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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政法干部轮训心得体会 基层政法干部培训心得体会(7篇)

时间:2020-12-01 17: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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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政法干部轮训心得体会 基层政法干部培训心得体会(7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主题农村政法干部轮训心得体会一

到底,全镇各村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数15%以上;到底,全镇各村村民小组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30%以上;到底,全镇各村每10户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数50%以上;此后再用2至3年,实现全镇各村每户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的目标。

主要是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和”法律明白人“骨干。其中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对象为所有农户的户主,对于“五保户”等暂时没有符合条件的农户,由村组指定包村干部、村组干部或近亲属代理。农村“法律明白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拥护党的领导,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家风和家庭美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家庭中有一定威信,具有一定法治意识和文化水平;“法律明白人”骨干的培养对象由村委会从村组干部、村妇联干部、农村党员、致富能手、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农村“五老”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村民中遴选。除却具备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和声望,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法治素养,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能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农村“法律明白人”要认真学习法律等相关知识,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熟悉与“三农”有关的法律知识,并带动家庭成员学法;要自觉崇尚法律,敬畏法律,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要自觉覆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要积极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社会新风尚;要深入了解当地社情民意,及时掌握、反映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发现重大矛盾纠份、突发事件苗头,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要积极协助并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劝导、化解工作,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防止矛盾激化、纠纷升级,确保基层社会和谐稳定;要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事务依法、民主管理,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使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动又和谐有序。

农村“法律明白人”由镇集中轮训,每年至少1次,6个课时以上。以村为单位,利用村小学校或村部办公场所等由镇“法律明白人”培训讲师团对该村“法律明白人”进行全面系统地培训。培训教材以新修订的宪法、江西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案释法读本(全省“七五”普法统编教材)以及其他涉农法律法规为主,内容简单实用。由镇牵头建立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微信群或qq群、由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牵头建立该村“法律明白人”微信群或qq群,并邀请镇法律顾问、司法所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等法律工作人员加入微信群或qq群,不定期推送以案释法的鲜活案例。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由实行县级轮训,每年至少2次,12课时。依托即将搭建的省市县乡四级互联互通的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培养工程网络平台,不定期开展专题远程视频培训。

确定为农村“法律明白人”及骨干的人选由镇分批组织任前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其中农村“法律明白人”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由村委会登记造册、建档立卡,报镇领导小组备案,并由镇颁发有关证书和微章;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经培训考核的,由镇领导小组登记造册、建档立卡,报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由其颁发有关证书和微章,签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承诺书、履行上岗宣誓后正式上岗。建立“法律明白人”科学考核机制,将“法律明白人”守法、学习、参与矛盾纠纷调处等情况纳入考核。每年度按照一定比例,评选优秀“法律明白人”并实施激励。实施“法律明白人”动态管理,对违法犯罪的“法律明白人”及时予以清退,并注销其“法律明白人”证书。对条件成熟、利于培育成村民及时吸纳进“法律明白人”队伍予以培育使用。

(一)启动实施阶段(7月-8月)。做好动员部署工作,提升全镇各村村民的知晓度,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摸清各村村民户数和户主学历、就业等情况;按照工作目标,完成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培养人选的选拔、建档等工作;做好培训教材、培训师资、创建微信群qq群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9月-9月)。按照年度培养计划的部署,分期、分批、分层次做好“法律明白人”的集中培训,利用互联网、送法下乡、执法中普法等多种形式做好日常普法,全面提升培养对象的法律意识。分别于、、底,对法律明白人及骨干进行法律知识考核,为考核合格的培养对象颁发证书和微章。

(三)总结考核阶段(10月-12月)。总结推广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过程中出现的典型经验,表彰先进,宣传典型,提升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整体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由镇司法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业务及日常工作。落实镇领导班子成员挂点村,负责指导各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二)明确职责分工。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牵头落实,其他相关人员各司其职;司法所负责日常业务,指导各村制定相应工作培养计划,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三)夯实保障基础。要把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作为夯实基层法治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新农村的重要渠道,把法律人才资源开发与日常组织管理结合起来,把选拔培育与实际使用结合起来,解决法治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镇上将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充分保障。

(四)强化成果运用。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舆论导向作用,组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中出现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全镇上下关心、理解、支持、参与“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良好社会氛围。

主题农村政法干部轮训心得体会二

按照年度考核安排,对照《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现将本人政治素质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坚守初心、听党指挥永葆政治忠诚。参加工作以来,自己的点滴成长,都得益于党的培养、组织关怀。我对党始终心怀感恩,始终牢记入党初心、坚定理想信念、时刻听党指挥,不断树牢“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在理论武装中培塑忠诚,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领会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时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着力把握精神实质、掌握立场方法,不断厚实忠诚底蕴、稳固忠诚之本。坚持在党性修养中锤炼忠诚,时时时刻听党话跟党走,坚决与说空话假话、阳奉阴违、“两面人”等伪忠诚现象做斗争,自觉在思想和行动上划清界限,把对党忠诚落到实处;时时处处讲党性、讲原则,说真话、报实情,严格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我自批评,自觉维护班子团结,用实际行动维护党员形象。坚持在严守纪律中践行忠诚,牢记政治纪律“十不准”、“七个不允许”要求,认真执行党委决策、听从组织号令,坚决抵制“邪音”、排除“噪音”、不听“杂音”,始终与党同心同德,保持一个声音、一个步调。

(二)以头脑清醒、立场坚定铸就政治定力。这些年,能够持续加强思想改造,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重大现实考验面前能够坚定立场、保持定力。始终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行思考,既看表面、又看根源,既看现象、又看本质,抓生态环保、脱贫攻坚、打黑除恶等具体工作,能够首先从政治上考虑,把握政治意义、政治要求、政治影响,保持了政治视野的前瞻性。始终坚持从“明是非”的角度进行辨别,充分认清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在一些所谓自由民主的错误思潮面前,能够保持头脑清醒,绷紧政治敏锐之弦,做到旗帜鲜明、认识清晰、态度坚定;对于正风肃纪、机构改革等热点敏感问题,坚决按上级指示统一思想,对一些小道消息或政治谣言自觉做到不听、不信、不传。始终坚持从“为人民”的深度进行把握,把人民立场作为“立身基石”,正确行使手中权力,选用推荐干部坚持看政绩、看素质、看公论,各项经费都列入预算、集体审议,敏感问题不插手、不授意,做到诱惑面前不动心、人情面前不动摇、秉公用权不任性。

(三)以攻坚克难、敢于斗争挺起政治担当。担当精神是一名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体现。工作中,自己能够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努力以扎实的工作业绩,体现政治担当。围绕发展中心主动尽责,按照“保存量、引增量、扩总量”的思路,积极推进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实现了规模增长向质效并进转变,在省县域经济考评中成绩优异;创新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一些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处置突发事件敢于扛责,今年初,面对席卷全国的新冠肺炎疫情,我临危受命担任疫情防控指挥长,始终以高度的政治站位、强烈的责任意识、迅捷的指挥调控,与时间赛跑、与疫情斗争,迅速扭转被动局面,守护了全市人民的健康安全,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确诊病例全部治愈,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全部清零”目标。处理棘手问题不怕担责,圆满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省环保督察工作,对反馈的102件信访案件,快速反应、及时处理、整改到位;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有效解决了燃煤锅炉治理、秸秆综合利用等群众关心关切的环保问题;坚持把巡视整改落实到行动上。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21项46个具体问题,逐一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逐条对账销号、集中攻坚,累计制定了181项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得到了省委巡视组的充分肯定。

(四)以勤学苦练、实践磨练提升政治能力。工作中,始终坚持学思践悟一体,着力提升思想政治素养。积极投身“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深入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关于**工作的重大论述,深入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坚持边学习边思考,用科学理论指导工作实践、解决工作难题、推动实际工作。坚持以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针对新时期宣传**工作的新特点和新规律,广泛涉猎各种知识,通过书本和网络不断学习研究,借鉴外地经验,学习掌握各类前沿知识,不断开拓视野、汲取经验,提高指导工作的能力。同时,注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着眼于对现实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发展,坚持经常深入基层和群众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寻求破解难题的思路办法。通过不断学习锻炼,使我进一步开阔了视野、丰富了头脑,理论素养、思维能力、业务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指导实践、解决问题、驾驭工作的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五)以严格执纪、从严守规强化政治自律。一年来,自己能够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和节俭意识,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群众与组织的监督。坚持老实为人、诚实处事,坚持自己说真话、报实情,也要求大家有一说一、有二说二,讲成绩不放大,说问题不缩小,以求真务实促进工作落实。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能够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腿,管住自己的手,不该吃的不吃,不该去的不去,不该拿的不拿。坚持在精神上追求高雅、思想上追求淡定、物质上追求简朴,着力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远离喧嚣浮躁,甘于淡泊宁静。坚持交往有度,牢记交往之中有政治、有纪律、有形象。我能够自觉净化“三圈”,交益友不交损友,结友情不结私情,特别是在与地方交往上,不交与工作无关的朋友,切实稳住思想、管住行为、守住清白。同时,能够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一岗双责,在管理自己的同时,对部属也进行经常教育和管理,全年没有任何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一)创新理论武装还不够到位。对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学真悟不够,存在以干代学、急用先学、现用现学的现象,理解领悟表面化、零散化、碎片化;有时以改造客观代替改造主观,内化转化成效不够明显,没有真正进入思想、融入工作、指导实践。

(二)主动对标看齐还不够自觉。对一些重大现实问题思考不够深,没有完全做到“学思用”相贯通、“知信行”相统一。比如,政治建设首位意识还不强,有时政治站位不够高,自觉看齐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筹划部署年度工作,没有对党的政治建设作出专题部署、重点强调;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有时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较少,没有形成跟踪问效、严肃追责的督导机制,压力传导逐级递减。

(三)贯彻决策部署还不够坚决。从政治上把大局、看问题、想事情还没有形成自觉,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我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领会、研究分析不够深,在创新发展思路方面措施不够有力。实施脱贫攻坚战还存在短板,精准脱贫责任没有村实,部分产业脱贫项目论证不够充分;环境污染整治力度还不够大,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件信访案件还有**件没有解决。

(四)严守政治纪律还不够彻底。有时对上级法规政策、要求指示,执行不够坚决主动,强调客观因素多、实际困难多。有时对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风气、模糊论调也有熟视无睹、见怪不怪的情况;对手机和网上的一些灰色论调、虚假信息,虽然自觉不听不信不传,但缺少旗帜鲜明地批驳和斗争。

(五)加强自我约束还不够严格。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上,有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不够自觉,即便是参加党支部会,也是学习讲话、文件、材料多,听大家剖析思想多,听批评意见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自己的党性锻炼。有时对于班子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抱有少管为上、少说为佳的态度,只是点到为止、没能针锋相对,实际上还是党性、原则性有缺失。自警自醒自律还不够自觉,有时重大节轻小节,比如,盲目攀比思想有所滋长,在吃住行方面追求与身份地位相称,有讲面子、讲排场的时候;一些老领导、老同学来,有时为了体现热情,也存在超标准接待的问题。

剖析产生上述问题的根源:一是理想信念坚守不够。觉得自己受党教育培养多年,“三观”基本定型,政治立场、理想信念不会出现大的偏差,没有以凡事从政治上看的觉悟,没有从“总开关”的高度来想的自觉,在学习上坚持经常与精深不够,导致思想认识日趋弱化,人生追求、价值取向出现一定程度的偏移。二是党性修养锤炼不够。在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能够保持清醒,但按照党员先进性要求,加强党性历练还不够自觉,党员意识、宗旨意识、群众意识有所缺失,奋斗精神、奉献精神、进取精神有所淡化,不能时刻以党章党纪约束自己、以先进典型激励自己,自我要求有所懈怠,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没有真正在身上体现出来。三是使命责任担当不够。随着工作年头多,出现了懈怠心理、放松情绪,有时满足于本职工作过得去,开拓进取劲头不足,工作积极主动性不强,考虑个人问题比较多,没有把主要心思、主要精力放在工作上,存在落实靠老套路,应付工作检查务虚功比较多的情况。四是自我要求坚持不够。在日常生活中,还存在“都这样、没必要”的惯性思维,落实规定还存在“差不多、还可以”的宽松标准,防微杜渐、未雨绸缪做的还不够,放松了自我净化、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

(一)始终坚定政治信仰。系统研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吃透习总书记讲话精神,钻研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经典著作,不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结合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做好理论学习灌输,着力在学深学透、把握精髓上下功夫,在落实落地、学以致用上下功夫,真正做到知行合一、言行一致。坚持听党指挥、对党忠诚不动摇,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二)始终坚守立场定力。着力加强政治历练,锤炼政治眼光,在纷繁复杂的形势下,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政治责任感,坚决抵制错误思潮侵袭,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注重发扬斗争精神,面对各类挑战困难、风险考验我,始终保持强烈的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以敢于斗争的革命胆略和善于斗争的科学方略,顽强、坚韧、不懈地扫除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始终坚定人民立场,用心用力解决老百姓最关心的增加收入、扶贫脱贫、医疗健康等切身利益问题,千方百计加快富民步伐,让人民群众有更强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始终坚持担当有为。主动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沉到脱贫攻坚第一线、站在服务群众最前沿,经过多岗位锻炼和基层摔打,在破解一个又一个难事、急事、大事、复杂事上,丰富自己的政治阅历。始终保持昂扬干劲,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好各项工作;保持平和心态,正确对待个人进退问题,不浮躁、不偷懒、不混日子,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工作上。坚持以身作则、亲力亲为,把重难点问题搞明白,把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搞具体,把监督落实的举措抓落地,确保各项工作在基层末端落实。

(四)始终常怀律己之心。积极践行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共产党人价值观,正确对待公和私、义和利、是和非、正和邪、苦和乐、亲和清等问题。不断强化廉政意识、规矩意识和防范意识,管住细微、把住操守。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集体研究,严肃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党管党员、党管干部实效。坚持自身做起、从小事抓起,大项任务冲锋在前、纪律规定遵守在前、处事用权约束在前,真正为大家树好样子,增强党员干部的公信力。

主题农村政法干部轮训心得体会三

为了提升北三里村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加大社会管理力度,进一步美化村内环境,特制定《东枣园乡北三里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一、环境卫生管理的基本原则

以村民为环境卫生管理主体,充分发挥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作用;以市场化运作为手段,将本村环境卫生管理引入市场化、社会化管理。建立以村民自治,市场化运作为核心内容,管理有序,节约高效的环境卫生长效监督机制。

二、环境卫生管理的基本做法

(一)合理划分环境卫生责任区域。将本村范围的环境卫生、农村村民住宅环境卫生和办公场所环境卫生三大部分。公共场所主要包含村组道路、水渠、村内的区间道路、村办公大楼、三个小区和村、社、农民集中居住区周边的环境卫生。农村居民住宅环境卫生包括:农村居民室内环境卫生和住宅四周统一划定区域的环境卫生。办公场所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村内企业、业主和其它单位的环境卫生。

(二)明确职责,按责任区域管理环境卫生,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监督、共同提高。

1、通过议事会商议,并经村民(代表)大会审定同意,以公开招标方式实施市场化管理和运作。保洁公司中标后,

按要求承担全村范围内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和保洁工作。保洁公司的服务状况、服务质量、服务要求由村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站、村监事会和村民代表共同监管。保洁公司按保洁合同履行保洁义务。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站直接向村民议事会和村委会负责并报告环境卫生工作。

2、深入推行农村居民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集中

居住小区居民住宅环境卫生和小区以外的农民住宅环境卫生全部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到户。

3、驻村单位、企业、商家及其他业主的门前环境卫生,按照农村居民住宅门前三包责任制实行。

(三)加强监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的环境卫生管理职责。村域环境卫生要按照上述区域划分情况和管理特性分别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承担下列卫生管理职责:

1、劝阻、制止、纠正乱吐乱扔、乱倾乱倒、乱贴乱画、随地便溺、损坏公共设施和占道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摆摊设点、沿街叫卖、看相算命、流浪乞讨等违法违规行为。

2、及时向村委会和城管管理相关执法部门举报严重影

响乡村清洁、绿化、村容和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并协助执法人员依法查处。责任单位、责任人在其门前三包责任区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的,由村民委员会和城管等执法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三、健全制度,完善环境卫生监督奖惩机制

(一)建立环境卫生奖惩机制。村民委员会在全村设立环境卫生奖励基金。每年从上级下拨给本村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包干经费列支1万元,政府补助2万元作为环境卫生奖励基金,用于奖励爱护环境,讲究卫生的本村村民,主要奖励在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严格推行以奖代补、群众自治的激励制度。

(二)严格实行奖惩挂钩的自我约束制度

一是将环境卫生的管理与农村居民各项评比紧密挂钩。村委会和村民小组组织的各类评比,必须以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站对农户的环境卫生考核结果为基本依据。否则,村议事会有权否决评比结果。

二是保洁公司每年向村委会缴纳1万元保证金,年底由村委会根据村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站对保洁公司的考核情况和村议事会讨论结果确定是否退还环卫保证金。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经费,须提交村议事会讨论,村监事会评定,群众民主评议后,方可按合同支付给保洁公司。

三是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站管理人员,环境卫生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工资补贴与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成效挂钩。每月发放上述人员工资补贴时,每人提取100元,作为环卫管理人员工作绩效考核金,由村监事会和村民代表进行管理和考核,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年终考核结果确定兑现。

四是将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村级工作考核目标,严格考核,奖惩坚决逗硬。

(三)完善监督体系,加大监管力度,健全日常奖励制度。建立以群众自治为基础,村委会、村议事会、保洁公司和全村村民共同参与的环境卫生监督评价新型监管体系。首先是以村民小组和村民小区为单位,组建环境卫生检查考评小组,小组组长和成员全部由村民民主推荐产生,接受村委会和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站指导,村民每天轮流进行环境卫生值班,交叉检查评比和登记。环卫考核小组成员和流动值班村民负责环卫不良现象的整改,并按规定提出处罚意见。处罚由村委会和镇城管中队负责实施。其次是建立环境卫生监督评比制度,由村委会牵头,村议事会和村民代表参与,可以本村环境卫生实行规范、系统的检查和考核评比。再次是建立日常环境卫生检查奖励具体办法:

1、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的,处1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清除。

2、倒垃圾、油污、粪便及敞排污水的,处5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清除。

3、在公共设施、树木和建筑物体上悬挂、刻画、张贴、喷涂各类“牛皮癣”广告的,处5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清除,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4、门厅、地面、墙面污染物、悬挂物不及时清除的,处20元罚款。

5、违规收集、储存、运输、投放或焚烧垃圾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6、践踏花卉、草坪、树木和攀沿行道树、花坛、树池的,处10元罚款,损毁花草树竹的照价赔偿,并处赔偿金两倍的罚款。

7、擅自张挂布幅广告标语或设置气标、气柱、气拱门,越门伸杆搭蓬、放置广告牌匾、晾晒衣物、摆“骑门摊”,占道摆摊设点、堆物作业、搭桌设座、标牌娱乐、拉场卖艺、游动叫卖、饲养禽畜的,责令立即整改,并处50元罚款。、

8、超标排放商业噪声、餐饮业敞排油烟的,处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罚款。

9、户外设置摊点或擅自搭建棚、房、亭等建筑物及修建花台、洗衣台、阶梯、炉灶、水池等构筑物的,一律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

本《办法》是北三里村全村村民环境卫生自治管理的基本准则,由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和解释,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东枣园乡北三里村村民委员会

主题农村政法干部轮训心得体会四

着眼于营造公正为民的执法环境,强化政法队伍建设。始终围绕公正执法树形象这一主题,紧紧抓住“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这个核心,狠抓政法队伍组织、思想、作风建设。下面是关于政法委书记述职述廉报告: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和全县政法部门的同志一起,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发展、率先崛起”的大局和打造“平安枞阳”、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目标,廉洁自律、勤奋工作,努力为我县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创造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现述职述廉如下:

作为政法委书记和分管信访工作负责人,工作中把维护稳定摆在第一位,不断增强“保一方平安”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职责,全力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一)着眼于营造平安和谐的政治环境,切实抓好维稳工作。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把维稳工作时刻放在心上,抓在手里。一是继续深化同邪教组织的斗争,加大侦控和专案工作力度,全年共治安拘留和取保候审各1人。顺利实施了卫星转换工作,确保了“三零”指标。二是妥善处理涉法上访。从改进和完善政法部门信访工作制度入手,加强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坚持了“开门大接访”制度,现场处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基本做到了“人人受到接待,件件得到处理”。全年省市交办的4起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全部实现息诉罢访的目标。三是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坚持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稳妥地参与、配合、处置各类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维护大局稳定。四是维护重要时期的安全工作,率领公安机关圆满完成县“两个会议”、五一、十一、会议期间,工业园区揭牌等重要敏感期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着眼于营造平安稳定的治安环境,组织开展严打斗争。今年以来,先后组织了“打击侵财性犯罪百日会战”、“全县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等一系列行动,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有效保持了全县社会治安的持续平稳。全年公安机关共破获刑事案件780起,抓获刑事犯罪作案人员315人,摧毁犯罪团伙38个成员117人。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108件148人,提起公诉119件176人。审判机关共审结刑事案件143件,判处犯罪分子195人。加大命案侦破力度,努力实现“两降一升”工作目标,xx年年我县7起命案全部侦破。保持了xx年以来现发命案全破的战绩。

(三)着眼于打造“平安枞阳”,积极推进防控体系建设。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动员和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构筑预防违法犯罪的防控网络,大力开展“平安枞阳”创建活动,从根本上促进社会治安的进一步好转。继钱桥“治安联户长”的做法被省、市肯定后,xx年年,组织在全县22个乡镇全面推广,效果明显。进一步加强了城区技防、人防、物防建设,初步建成城区视频监控系统、110技防联网报警系统,全县打防控一体化建设明显完善。

(四)着眼于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全面深入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面排查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对信访疑难问题组织信访部门进行重新审查、处理,做到案结事了。建立解决非正常访问题长效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以领导包案为推动,充分调动各种资源,切实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当地,将上访人员稳控在当地。对容易引发事端、妨碍稳定的各类不稳定因素和重大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信访、综治、维稳和政法有关部门的联动作用,及时掌握,果断控制,妥善处理。特别是针对企业军转干部稳定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政策,做好工作,确保了全县企业军转干部无一人参与串联和上访。全年,共受理群众信访1022件(次),同比下降了29.5%。到市赴省进京上访批次人次大幅下降,其中进京上访批次与人次同比下降83.3%和84.8%。全县信访形势进一步好转。

(五)着眼于营造公正为民的执法环境,强化政法队伍建设。始终围绕公正执法树形象这一主题,紧紧抓住“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这个核心,狠抓政法队伍组织、思想、作风建设。一是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狠抓干警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廉政意识和法制意识等方面的教育,引导和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秉公执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狠抓纪律作风整顿。重点查摆了作风冷硬横、执行禁令不严等方面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行了整改。三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如对县法院民商事案件的审判、执行,县检察院审查批捕、起诉和职务犯罪的侦查,县公安局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及治安、经济型犯罪的侦查等执法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

按照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廉洁自律。同时,认真抓好政法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加强督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着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公检法司民等政法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利用检查指导工作、召开会议之机,教育各部门的领导干部和广大政法干警不断增强贯彻“三个代表”要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思想上、行动上、作风上做到立党为公、执法为民,防止和克服特权

思想。并以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为切入点,组织政法各部门认真查摆自身问题,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确实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二是指导政法各部门把廉政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针对政法各部门不同的`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指导他们分析形势,制定措施,使廉政教育、监督、查究制度化,规范约束了政法干警的行为,防止和消除“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从机制上保证政法各部门规范有序地运转。三是加强源头治理,推进部门作风建设。指导政法各部门根据自身特点,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推行公开、便民、利民的办公流程,增加执法过程的透明度。严格落实公安部门的“五条禁令”、检察机关的“六条禁令”,强化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从源头上遏制贪腐现象的发生。同时,对违法乱纪的干警坚决进行严肃处理,维护了政法队伍的纯洁性。

(二)加强律己,真正做到清正廉洁。淡泊名利、清白做人是我的人生准则。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暂行规定》、“四条纪律”、“八项要求”、“六不准”等要求,不断增强自身素质,自觉维护自身形象。坚持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原则,作为政法委书记,能做到总揽不包揽,果断不独断,平时注重发挥委领导班子成员的作用。坚持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做到相互尊重、信任,相互理解、支持,在机关内形成了团结干事的氛围。作为县委常委,我虚心向领导和同志们学习,向群众和

实践学习,积极主动地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工作,以争取他们对工作的支持,积极加强与人大、政府和政协分管政法工作领导的沟通,求同存异,增加共识,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在干部选拔任用问题上,认真履行县委常委和政法委书记的有关规定,建言献策,选贤任能。在单位财务上,坚持做到开源节流,不滥吃请,节约开支,严把财务关。同时,对亲友和身边的人,教育他们自尊自爱,守纪守规,亲属、身边工作人员没有发生违法违纪现象。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工业立县、农业产业化、全民创业等战略决策,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做到政法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

(一)充分发挥政法机关的服务保障职能。政法各部门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作风,积极探索服务发展的新思路,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成效。公安机关出台了承诺服务、挂牌重点保护、开通绿色通道等措施。进一步加强人口、行业、场所管理,加大治安案件的查处力度,带动了治安管理工作全面规范。检察机关加大了对重点领域、部门的贪腐贿赂犯罪的查办力度,推进反贪腐斗争深入开展。审判机关对涉及经济的各类案件,及时受理,依法审理,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二)进一步优化了招商引资环境。按照“三个有利于”标准,将营造环境、服务发展作为政法工作的“一号工程”,做到招商引资到哪里,跟踪服务就到哪里。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发展的要求,牵头研究制定了有关服务措施,特别是对外商投资及民营企业,做到了保护企业正常秩序、保护员工人身安全、保护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从而建立亲商护商爱商的工作机制,对妨碍招商引资和重点工程建设的人和事,要求政法机关果断出击,重拳整治,真正履行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职能。为优化发展环境,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东部地区和城区社会治安集中整治行动,对顶风违法,阻扰园区建设的事(案)件快速反应、果断处理,确保了园区建设的迅速推进。

(三)扎实抓好联系点工作。针对所联系乡镇的特点,通过调查研究,对镇、村两级干部在经济发展、维护稳定、计划生育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镇村干部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主题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积极探索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多谋加快发展之策,多办利民便民之事,多兴维护稳定之举。

今年以来,虽然做了一些应该做的事,但与党和人民要求、与快速发展的形势、与其他同志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如深入基层不够、参与经济工作不够主动等。今后,我将进一步扬长避短,拔高标杆,努力把工作做好,把形象维护好,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尽绵薄之力。

主题农村政法干部轮训心得体会五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性和根本性的问题。党的五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这是党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新农村建设离不开法制的有力保障,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则是加强农村法制建设的基础性环节。笔者结合目前常州市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情况,深入调查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法律意识,并和农民进行了接触,对一些关乎农民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识进行普及,自己印制了一些简单的法律知识发给农民,使得一些农民能在遇到问题时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虽然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对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但目前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却不尽人意。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民法律知识水平的匮乏。虽然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农民的法律知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由于历史传统和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加上普法宣传流于形式,农民对法律知识的认知仍停留在浅层次的感性认识上,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含义,更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民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心理结构。这种对法律的陌生感决定了农民在遇到问题时一般是拒法律于门外的,更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去解决问题。

二是法律虚无主义思想盛行。虽然我国早已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但在我国农村地区仍然有许多人或多或少存在着有法无法一个样的法律虚无主义观念。笔者在农村调查的时候发现,很多人对一些根本的法律有所了解,比如很多人知道杀人发火是犯法,但是对无照经营等却认为不犯法,更不要说对那些涉及与经济贸易等有关的法律知识了。因此,除一些重大犯罪行为外,农民的社会行为基本上是脱离法律认知而进行的。

三是权利意识淡薄。受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法制在农村的着眼点都是如何加强管理,着重于法的政治统治功能,法律工具主义色彩比较浓重,而忽视了法律维护农民权益这一功能。农民往往只把法律当成是制裁违法犯罪的工具,而忽视了法律保障权利的功能。权利意识淡薄,主体意识模糊,缺乏维护民主权利,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切身利益的意识和实践活动。不少农民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时,或不知道已受到侵害,或虽已知道,却信守“民不与官斗”、“一年官司十年仇”、“吃亏是福”等传统观念,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敢抗争,一味忍让。四是法律在农村缺乏应有的权威。法治社会要求法律至上,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的效力。然而,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法律却没有处于至上的位置;相反,几千年来的封建人治传统已使权力至上的观念在我国农村社会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农村地区呈现出明显的泛权力状态。在权大还是法大的价值取向上,广大农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法律几乎是没有权威的。在农民的心中,政府管理了一切,在日常生活中找政府往往是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远远大于寻找法律救济的比重。

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日益深入,法律在人们生活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位置。经过四个五年普法宣传教育,人们的法律意识也逐步提高。但如上所述,目前我国农民的法律意识总体来讲还十分淡薄,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很大差距。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文化素质低下,影响其法律素质的提高。由于传统和现实原因相互交织,我国农村人口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7年,而城市为12.2年。而在笔者的调查过程中,发现现在农村40岁以上的人群学历在高中以下的占86%,而大学毕业的很少。另据有关报载,目前,我国文盲绝对数高达8507万左右,而其中90%的文盲分布在农村。农民文化水平的普遍低下,必然直接影响到其学法、知法、用法的积极性和实际效果,进而影响其法律意识的提高,阻碍农村法制建设的进程。

二是传统思想的影响。众所周知,我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儒家政治文化观念根深蒂固。虽然自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以后,西方的民主科学思想逐渐传人并影响国民的观念和生活,但直到现在,在我国农村地区受封建思想的影响仍然十分深重。一方面,由于人们仍主要生活在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熟人社会关系中,传统的“无讼”、“和为贵”思想及家族意识等仍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态度。遇到矛盾纠纷时,或忍气吞声,或依靠有威望的长者或村干部依乡规民约来解决。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诉诸于法的,法律在百姓心中占据着很不起眼的位置。另一方面,受“权力本位”思想的影响,不少农村基层干部法制观念淡薄,头脑中“人治”思想作祟,认为法是管老百姓的,而自己却不受法律的约束,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以言代法、以权代法。这种现象进一步加剧了农民对法律价值的非认同感。

三是农业立法的相对滞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的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先后颁布了一系列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为我国农村建设提供了法律支持。但总的来讲,农业立法还相对滞后,立法质量不高,层次较低,很多规范原则性太强,配套法律法规跟不上,缺乏可操作性。农业立法中重行政管理轻权利保护的倾向仍很严重,立法无法充分反映农民的利益。而法律要被人们自觉遵行,必须使主体深切感受到法律是以表达自身需求为前提的。这样的农业立法现状必然会妨碍农民对法的作用的正确认识,难以产生对法的信赖心理,这也是我国农村社会法律价值感无法得到认同的重要原因。

四是法律在农村的实施情况较差。农民法律意识的培养与农村良好的执法、守法、崇法环境密切相关。由于封建法制传统中“行政兼司法”体制的影响,农民在碰到纠纷时首先想到的是找政府,而不是找法院,这不仅使司法独立的实现困难重重,也使司法的终极权威性大打折扣。农民不相信法院,无意诉诸法律,却对用行政手段解决纠纷充满憧憬。而农村的行政执法情况又如何呢?部分基层执法人员素质低下,农村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农村中以权代法、以势乱法、执法违法的现象还普遍存在。乡村执法者的这些形象和执法行为必然削弱法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使人们不再相信、尊重和遵守法律。

主题农村政法干部轮训心得体会六

沈宏同志,是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的一位侦察干警。他从1989年至今在检察战线上辛勤耕耘了15个春秋。十几年来,他凭着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执着追求和真挚热爱,以其饱满的工作热情、踏实的工作作风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忘我工作、乐于奉献,在宁国反贪工作史上谱写了一篇篇绚丽的篇章。他多次获得宣城市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宁国市优秀公务员、本院先进个人等光荣称号,赢得了党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

在反贪岗位上,沈宏同志以其勤奋的工作态度和出色的工作成绩赢得了社会的承认,但他从未因此而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放松对自己世界观的改造。在新的形势下,面对反贪工作日益繁重而复杂的任务,沈宏同志始终坚持政治理论的学习,尤其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纳入自己的学习日程,始终保持一种与时俱进的精神。学习中他注意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精髓,认真对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自觉查找自身在思想上、作风上和组织纪律上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站在更高的层次上重新审视自我,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努力追求自我完善。学习中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到实际的工作任务中去,把自己的工作同党的事业联系在一起,坚定思想信念,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工作,无私奉献。为深入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他还积极参与“执法为民大讨论”的学习活动。在活动中他积极参与,努力撰写学习笔记、学习心得和体会,积极和大家共同交流,从而进一步端正了执法思想,更新了执法观念,牢固树立了严格、公正、文明的现代执法理念,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这些都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实现“加快发展、富民强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创造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落到实处打牢了思想根基,为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

他深知,反腐败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作为反贪干警,讲政治就要坚持有案必办,办案必铁,多办一起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就是对反腐败多做了一份贡献,就是“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一个实际行动。

打铁先要自身硬,这是沈宏同志侦查办案的座右铭。艰苦的磨练和长期的办案实践,使他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逐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办案风格,不论多么坚固的堡垒,他都能攻克,用他的话讲就是“没有攻不破的防线”。

沈宏同志勇于攻坚,敢打硬仗。目前,查办经济犯罪案件,调查难、取证难、处理难。沈宏同志总是迎难而上,主动请缨,哪里有大案要案或疑难案件,哪里就有他的身影。宁国市饮食服务公司、宁国宾馆为国有企业,违反国家规定,虚列支出套取资金,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共计30多万元。犯罪嫌疑人汪某某为其法人代表,其行为涉嫌私分国家资产罪。这一罪名乃是宣城市首例涉嫌私分国家资产罪,沈宏同志主动请战,在举国上下抗击“非典”的关键时期,南征北战几千公里调查取证,克服了经验不足的困难,咨询资深人士,查阅相关案例,顶住了社会压力,终于办下了此案,犯罪嫌疑人汪某某终于得到了有罪判决。

沈宏同志还善于从侦查过程中深挖案中案。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系宁国宾馆的职工,他为了承接部分工程业务,在行贿人郭某某和受贿人宁国宾馆总经理汪某某之间进行沟通、引荐和撮合,使得行贿和受贿得以实现,而且数额巨大,涉嫌介绍贿赂罪。这一犯罪事实被沈宏同志敏锐地捕捉到了,最终以介绍贿赂罪予以全面立案侦查,使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得到了应有的判决。

沈宏同志坚持办案为改革开放大局服务。近些年来,每逢国家有重大改革举措出台实施,他都给予极大关注,注意研究新的犯罪动向,及时地建议立案查办这些案件,不让犯罪分子钻改革开放的空子,用法律武器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今年4月,他成功地查办了宁国市国有汽车客运公司原总经理汪某某趁企业改制之机,进行挪用公款的案件,挪用数额达200万元,令人瞠目。在办案过程中,汪某某企图钻国企改制的空子,其辩护人提出“汪某某是为了企业的成功改制和进一步发展,且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没有挪用的直接故意,挪用公款不能定性”的辩护意见。针对国有企业改革出现的新问题,沈宏同志认真学习研究了国家有关政策,请教了国有企业主管部门和专家学者,确凿地查清了汪某某的犯罪事实,起诉后法院给了汪某某有罪的判决.

沈宏同志在取得了法律大专学历的基础上,并不满足于已有的知识和成绩,而是不断地进行探索和积累,坚持一案一总结,一案一提高。在反贪工作异常繁忙的情况下,他还努力克服工学矛盾,毅然坚持自学法律本科课程以及《侦查学》、《犯罪学》、犯罪心理学》、《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侦查实务》等教程,使自己地法理、法律知识系统化起来,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以期不断提高法律理论水平和侦查技能,继续为检察事业努力奋斗。

综上,沈宏同志在自己的反贪工作中做出了很大的成绩。但他并未骄傲自满、停滞不前。他时常警醒自己,要以自己为鉴、以过去为鉴,这样才能不断进步,不断提高。他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挥自己的光和热,为使反贪工作再上新台阶奉献自己的一切。

祁海军,5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阳泉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

祁海军自入警以来,对公安工作就表现出无限的热爱。政治立场坚定,业务工作踏实。特别是在刑侦大队工作以来,他深深懂得选择了刑警,就选择了奉献,选择了付出,但他无怨无悔,矢志不渝。他常年放弃节假日,主动加班。平时更是与战友们一道,蹲点守候,出差抓捕,总是冲锋,从不计较个人得失。7月,祁海军同志光荣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正式成为一名共产党员。同时,他也担任了刑侦大队的一名中队长。肩上的责任重了,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一丝一毫也没有减退。

他在日常工作中,除了侦办一些大要案件,更多的是和战友们关注一些“民生小案”。4月,他和同事们在办理一起普通的诈骗案件时,通过调查了解,敏锐地觉察到这极有可能是一起系列案件。于是,他及时和战友们梳理案件,研判犯罪嫌疑人。经过他们近一周的摸排,守候,终于将犯罪嫌疑人宋某抓获归案,一举破获系列诈骗案件150余起,涉及金额1000余万元。由于破案及时,使十几名群众免受几十万元的经济损失。

他担任中队长以来的第一起命案,至今记忆犹新。6月,他和战友们在侦办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件中,前期仅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面对死者家属悲痛的眼泪,面对多名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祁海军同志向被害人家属立下誓言,只要有一丝线索,我们就会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他身先士卒,带领同事一遍一遍的摸排线索,从未放过一线可能性。功夫不负有心人,就在他们连续工作近三个月的时候,获得一条重要线索。他们制定侦查方案,连夜赶赴内蒙、北京等地秘密开展工作,最终将涉案的七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无一漏网。有力的保证了案件的正常诉讼,也使被害人家属心灵上得以慰藉。从事刑侦工作十余年来,祁海军和他的战友们共抓获犯罪嫌疑人800余人,破获刑事案件1400余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00余元万,为辖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践行着新时代刑侦民警的忠诚誓言。

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次专项斗争是巩固基层政权,净化社会治安,是历史所趋,民心所向。分局为保证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祁海军同志被任命为打击“扫黑除恶”专业队队长。

祁海军和“扫黑办”战友们面对全新的工作,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始终以昂扬的斗志投入到工作中。仔细核查每一条线索,认真办理每一起案件。,在分局党委的领导下,在“扫黑办”全体民警的努力下,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4个,恶势力犯罪团伙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4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70余起,扣押、冻结资金150余万元。

7月,祁海军和“扫黑办”的战友们在前期调查排的基础上,成立“7.22”专案组,侦办孙某等人组织、领导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专案组成员放弃休息,加班加点,认真走访被害人,调阅卷宗,缜密取证。经过近三个月的艰苦工作,使孙某等人一桩桩、一件件恶行累累的犯罪事实逐渐浮出水面。同时,在市局刑侦、网安等技术部门的配合下,通过专案组全体成员的不懈努力,在北京、吉林、贵州等警方的大力协助下,先后抓获该组织团伙成员17人,其中抓捕组成员两赴东北、三下石家庄,将该组织三名公安部部督涉黑逃犯全部抓获归案。该案的侦破,成为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第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1月开始,县委、县政府在全县政法系统组织开展了第三届“十佳政法干警”评选活动,通过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组织审查、网络投票、集中评审等环节,共评选出了王建飞等10名同志为武山县第三届“十佳政法干警”,并在3月5日召开的县委政法工作会议暨全面依法治县、平安武山建设工作会议上为他们授予了第三届“十佳政法干警”荣誉称号。县委、县政府要求,受表彰的同志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县政法干警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标杆,学典型、找差距、明方向、见行动,以崭新的精神风貌、昂扬的工作状态、一流的工作业绩,为“平安武山、法治武山”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用新业绩献礼建党100周年。

第三届“十佳政法干警”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王建飞

王建飞,男,汉族,出生于1987年12月,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程度,现为武山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反侵财中队民警,一级警司。从警五年多来,该同志以身作则,严以律己,立足岗位工作,在打击新型电信网络诈骗和传统盗抢骗工作中取得佳绩。先后成功侦破县城系列入室盗窃案20余起,打掉盗窃团伙5个,抓获流窜技术开锁盗窃犯罪嫌疑人2人,成功打掉湖北籍电信诈骗团伙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断卡行动中,打掉1个帮助电信网络信息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积极参与侦办武山县“9·14”“12·04”“9·10”等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案件;王建飞凭着对工作的热爱和高度责任感,切实有力的打击和震慑了犯罪,有力保护了人民群众合法财产不受侵害。

张元元

张元元,男,汉族,出生于1982年1月,中共党员,9月参加工作,先后在武山县公安局洛门派出所、公安局禁毒办工作,现任武山县公安局禁毒办副主任。工作中,该同志处处以共产党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以满腔的热情做好禁毒工作,致力于探索新形势下社区戒毒、康复对象帮教工作新路子,用真情和真心教育感化吸毒人员,引导他们吸取教训,洗心革面,鼓励其树立戒毒信心,战胜毒品诱惑,早日回归社会。该同志积极创新禁毒宣传方式途径,营造了全民远离毒品、参与禁毒的浓厚社会舆论氛围。他默默无闻的每一个足迹,都彰显了一个人民警察的奉献与忠诚。被省禁毒委评为“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工作先进个人”、被国家禁毒委评为“全国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工作先进个人”通报表扬;被国家禁毒办和中国禁毒基金会评为“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优秀校外辅导员”。

张建军

张建军,男,汉族,出生于1983年9月,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6月参加公安工作,二级警员,现任武山县公安局咀头派出所所长。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该同志始终扎根基层,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特别是在咀头派出所担任所长期间,以社区警务为抓手,长期带领民警、辅警下乡入户,了解各村情况,排摸矛盾纠纷,检查辖区重点单位、寄递物流行业、出租房屋和走访重点管控人员。全面完成了辖区23个行政村,86个自然村,17349人“一标三实”基础数据的采集,为社区警务全面运行和“一标三实”工作服务实战提供了准确的数据保障。排摸调解辖区矛盾纠纷150起,参与破获治安案件120余起、刑事案件10余起,检查消除内部单位消防安全隐患70余起,出租房屋用电安全隐患100余起,真正实现了辖区秩序好、发案少、损失小的良好社会治安环境,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并多次被武山县公安局评为“先进个人”。

贾冰

贾冰,男,汉族,出生于1987年1月,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武山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贾冰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战斗在侦查工作第一线,先后参与并侦办了“甘j94410”团伙系列盗窃案、“8.13”强奸杀人案、“11.14”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案、“04.07”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07.26”非法经营案等一系列重大案件。近年来,贾冰同志在打击经济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中恪尽职守、勇于担当,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在局党委的倾力培养下,贾冰同志已经成为单位的中坚骨干、精兵强将。他连续多次被武山县公安局评为先进个人和优秀共产党员,被天水市公安局评为十佳侦查员,被天水市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马应宏

马应宏,男,汉族,出生于1977年7月,中共党员,二级警长,一级警督,现任武山县公安局洛门派出所所长。该同志从警来,一直战斗在公安基层所队,始终把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宗旨,忠诚履职、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岗位上,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维护公平、彰显正义,为人民群众做了大量的好事实事,生动诠释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深刻内涵,充分展示了新时期人民警察无私奉献的精神面貌,赢得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近年来被天水市公安局评为先进个人,并记三等功1次、嘉奖1次。由于他在刑警大队负责扫黑除恶工作中成绩突出,7月从刑警大队教导员调任洛门派出所所长,在他的带领下,洛门派出所民警凝聚力、战斗力明显提高,派出所基础工作更扎实,执法规范化、打击管控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兰亮亮

兰亮亮,男,汉族,出生于1984年6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9月参加工作,现为武山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自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始终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新时期公安“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工作职责,全身心投入到公安工作中,完成接处警300余起,办理各类案件60余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100余人,治安巡逻80多次,盘查263人,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90余起,采集维护基础数据50000多条,服务救助群众106人次。疫情防控期间,为了维护辖区稳定、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深入社区、村委,核查100余户500余人,积极配合政府、社区村委输送、劝导高风险区来武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定期隔离。

邓鑫

邓鑫,男,汉族,出生于1988年12月,中共党员,参加工作,现为武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农村道路中队四级警长,二级警司。被武山县公安局评为“先进个人”。自担任中队队长以来,该同志始终以纠正违法违章、疏通交通,全力保障农村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为已任,带着战友们每天守候在交通易堵的路口,使辖区内交通拥堵现象得到缓解,乡村集镇交通管理上了一个新台阶,辖区群众的道路交通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共出警200多次,处理交通违法案件500多起,管辖区域重大交通事故零发案,违法交通的处理公平公正,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运输畅通。

王宏宏

王宏宏,男,汉族,出生于1984年1月,中共党员,9月参加工作,现为武山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干警。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心系群众,履职尽责,扎实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中,先后多次被县司法局和镇政府评为优秀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十九大维稳安保工作先进个人,被天水市政法委评为全市政法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先后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55场次,培训村组宣传骨干120人次,培训法律明白人500多人次,解答法律咨询81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万多份,受教育群众达5万多人次。撰写反映基层法治宣传工作的稿件50余篇,其中4篇被省级司法媒体转发,20余篇稿件被市政法、司法媒体转发。

杨乃红

杨乃红,女,出生于1979年7月,大学本科学历,参加工作,现任武山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刑事检察科科长。开始从事未检工作,从检以来,该同志用心诠释未检工作,用爱彰显未检情怀,用公正体现司法权威,用力做优法治教育。面对误入歧途的少年,她既当检察官又当心理咨询师,开展有针对性的疏导和教育,为他们点亮“心灯”。在讯问和法庭教育时,将“检察官寄语”融情理法于一体,明确告诉涉罪未成年人触犯法律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帮助他们矫正方向,再次精准定位人生。这三年中经她帮教的涉罪未成年人,其中有6名成功考取理想大学,对生活困难的三名被害人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参加法治教育讲座、“法治进校园”活动200余场。

臧逍

臧逍,男,汉族,出生于1984年10月,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1月参加工作,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武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科员。先后在审监庭、政治科、监察室、执行局等多个部门从事工作。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工作中敢于担当、务实创新,在办事办案的过程中坚持发展理念,分清轻重缓急,既依法依纪,又顾全大局,坚持做到善意文明执行,依法依规办事。作风上坚持求真务实,廉洁从政,密切联系群众,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精准脱贫工作的同时,具体负责执行案件278件,执行到位案款1985万余元,处理及化解信访案件30余件,办理外地法院委托事项50余件,参与执行本院庭审保障任务12次,全市调警任务4次。在基本解决执行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

主题农村政法干部轮训心得体会七

按照全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今年6月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村法治宣传月活动。现将宣传月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一是制定方案。我县结合实际,紧紧围绕“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服务推进脱贫攻坚”的主题,及时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了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会议进行部署。我们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等方法对县直单位驻办点村工作队员进行培训。然后由县直单位的工作队员抓好乡(镇)、村干部、党员的培训。乡镇、县直有关单位按照统一部署,层层抓落实,确保了整个活动落到实处。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

我县认真结合当地实际,围绕当前农村的热点、难点、焦点,围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如我县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城关镇西街社区、东山镇清泥湾村、李家湖社区开展了普法讲座、6.26日禁毒宣传日禁毒知识活动;治河渡镇开展了普法微宣讲、操军镇开展了党员送法活动等等。通过这些活动的深入开展,掀起了全县农村法制宣传活动的高潮,使广大农民群众提高了对法律的认识和了解,增强了自身的法律意识。

三、创新形式,注重实效

除采用挂横幅、贴标语、发资料、办专栏、现场咨询、巡回演讲等传统形式外,我们在宣传形式上进行了新的探索:一是创办法治学校,定期向广大群众上法治教育课,使法治教育成为经常性的学习教育;二是按照省市的规定,我县免费向农民群众发放由县司法局印制的普法书籍《法律知识手册》、《法律明白人》,通过“以案说法”、“法律知识条文解读”等方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宪法》、《刑法》、《民法》、《婚姻家庭法》、《土地管理法》、《继承法》等涉及民生的法律法规,宣讲法律知识,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教育引导农民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三是落实村村聘请法律顾问,为广大群众解决平时的法律咨询问题,方便群众随时咨询,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四是组织广大群众参与法律知识竞赛,提高广大群众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使全民参与到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大氛围。

四、司法为主,部门联动

以往法治宣传是司法行政唱独角戏,今年力克弊端,由司法组织,公、检、法、教育、农业、国土、交通、质监、人防、工商等涉农部门均积极参与了这次联合大行动。谱写了司法为主、部门联动的法制宣传大合唱的优美篇章。

五、深化督查,加强考核

为确保该项活动不流于形式,取得实效,我县成立了督查组,将各地开展活动的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严格进行考核。如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宣传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我县通过这次活动,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社会风气明显好转。但离上级的要求、人民的期盼尚有一定距离。我们将继续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将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转为经常性活动,为全县农村社会整治稳定、经济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今年x月是自治区第x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根据克拉玛依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直机关党工委《关于关于认真开展自治区第九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克市地税局实际情况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我局作为税务执法单位,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依法治局的根本,也是提高自身依法水平的需要,更是进一步提高广大税收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推动法治克拉玛依建设的重要内容。此外四月份恰逢第21个税收宣传月,因此我局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的开展,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协调日常工作,制定下发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

为确保学习宣传活动全面落实,我局把学习宪法法律作为当前全局职工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同时作为 “六五”普法的内容。我局这次学习宣传活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 取多种形式,取得了实效,做到学习人员、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效果四落实。主要开展了以下一系列活动:

(一)以领导干部学习宪法法律为重点,树立学习表率。领导干部学法是“六五”普法教育对象的重点,领导的法治意识、法制化治理水平直接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全局。我局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时间,认真学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和《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在党组领导的带动下,全局掀起了学习的高潮。

(二)开展学习专题,积极组织全局职工观看法制教育片,并要求相关人员参加自治区“六五”普法讲师团有关 “一反两讲”与维护社会稳定专题讲座。有效提高了基层广大干部和信教群众明辨是非的能力,增强了维护国家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法律尊严的责任感和积极性,进一步夯实了“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的基层群众基础,加强了对广大职工的民族团结意识,不断筑牢各族人民群众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三)积极开展税法进校园活动。主要通过税法宣传板由点带面的方式,围绕税收的含义、税收的由来、我身边的税收、税收基本知识、税收小漫画等内容,并结合学校建设、教学条件的改善和同学们亲眼目睹、亲身感受的变化,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等实例,深人浅出地讲解了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道理。

(四)克市地税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在各区中心广场举行四月税收宪法宣传月启动仪式,并通报表彰了各区地税局20xx年度“十佳明星企业”和“十佳光彩之星”个体工商户;同时,搭设税收咨询台,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咨询。丰富多彩的宣传资料吸引了很多市民索取,同时也针对市民们比较关心的发票管理、个人所得税、二手房交易等税收政策展开宣传,帮助纳税人及时了解税收政策、掌握税收动态;此外,在各区中心位置等地分别悬挂横幅标语、张贴税收宣传主题画报、在出租车或公交车上大屏幕循环放映总局、自治区地税局、市局近年制作的税法动漫作品和影视公益广告。

(五)参加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学习宪法、法律咨询、板报展览和其他宣传活动。4月初,在市政府二楼大厅参加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学习宪法、法律咨询、板报展览,引得许多人员驻足观看。

(六)在本局综合楼前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在每层楼的楼宇电视中播放有关宪法、法律宣传知识,使全体干部职工与广大纳税人进一步了解上述内容。

(七)深入学习宣传与广大纳税人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税收小分队深入纳税户散发税收宣传资料;,同时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与纳税人进行近距离的交流,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保障和维护各族合法权益。

(八)在克拉玛依日报是刊登一期税收与法律的专刊,目的是让全市人民对我们的宪法、税收法律有进一步的认识与了解。

三、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高我局依法治理水平

为了确保税收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宪法》有关规定,依法加强税收执法监管职责,提高执法水平的有效性和公信力。我局采取“四项措施”强力推进《宪法》学习宣传工作内外结合,抓好《宪法》学习宣传月活动。通过“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牢固树立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根本准则,始终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及时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切实把“法治进单位”工作落到实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月活动虽然已经结束,我们将继续抓好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营造浓郁的法治氛围,努力提高全局各族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为平安新疆、和谐新疆建设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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