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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揭秘 马太福音 福音书究竟写耶稣承认自己是王没有

时间:2020-03-15 0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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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揭秘 马太福音 福音书究竟写耶稣承认自己是王没有

第27章中文版分成九段,标题分别是:耶稣被交给彼拉多、犹大的死、耶稣在彼拉多面前受审、耶稣被判死刑、兵丁戏弄耶稣、耶稣被钉十字架、耶稣的死、耶稣的安葬、封石妥守。

第一段内容只有两句:

到了早晨,众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大家商议,要治死耶稣。就把他捆绑解去交给巡抚彼拉多。

本段结束。

马可福音中更少,只有一句15:1,内容跟马太福音的差不多。路加福音23:1-2没有说时间,但是加上控告的内容:说耶稣诱惑国民,禁止纳税给该撒,并说自己是基督,是王。如果从前面的内容看,前半句是诬陷,后半句是耶稣自己承认的。不过我们前面说过,吹牛皮一般情况下不犯法,说自己是王并不一定都会判处有罪。

约翰福音却有好几句18:28-32,说众人把耶稣从该亚法那里押解进入衙门,他们自己去不进去,怕染了污秽,不能吃逾越节的筵席。彼拉多出来问什么事,并说你们带回去按你们的律法审问他吧。他们说,他们没有杀人的权柄。最后一句说,这要应验耶稣所说,自己将要怎样死的话了。

犹太人说自己没有杀人的权柄,这显然是不符合事实的。在福音书里有写希律杀死施洗约翰,起码分封王是有杀人的权利的。我们在前面还说过,基督徒曾在犹太古史里添加内容,说大祭司亚那判处耶稣的兄弟雅各等人用石头砸死,虽然这件事是虚构的(这段内容在犹太版的《古代史》都没有,只存在于基督教的版本,而且我们前面介绍过,大祭司亚那早在公元前已被撤职,后来没有再当过大祭司),但是按犹太律法,大祭司肯定是有判处人用石头砸死的权利的,这点我们从旧约的内容也可以看出。

约翰福音为什么要编犹太人没有杀人的权柄、一定要将耶稣交给彼拉多呢,这是为了18:32说“应验耶稣所说,自己将要怎样死的话”。按福音书前面所写,耶稣说自己要死在十字架上,而不是被石头砸死或者杀头之类的。

为什么他们要将耶稣编为钉死在十字架上,我们在前面有介绍过,是因为当时有几个被称为救世主的人被罗马统治者钉死。不过罗马帝国的钉刑并不用十字架,而是用T字架或X字架,基督徒对十字架的崇拜应该是来源于异教徒。在异教徒中,传说有不少英雄被处死于树上、木桩上或十字架上。

为什么他们不把耶稣编成被石头砸死或者杀头之类的呢。他们新枝派其实是反旧约律法的,这点大家应该可以看出,所以他们不会选择让他们的偶像被石头砸死。杀头呢,会造成尸首分离,又好像不大利于复活的传说,所以也不被选择。其实如果按照神理,杀头复活应该也非难事,而且就算被处千刀万剐的“凌迟”、甚至砍成肉酱、挫骨扬灰都能复活才是,否则神法又有什么稀奇呢。只不过限于当时以色列人的想象力,他们能想出在俗世中复活的人还是要全尸的。

第二段,犹大之死:

作者说,这时候,卖耶稣的犹大,看见耶稣已经定了罪,就后悔,把那三十块钱,拿回来给祭司长和长老说,我卖了无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们说,他们说,那与我们有什么相干。你自己承当吧。犹大就把那银钱丢在殿里,出去吊死了。祭司长拾起银钱来说,这是血价,不可放在库里。他们商议说,就用那银钱买了窑户的一块田,为要埋葬外乡人。所以那块田,直到今日还叫作血田。这就应了先知耶利米的话,说,他们用那三十块钱,就是被估定之人的价钱,是以色列人中所估定的,买了窑户的一块田。这是照着主所吩咐我的。

本段结束。

这段话福音书里只有马太福音有,很明显肯定是后来有人编了这故事再添加在马太福音上的。若是按照约翰福音21:20-23所说,犹大起码在耶稣复活的时候还没有死呢,所以这段话的添加时间至少应该晚于约翰福音写成的时间。后面使徒行传1:18-19也有写犹大之死的故事,但是这两个故事除了买田、含义是血田之外,其它没有相同点,可能是不同的阶段形成不同的传说版本。

在本故事中,写犹大后悔,退钱给祭司长和长老不受,然后丢钱在殿里,自己出去吊死,祭司长拿那钱买了窑户的一块田,那块田被叫做血田。而使徒行传写犹大自己拿那个钱买了一块田,然后就一头栽到地上死掉,肚腹崩裂,连肠子都流出来,别人给那块田起名叫亚革大马,在亚兰语里是血田的意思。犹大有没有后悔,谁买的田,犹大是怎么死的,全都不同。

第3句说,耶稣已经定了罪。按故事情节,这段话就不应该加在这里。因为既然要将耶稣送到巡抚彼拉多那里,那么前面自己定的罪就不能叫定了罪,因为彼拉多还没有给耶稣定罪。在这段之后,下两段才写耶稣在彼拉多那里受审和被判死刑呢。所以后来添加这段话的人,应该将这段话插入在后两段之后才合适。

第3-5句说犹大后悔,拿三十块银币回去向祭司长和长老告罪,把钱扔回去,然后出来吊死。后来的作者添加犹大的这个结局,估计是想恐吓信徒,叛教者没有好下场,他会两头不讨好,他会无处容身、无处赎罪,最后凄惨而死。使徒行传里写的死状更惨。当然,不管哪种死法,都是他们编撰的。

第6-10句完全是为了所谓的应验先知书的话而编的。我们现在读的耶利米书里并没有作者所说的这些话,不过撒迦利亚书11:12-13有类似的话,虽然那里说的并不是买田的价钱,而是牧养人的工价,另外三十个银币的价值跟三十舍客勒也不一样,但我们从“估价”,有“窑户”,有“三十舍客勒”这么多的相同点就可以看出跟马可福音作者引用的应该是同一个故事。

经学家说,血田的地址大约是在欣嫩子谷,那里在旧约时期是个抛尸的地方,所以流了很多无辜人的血。经学家所说的未必有根据,但是他们所说的倒给我们提示,也许在以色列人传说中真的有“血田”这样的地方,作者将犹大的传说与“血田”的传说结合起来,形成一个新的血田由来的传说。

我们以前在解读旧约的时候说过,在远古的时候因为有很多人死后无人埋葬,所以很多地方都有像欣嫩子谷一样的丢弃尸体的地方。当然只要有王管辖之地,不是在战争、瘟疫的时候,也不会把尸体随便扔在那里,至少有人会挖坑随便埋葬他们。在我们中国古代,义庄就可以陈放或者代为埋葬外乡人尸体,每个村还设有义祭坛,在清明、冬节之时让人们祭拜这些“孤魂野鬼”,防止他们因没人祭拜而出来危害村民。当然这些只是迷信,其实人死后并不会变鬼。现在人们意外死亡且又无人安葬已经极其罕见,义庄早已不再有,不过义祭坛在农村的路旁应该还很多地方可以看到。

由上我们得知,就算耶稣撒冷真的有所谓的血田存在,其实跟“犹大”是没有关系的,这事物应该自古就有,不是新约之后才有的。

第三段,耶稣在彼拉多面前受审。

作者说,耶稣站在巡抚面前,巡抚问他说,你是犹太人的王吗。耶稣说,你说的是。他被祭司长和长老控告的时候什么都不回答。彼拉多就对他说,他们作见证,告你这么多的事,你没有听见吗。耶稣仍不回答,连一句话也不说,以致巡抚甚觉希奇。

本段结束。

这段话的马可福音版本在15:2-5,路加福音的版本在23:3-5,约翰福音的版本在18:33-38。大家都可以看出,其它版本都只有3、4句,约翰福音却有6句,为什么呢。在三部对观福音书中,耶稣只回答了一句话,彼拉多问你是犹太人的王吗,耶稣说是,其它则一律不答。在约翰福音中,却写耶稣有问必答,回答的话都还挺长。

不管是哪个版本,开始都是写彼拉多问耶稣:“你是犹太人的王吗。”这句话就能看出作者的故事是编造的。彼拉多不是傻瓜,他怎么可能会问这样的问题呢。当时犹太人有四个分封王,这是由罗马皇帝策封的封地之王,在宗教上则有大祭司,前面我们说过,大祭司可以由“巡抚”扶持,这一切彼拉多都是知道的,他怎么可能会问一个普通的犹太人、一个嫌疑犯是不是犹太人的王呢。他就算要问也会这样问:你自称是犹太人的王吗。

经学家也觉得这话问得不对,所以他们说,彼拉多这么问“明显带有一丝讽刺的意味,连口气也显得轻蔑傲慢”。他们说,在三部对观福音书里,耶稣只是保留式的回答:你说的是。如果他把保留的意思说出来,就会像约翰福音写的那样,那个王的意思是跟彼拉多的想法完全不一样的。

明明是对同一件事的记录,怎么才能给一个人的记忆是耶稣有问必答、毫不保留,而给其它人的记忆却是耶稣只保留地回答地一次,然后都是闭口不答呢,经学家对这个问题不知是没想过,还是觉得这些在神来说都不算问题呢。我听有的基督徒就这么说:在人来说,矛盾是矛盾,在神来说,无比锋利的矛既可以刺穿任何盾,而无比坚固的盾也能抵挡任何矛。

其实在约翰福音里写耶稣回答“你是犹太人的王吗”这个问题更保留,他写耶稣这么回答:这话是你自己说的,还是别人论我对你说的呢。你们看,连是不是都没有正面回答,还反问回去。这个反问意思是说,你认为我是犹太人的王,还是别人这么说我的。接下去作者写彼拉多说,我又不是犹太人,意思就是说,我怎么会认为你是犹太人的王呢,我不是你们犹太人,不关心这些。

约翰福音写彼拉多又问耶稣:你做了什么事,你的族人和祭司长要把你抓来这里。然后又写耶稣这样回答: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使我不至于被交给犹太人;只是我的国不属这世界。这话看起来很神秘,其实意思就是说我不是他们的王,我要是他们的王,就不至于被他们抓起来。但是他写什么“我的国”、“我的国”,给人感觉他又好像承认自己是一个王,只不过并不是俗世之王。这句话也可以这样理解:我不会在俗世中称王,所以统治者你们放心吧。

约翰福音写彼拉多继续问:你真的不是王吗(和合本翻译:这样,你是王吗),又写耶稣回答:你说我是王;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就听我的话。这句话结合前面一句的意思是说,我还不是王,我来这里传播真理,是为了在另一世界中当王。

约翰福音最后写彼拉多说一句“真理是什么呢”,就走了,跟犹太人说,没发现耶稣犯什么罪。这话有点这样的意味:说彼拉多不明白耶稣说的是什么,但觉得他说的颇为高深,有点心向往之。(同样的话如果不是出自福音书、而是犹太教的人写的话,那么也可以这么理解:彼拉多看耶稣说话根本不像一个正常人,有病才跟一个精神病人计较,所以就此结束对话。)

由此可见,在约翰福音中说了那么多,但是没有一句写耶稣承认自己是王。为什么这样呢,因为约翰福音的作者他的理念就是极端神化耶稣,他不稀罕让耶稣在俗世中称王。另外,他要编彼拉多有心释放耶稣,也不能在言语上明显把耶稣编得太张狂。

约翰福音写耶稣说了那么多话,三部对观福音书却说耶稣除了承认自己是王之外不说任何话,所以彼拉多就颇觉奇怪。在审讯中犯人不说话是常见之事,不知这有什么好奇怪的,估计作者是少见多怪,只是他对他自己编的故事觉得奇怪而已。

在上一篇文章,我们说作者把祭司长审讯耶稣写得过于文明,除了最后说打他,都没有提到上刑。在这一段写巡抚审讯耶稣同样也写得过于文明,光问几句话就完了,不叫审讯,而应该叫做谈心才对。实际上古代审讯犯人可没有那么文明,要是像约翰福音里面写的那样犯人有问必答还好点,如果什么问话都闭口不言,那上刑是肯定的。

在我们中国常见的刑是打板子、夹手指、上铬铁。西方的也很残酷,比如说我们中国古代有宫刑,他们也有切JJ刑。如果说福音书写耶稣受过这样的刑,那么正常人都不好意思说自己信耶稣。另外据说古罗马有个著名的“浴桶刑”,就是把犯人关在一个桶里,只露出一个头,好吃好喝地供着,他拉的撒的全在桶里,过不了多久,犯人的身体就会泡在他自己拉的粪便里,如果不放出来,最后会全身腐烂而死。这是两个比较变态的刑罚,但是古代是野蛮社会,还有其它很多刑都是很变态的。作者可不能写耶稣审判时受刑罚,否则的话人们的想象力是丰富的,很容易会联想到耶稣不体面的形象,这样就会不利于他们传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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