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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朋友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一定与自己的农村房屋拆迁有关。现在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很多农村地区都迎来了拆迁,所以在拆迁的过程中,对农民来说
朋友的主要报酬是什么?拆迁过程中应注意什么?
一。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院内土地补偿、院外菜地补偿、装修补偿、地(地下)附着补偿和异地补偿
搬迁,支付搬迁费和搬迁奖励。具体补偿情况如下(不同地区的补偿金额以当地公布的金额为准):
(一)
房屋本身补偿:草房1900元/平方米;砖瓦房240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房2800元/平方米;建筑物3300元/平方米(两层以上)。
二。
宅基地补偿:宅基地
土地补偿。
三。
室外菜地补偿:宅基地室外菜地补偿。
四。
装修补偿:天花板、地板、门窗、墙纸、墙砖、吊灯、卫生间、炉灶等。
5个。
地(地下)附着物补偿:鸡舍、水井、地面、院墙、院内花木、空调、水电表搬迁、铝合金等。
6。
安置补助:每户2万元,包括宅基地、配套设施、租赁费等。
⑦
搬家费用:搬家期间发生的车辆费用。
一种
搬迁奖励:对积极响应搬迁的农民给予的奖励。
2。
农村拆迁补偿如何支付?
拆迁补偿款直接分配给被拆迁农民和农民集体。新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政策明确规定,有条件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费中应当支付给被征地拆迁农民的部分,可以根据拆迁补偿方案,通过发放登记银行卡或存折直接分配给农民。
三。
拆迁补偿过程中应注意什么?
应注意的问题包括拆迁方案是否公开、是否征求被拆迁人的意见、拆迁方案是否合法等。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制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和宣传,并征求社会意见。咨询期不少于30天。
第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民意,及时公布征求意见和修改意见的情况。市、县级人民政府因旧城区改造,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被征收人和社会代表参加听证,并根据听证情况修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