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万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苍梧县万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为加快苍梧县万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进度,结合工作实际,经报请苍梧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苍梧法院)同意,万锋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提议召开苍梧县万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现将会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8月30日(星期五)上午9:30-12:00。
因签到及安检需要较长时间,特提请各位债权人务必提前30-40分钟到场排队安检。
二、会议地点
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龙城路21号苍梧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
三、会议主持
本次会议由苍梧法院本案合议庭主持。
四、参会人员
苍梧法院合议庭成员、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管理人代表,以及其他特邀人员。
五、会议主题
1.审议并表决《“苍梧建筑装饰材料批发市场”项目楼盘管理及变价方案》;
2.核查债权;
3.管理人做工作报告。
六、参会手续
1.债权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供签到处工作人员核对后方可入场。
2.债权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在签到处提交债权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同样须携带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供签到处工作人员现场核对。
七、特别说明——每位债权人只能允许一人参会
因会场座席限制,只能允许一个债权人派一名参会代表进入会场。如债权人本人或债权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会,请不要再委托代理人或携带陪同人员参会,如债权人本人或债权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到会,请仅限委托一名代理人参会。
届时,管理人工作人员将在会场外的签到处向每个债权人发放一张参会证,参会代表需凭管理人工作人员派发的参会证方能进入会场。
八、其他提示
1.因苍梧法院不允许外来车辆入内,且法院周边停车位极为有限,建议债权人尽量避免亲自驾车前往。
2.因会场在法院内,参会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否则无法通过法院大门的安检。
3.因法院审判秩序对参会人员随身携带物品有严格限制,务必请参会人员不要携带手机、相机、录音、录像器材前往参会。如执意携带前往的,必须在安检口放置到管理人准备的纸箱中(管理人不承担保管责任!),否则将无法通过法院安检,不能正常参会。
4.为确保会议平稳有序进行和统计表决准确,会议正式开始后,管理人可不再接受迟到债权人的签到、入场。
万锋公司管理人通讯方式:
联系人:韦耀辉
电子邮箱:330758802@
联系电话:13005909806
办公及收件地址:梧州市长洲区竹湾路机场路8号锦绣家园西苑18幢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的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
苍梧县万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