待相关部门查清事实。

但不管有什么样的不可调和的矛盾,都不应该采取这种极端的杀人行为。

@木易聊法

冯某涉嫌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意杀人罪是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中最为严重的一种犯罪。对此,人的本性越是倾向于复仇,法律就越是要严惩。

但是,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冯某已经畏罪上吊,自杀身亡。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撤销案件,或不起诉,或中止审理,或宣告无罪。

具体到本案,犯罪嫌疑人冯某已经死亡,警方就不会再立案了。如果公安机关已经立案,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也应当作出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的决定。而人民检察院如果已经起诉到了法院,那么法院也应该终止审理。如果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是无罪的,那么也应当宣告无罪判决。

显然,本案由于犯罪嫌疑人冯某已经死亡,就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了。但民事赔偿责任还是要承担的。

根据《民法典》继承开始,赔偿优先的原则。

同时《刑事诉讼法》也明确规定,由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所遭受的物质损失,受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另行起诉。

据此,村支书家属有权要求赔偿,#热点点评#

赔偿的范围既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又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此外,还可以要求偿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这里所谓的赔偿优先,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冯某遗留的合法财产,在首先支付村支书家属的死亡赔偿费用以后才开始发生继承。

如果冯某遗留的合法财产不足给付村支书家属的死亡赔偿费用的,那么冯某的家人将不会发生继承。

赔偿仅仅在犯罪嫌疑人冯某留下的合法财产的范围内。并且如果犯罪嫌疑人有年迈的母亲需要支付赡养费或者有年幼的孩子需要抚养费用等费用的。应当为这些人保留生活必需的费用。

本案中冯某因为分口粮和土地,与村委会产生仇怨。可见冯某家庭困难比较多,也不会有什么遗产来赔付村支书家属的。

如果村支书的家属因为冯某没有钱而得不到赔偿或者家属放弃这种赔偿。

那么村支书的家属也可以根据《工伤保险赔偿条例》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工伤赔偿。因为毕竟村支书是在工作中遇难的。

最后想说的是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国家也三令五申,村民的事情无小事。

而本案中的分地,分口粮正是与村民息息相关的头等大事。希望村官们能以此为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工作中能够及时化解纷争,切实把百姓的利益放在首位,让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国家才会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留言评论。#灯塔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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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断了社保,可以补缴吗?今天统一回复!

我以前在某企业工作时,企业为我缴纳的社保没有按照实际工资缴纳怎么办?

别担心,可以按照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核定缴费基数,如果当时的缴费基数偏低,申请差额补缴就行了!

早期为员工参保只缴纳了工伤险,现在员工要求补齐其余四险可以吗?

#会计干货知识##会计报表##财务##做账#

员工猝死属于意外,还是疾病保障呢?社保会不会赔偿?#员工上岗第一天猝死 社保怎么赔#

社保和商保对于猝死的赔偿定义也是完全不同的,很多商业保险会把猝死排除在合同保障范围内,配置了商业保障保险的人,如果没有细看合同保障和责任免除,很容易吃亏,得不到保障赔偿。

社保五险保障中,有针对职工伤害的保障保险,也就是工伤保险,只要猝死认定为员工工伤范畴,就可以得到社保的赔偿,转移财务损失风险。

既然是企业员工,而且已经正式上班了,那就属于雇佣劳动关系,企业需要给员工配置社保保障,这是员工基本权益,而员工上班第一天猝死,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内猝死,这类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都属于工伤范畴,可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获得赔偿。

社保工伤保险的赔偿有哪些呢?一般分为三部分:基本的丧葬补助金,家人亲属的抚恤金,一次性工伤补助金赔偿,工伤保险本质也是一种损失补偿。

那么在商业保险中,猝死是意外还是疾病呢?

商保与社保不同,商保涉及诸多的合同产品,猝死属于疾病保障保险,而不是意外保障保险,如果你买了意外保险,就不能得到保险公司赔偿,如果买的是疾病保险就可以获得赔偿。

但一定要注意看保险合同,如果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没有把猝死纳入疾病保险合同保障范畴,那就得不到赔偿,商业保险买的是一份合同,一定看条款,而社保属于福利保障制度,与商保的商业盈利本质完全不同,要区分主次,社保保障有先,商保次之。#社保#

下班回家的路上受伤,算工伤吗?

问题:

下班回家的路上受伤,算工伤吗?

回复:

您好,问题越简单,回答的难度就越大。如果您是想通过问答得到准确而有针对性的回答,最好把问题提得更清楚、更明白一些。这样既不浪费别人的时间,又能得到有针对性和精准的答案。

下班回家的路上受伤算工伤吗?

不一定。

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一、要看你是怎样受伤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14条第六款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该款规定有三个要件:

(一)、上下班途中;

(二)、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三)、非本人主要责任;

因此,下班回家的路上受伤,如果完全符合以上三个条件,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二、要看你上班的单位是什么单位。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也就是说,工伤发生在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即发生在劳动关系中。

因此,只有在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才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那么,如果下班回家路上受伤,发生在军队、国家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的团体工作人员身上,叫公伤,而不是工伤。

公伤,即因公受伤,受《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调整。公伤的认定条件要比工伤的认定条件更为严格。

单位老张是新聘用的门卫,他今年62岁。会计昨天去买工伤保险,却被告知,买不了工伤保险,超出了60周岁。会计回来告诉领导,怎么办?最后老张说,要不到保险公司给他买一份个人意外险,他去年干的那个单位就是给他买的意外险。

大家说,这样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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