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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政法干部轮训心得体会报告 乡镇政法干部培训心得体会(7篇)

时间:2022-10-20 21: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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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政法干部轮训心得体会报告 乡镇政法干部培训心得体会(7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农村政法干部轮训心得体会报告一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一是制定方案。我县结合实际,紧紧围绕“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服务推进脱贫攻坚”的主题,及时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了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会议进行部署。我们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等方法对县直单位驻办点村工作队员进行培训。然后由县直单位的工作队员抓好乡(镇)、村干部、党员的培训。乡镇、县直有关单位按照统一部署,层层抓落实,确保了整个活动落到实处。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

我县认真结合当地实际,围绕当前农村的热点、难点、焦点,围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如我县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城关镇西街社区、东山镇清泥湾村、李家湖社区开展了普法讲座、6.26日禁毒宣传日禁毒知识活动;治河渡镇开展了普法微宣讲、操军镇开展了党员送法活动等等。通过这些活动的深入开展,掀起了全县农村法制宣传活动的高潮,使广大农民群众提高了对法律的认识和了解,增强了自身的法律意识。

三、创新形式,注重实效

除采用挂横幅、贴标语、发资料、办专栏、现场咨询、巡回演讲等传统形式外,我们在宣传形式上进行了新的探索:一是创办法治学校,定期向广大群众上法治教育课,使法治教育成为经常性的学习教育;二是按照省市的规定,我县免费向农民群众发放由县司法局印制的普法书籍《法律知识手册》、《法律明白人》,通过“以案说法”、“法律知识条文解读”等方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宪法》、《刑法》、《民法》、《婚姻家庭法》、《土地管理法》、《继承法》等涉及民生的法律法规,宣讲法律知识,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教育引导农民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三是落实村村聘请法律顾问,为广大群众解决平时的法律咨询问题,方便群众随时咨询,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四是组织广大群众参与法律知识竞赛,提高广大群众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使全民参与到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大氛围。

四、司法为主,部门联动

以往法治宣传是司法行政唱独角戏,今年力克弊端,由司法组织,公、检、法、教育、农业、国土、交通、质监、人防、工商等涉农部门均积极参与了这次联合大行动。谱写了司法为主、部门联动的法制宣传大合唱的优美篇章。

五、深化督查,加强考核

为确保该项活动不流于形式,取得实效,我县成立了督查组,将各地开展活动的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严格进行考核。如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宣传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我县通过这次活动,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社会风气明显好转。但离上级的要求、人民的期盼尚有一定距离。我们将继续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将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转为经常性活动,为全县农村社会整治稳定、经济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有关农村政法干部轮训心得体会报告二

市水务局历来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规划,坚持服务群众、求实创新的原则,紧密结合水务工作实际,广泛开展以水务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律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广播电视局、市综治办、市法建办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xx年综治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泸市综治办〔20xx〕5号)的要求,我局结合实际,以“创新社会管理,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为‘156’发展战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主题,认真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今年的法制宣传月活动列入重要议程,召开专题会议作安排部署,就活动主题、宣传内容、活动形式进行安排。办公室负责对活动的统筹规划,各科站室负责宣传活动具体落实,抽出骨干人员、拿出专门时间和精力,对活动形式、日程以及人员安排等作了细化分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为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形式多样,突出重点

结合水务行业实际和普法宣传月活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一)我局与市法建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通知》,对涉及水务方面的法制宣传工作作了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和措施。

(二)3月18日,我局与四川警察学院联合在泸州白塔广场开展了“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制宣传活动,全市“宣传水法,倡议保护水资源,节约用水”的宣传月活动正式拉开序幕。活动当天,纪检组长张华、副局长童登辉带领水政科、支队和四川警察学院志愿者约70余人在白塔集中宣传。一是悬挂了20多幅醒目的宣传标语(含空飘标语);二是发放了《水与生命》宣传册、“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倡议书、水务法律法规宣传单、节水型社会宣传单等宣传资料4000余份;三是开展了“保护水资源,节约用水,从我做起”为主题的现场签名活动;四是开展了节约用水知识有奖问答活动;五是开展了节约用水问卷调查,收回问卷300余份。

(三)3月22日当天,我局继续搭台开展 “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制宣传活动。我局纪检组长张华带队对各区县水务局以及市级机关部门的法制宣传活动进行了巡查,市发改委、市档案局、市国税局、江阳区水务局、龙马潭区水务局、水务集团等部门和单位都在主要路段和街道悬挂 “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制宣传横幅标语、设置宣传台,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舆论氛围。

(四)组织开展了《行政强制法》专题学习活动。2月28日,我局邀请市法建办普法讲师团秘书长陈祖琳在局八楼会议室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专题讲座,局领导班子、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各区县水务局分管行政执法工作领导、法制骨干和执法骨干80余人参加了培训。

(五)我局与泸州电视台联合制作“给你说法”专题节目,于3月22日(世界水日)进行了播放。法制宣传专题节目,以泸州电视台新农村频道为载体,通过电视讲座形式,穿插介绍违法取水案例,以生动的语言和丰富的画面为广大观众介绍了《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达到了法律宣传进万家的宣传目的。

(六)积极开展春季禁渔执法行动和宣传活动。每年2月1日至4月30日是禁渔期。我局要求各级渔政部门创新工作方式,大力宣传春季禁渔工作,搞好禁渔检查监管,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广泛宣传、大造舆论,确保禁渔期间“江中无渔船,岸边无网具,市场无野生鱼”。全市渔政部门深入到城区和乡镇沿线各农贸市场、餐馆以及渔民家中开展长江流域、天然水域春季禁渔宣传,向广大群众和渔民们散发相关宣传资料,现场讲解春季禁渔的相关法律法规,使他们认识到春季保护我市长江、天然水域野生鱼安全渡过产卵期切实保护野生鱼资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七)组织开展了新《水土保持法》专题学习活动。3月20日至22日,市水务局组织区县水务局水保办、执法大队等人员到资阳市、乐山市、宜宾市水务局进行了交流学习,学习了他们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成功经验。

(八)组织职工积极参加水利部节水型社会建设知识竞赛活动。为进一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普及相关知识,我市水务系统积极参加长江水利委员会举办的节水型社会建设知识学习及竞赛活动,已有30多人参加了知识竞赛活动(目前活动仍在继续)。

(九)积极开展岗位法制宣传活动。一是通过行政执法、巡查活动,深入有关企业、基层、农村、社区进行检查和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二是全局干部职工充分把握为前来办事的群众和开展上门咨询服务的契机,立足自身岗位,广泛开展以水务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活动,耐心细致讲解有关水务法律法规中遇到的困难和难题,进一步拓展了水务法律法规的社会普及面和群众知晓率。

三、各部门积极行动,开展了“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市发改委召开了专题会议部署法制宣传活动,悬挂了“为了人类和您自身的生命,请珍惜每一滴水!”的宣传标语,设立了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和接收群众咨询,在单位网站上也悬挂了宣传标语。共青团市委通过召开机关会议及时安排部署,组织广大志愿者进行深入宣传;开展了“我为酒城种一棵树,母亲河保护”植树活动。市卫生系统悬挂了宣传标语70余条,张贴宣传画80余张,发放了宣传资料。市档案局组织职工学习了《水法》、水资源管理等有关法律;在单位门前悬挂了宣传标语,设立了宣传点,散发了宣传资料和宣传品,接待群众咨询。市国税局在街道悬挂了宣传标语,开展了用水管理,进行了节水宣传。其他部门和单位及乡镇增多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召开职工会议、街头设立宣传点、网站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了“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涉水法律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四、注重实效,效果明显

在法制宣传活动中,全市水务系统紧紧围绕宣传主题,采取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赠送法律书籍、悬挂空飘气球、制作并播放法制宣传专题节目、解答法律咨询、举行专题讲座、交流学习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了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对于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牢固树立法律权威,维护法律尊严,提升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程度,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依法治水”建设进程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通过法制月的系列宣传活动,全社会的守法意识得到增强。佳乐集团为打造泸州城市综合体项目,企业老总主动到市水务局咨询有关法律法规,了解水土保持、防洪等涉水事项具体规定。

有关农村政法干部轮训心得体会报告三

20xx年农村法律顾问工作计划书在茌平县司法局的领导及统一安排部署下,在茌平县律师协会的指导下,我积极践行茌平县委实施法律服务“一乡镇一团队一村居一顾问”工程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乡村法律顾问工作,积极落实乡村法律顾问工作的内容和实质。在本年度我结合农村法律工作的具体情况,现对农村法律顾问工作计划做如下阐述:

一、法律顾问工作内容

1、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意见。如提供劳动合同纠纷、工伤赔偿争议、交通事故、土地纠纷等方面的处理意见;

2、应村集体要求参与重*律活动,拟定谈判方案、为制定对策提供法律意见;

3、协助村集体设计、制定、健全各项制度、村规民约的运作程序;

4、应村集体委托协助清理债权债务及参与和村集体有关的所有诉讼业务;

5、接受村集体授权委托,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公众传播媒体发表公开声明,维护村集体合法权益;

6、应村集体委托,并经律师专业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对外发出《律师函》,维护村集体合法权益;

7、不定期向村集体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法律信息,并提供有关规避风险的法律建议或相应的对策。

二、法律顾问工作方式

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根据村集体的具体情况,可能有以下几种工作方式:

每季度安排一定时间联系村集体,处理村集体重要事务。在现场办公以外的时间,通过电话进行口头的解答及处理;

3.遇到紧急情况时,村集体可以随时联系,亲自到村集体或其以它合适的方式解决问题;

4.以代理人的身份代理村集体到仲裁机关、法院或其它场所代理企业处理相关事务。

5、顾问期间,村集体可以指派专人联络。

三、工作程序

应当首先解决既往遗留的法律事务,处理当前紧急的法律事务问题,参与目前将要或已发生的诉讼活动,随后转入以减少或预防纠纷发生为目的的法律事务。本律师将严格履行执业律师应尽的职责、操守,尽心尽力办理村集体所委托的法律事务,限度维护村集体的合法权益,并保守在工作中接触到的商业秘密。

有关农村政法干部轮训心得体会报告四

着眼于营造公正为民的执法环境,强化政法队伍建设。始终围绕公正执法树形象这一主题,紧紧抓住“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这个核心,狠抓政法队伍组织、思想、作风建设。下面是关于政法委书记述职述廉报告: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和全县政法部门的同志一起,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发展、率先崛起”的大局和打造“平安枞阳”、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目标,廉洁自律、勤奋工作,努力为我县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创造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现述职述廉如下:

作为政法委书记和分管信访工作负责人,工作中把维护稳定摆在第一位,不断增强“保一方平安”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职责,全力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一)着眼于营造平安和谐的政治环境,切实抓好维稳工作。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把维稳工作时刻放在心上,抓在手里。一是继续深化同邪教组织的斗争,加大侦控和专案工作力度,全年共治安拘留和取保候审各1人。顺利实施了卫星转换工作,确保了“三零”指标。二是妥善处理涉法上访。从改进和完善政法部门信访工作制度入手,加强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坚持了“开门大接访”制度,现场处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基本做到了“人人受到接待,件件得到处理”。全年省市交办的4起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全部实现息诉罢访的目标。三是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坚持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稳妥地参与、配合、处置各类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维护大局稳定。四是维护重要时期的安全工作,率领公安机关圆满完成县“两个会议”、五一、十一、会议期间,工业园区揭牌等重要敏感期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着眼于营造平安稳定的治安环境,组织开展严打斗争。今年以来,先后组织了“打击侵财性犯罪百日会战”、“全县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等一系列行动,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有效保持了全县社会治安的持续平稳。全年公安机关共破获刑事案件780起,抓获刑事犯罪作案人员315人,摧毁犯罪团伙38个成员117人。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108件148人,提起公诉119件176人。审判机关共审结刑事案件143件,判处犯罪分子195人。加大命案侦破力度,努力实现“两降一升”工作目标,xx年年我县7起命案全部侦破。保持了xx年以来现发命案全破的战绩。

(三)着眼于打造“平安枞阳”,积极推进防控体系建设。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动员和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构筑预防违法犯罪的防控网络,大力开展“平安枞阳”创建活动,从根本上促进社会治安的进一步好转。继钱桥“治安联户长”的做法被省、市肯定后,xx年年,组织在全县22个乡镇全面推广,效果明显。进一步加强了城区技防、人防、物防建设,初步建成城区视频监控系统、110技防联网报警系统,全县打防控一体化建设明显完善。

(四)着眼于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全面深入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面排查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对信访疑难问题组织信访部门进行重新审查、处理,做到案结事了。建立解决非正常访问题长效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以领导包案为推动,充分调动各种资源,切实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当地,将上访人员稳控在当地。对容易引发事端、妨碍稳定的各类不稳定因素和重大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信访、综治、维稳和政法有关部门的联动作用,及时掌握,果断控制,妥善处理。特别是针对企业军转干部稳定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政策,做好工作,确保了全县企业军转干部无一人参与串联和上访。全年,共受理群众信访1022件(次),同比下降了29.5%。到市赴省进京上访批次人次大幅下降,其中进京上访批次与人次同比下降83.3%和84.8%。全县信访形势进一步好转。

(五)着眼于营造公正为民的执法环境,强化政法队伍建设。始终围绕公正执法树形象这一主题,紧紧抓住“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这个核心,狠抓政法队伍组织、思想、作风建设。一是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狠抓干警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廉政意识和法制意识等方面的教育,引导和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秉公执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狠抓纪律作风整顿。重点查摆了作风冷硬横、执行禁令不严等方面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行了整改。三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如对县法院民商事案件的审判、执行,县检察院审查批捕、起诉和职务犯罪的侦查,县公安局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及治安、经济型犯罪的侦查等执法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

按照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廉洁自律。同时,认真抓好政法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加强督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着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公检法司民等政法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利用检查指导工作、召开会议之机,教育各部门的领导干部和广大政法干警不断增强贯彻“三个代表”要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思想上、行动上、作风上做到立党为公、执法为民,防止和克服特权

思想。并以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为切入点,组织政法各部门认真查摆自身问题,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确实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二是指导政法各部门把廉政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针对政法各部门不同的`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指导他们分析形势,制定措施,使廉政教育、监督、查究制度化,规范约束了政法干警的行为,防止和消除“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从机制上保证政法各部门规范有序地运转。三是加强源头治理,推进部门作风建设。指导政法各部门根据自身特点,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推行公开、便民、利民的办公流程,增加执法过程的透明度。严格落实公安部门的“五条禁令”、检察机关的“六条禁令”,强化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从源头上遏制贪腐现象的发生。同时,对违法乱纪的干警坚决进行严肃处理,维护了政法队伍的纯洁性。

(二)加强律己,真正做到清正廉洁。淡泊名利、清白做人是我的人生准则。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暂行规定》、“四条纪律”、“八项要求”、“六不准”等要求,不断增强自身素质,自觉维护自身形象。坚持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原则,作为政法委书记,能做到总揽不包揽,果断不独断,平时注重发挥委领导班子成员的作用。坚持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做到相互尊重、信任,相互理解、支持,在机关内形成了团结干事的氛围。作为县委常委,我虚心向领导和同志们学习,向群众和

实践学习,积极主动地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工作,以争取他们对工作的支持,积极加强与人大、政府和政协分管政法工作领导的沟通,求同存异,增加共识,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在干部选拔任用问题上,认真履行县委常委和政法委书记的有关规定,建言献策,选贤任能。在单位财务上,坚持做到开源节流,不滥吃请,节约开支,严把财务关。同时,对亲友和身边的人,教育他们自尊自爱,守纪守规,亲属、身边工作人员没有发生违法违纪现象。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工业立县、农业产业化、全民创业等战略决策,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做到政法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

(一)充分发挥政法机关的服务保障职能。政法各部门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作风,积极探索服务发展的新思路,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成效。公安机关出台了承诺服务、挂牌重点保护、开通绿色通道等措施。进一步加强人口、行业、场所管理,加大治安案件的查处力度,带动了治安管理工作全面规范。检察机关加大了对重点领域、部门的贪腐贿赂犯罪的查办力度,推进反贪腐斗争深入开展。审判机关对涉及经济的各类案件,及时受理,依法审理,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二)进一步优化了招商引资环境。按照“三个有利于”标准,将营造环境、服务发展作为政法工作的“一号工程”,做到招商引资到哪里,跟踪服务就到哪里。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发展的要求,牵头研究制定了有关服务措施,特别是对外商投资及民营企业,做到了保护企业正常秩序、保护员工人身安全、保护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从而建立亲商护商爱商的工作机制,对妨碍招商引资和重点工程建设的人和事,要求政法机关果断出击,重拳整治,真正履行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职能。为优化发展环境,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东部地区和城区社会治安集中整治行动,对顶风违法,阻扰园区建设的事(案)件快速反应、果断处理,确保了园区建设的迅速推进。

(三)扎实抓好联系点工作。针对所联系乡镇的特点,通过调查研究,对镇、村两级干部在经济发展、维护稳定、计划生育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镇村干部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主题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积极探索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多谋加快发展之策,多办利民便民之事,多兴维护稳定之举。

今年以来,虽然做了一些应该做的事,但与党和人民要求、与快速发展的形势、与其他同志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如深入基层不够、参与经济工作不够主动等。今后,我将进一步扬长避短,拔高标杆,努力把工作做好,把形象维护好,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尽绵薄之力。

有关农村政法干部轮训心得体会报告五

1.在思想深处对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还不够坚定。班子个别成员对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自我学习教育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在践行理想信念的自觉性上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对坚定理想信念的重大意义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对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内涵的理解还不够深刻;对理想信念缺失的危害认识还不足。

2.政治嗅觉不够敏感,大局意识不够强。主要表现为:我们个别班子成员对当前互联网中出现的一些错误思潮和言论置若罔闻,一看而过、一听了之,没能很好地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去认识和思考这些思想倾向的危害。比如,对“不能妄议中央”的要求,虽然每位班子成员都能严格执行,但对身边出现的这种问题,很少去批评和制止。再比如,在谋划工作时,有时局限于×××这个小圈子和自己分管工作,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时,有为地方利益和分管战线“打擦边球”的现象,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还有待于提高。

3.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不够深入。党组集中学习安排比较密、抓得也比较紧,但对个人自学抓得还不够,多数时候是上级要求学什么就组织学什么,平时组织学习的计划性不强,有的同志存在应付思想,满足于已有的理论知识和工作水平,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新理论、新观点、新战略研究得还不够深入,一些政府部门以业务学习代替思想交流,以工作研究代替理论研讨的倾向比较明显。另一方面,在学以致用上还存在差距。工作中更多注重领导讲话、政策文件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多是用于传达贯彻,结合各自分管领域,利用重要理论指导解决一些战略性、专业性问题不够,没有很好地发挥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没能更好地通过理论武装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提高领导水平。

4.意识形态工作敏锐性不强。部分领导干部对在qq、微信等网络媒体上出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虽有一定敏感性,但对一些损害党的形象和威信的言行警觉性不够,监控、制止舆情信息传播的方法措施较少,比如看到一些网络谣言,收到一些手机“段子”,只要内容不牵涉到本地,就觉得无所谓;对一些传播的错误思想和言论抵制不力,不能积极地开展批评,没有挺身而出、以理服人的勇气和自信。

1.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还不够坚决有力。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存在措施不够精准、成效不够显著等问题,缺少体现地方特色的创新性招法和举措,特别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发展结合得不够紧密。比如×××。在扶贫工作上个别领导干部还存在急于求成心理,有的县(区)扶贫措施还不够精准到位,对扶贫领域资金使用的监管还不到位,还需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严肃查处其中的腐败问题。

2.严格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管理上有差距。工作重视不够、指导不力、要求不严。个别干部没有如实填报或填报有误,在干部提拔选任和上级抽查核实中,共有××人次填报出现问题,其中××同志因未如实填报情形比较严重。

3.在严格遵循组织程序上还存在时紧时松的问题。一方面,市委在关于严格遵守组织程序的规章和制度建设上还不够完善。主要表现为:对新形势下遵守组织程序的重要意义认识还不够到位,一些必要的制度建设还没有完全跟上。另一方面,常委班子平时对干部在遵循组织程序的教育引导和监督上还有一定的欠缺。主要表现为:个别干部对应有的组织程序还不够了解和掌握,导致在工作中有时做得欠妥。

4.在服从组织决定上做得还不够坚决。一方面,个别班子成员在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上还没有完全做到不折不扣和坚决彻底。在平时想问题、作决策、抓工作,立足于×××本地、立足于具体问题的时候较多,考虑地方局部利益比较多,站在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宏观大局上考虑问题不足。主要表现为:在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保一方平安等方面,存在执行不够彻底、制度和机制不尽完善的现象。

5.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质量有待提高。党组班子始终严格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组建成立了重大行政决策咨询委员会,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水平不断提高。但有时过多强调工作效率,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不够广泛深入。民主决策氛围有待提高,集中讨论问题时,党组班子成员有时不能充分做到人人表态,尤其是对他人分管领域的工作很少表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主决策的质量。

6.执行组织纪律需要更加从严从紧。班子还需进一步抓好民主集中制、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谈心谈话制度和党组工作规则等各项组织制度的严格执行。由于“工学矛盾”,班子成公号“老秘带你写材料”整理员以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生活有时做得不够。班子成员之间、班子与普通党员干部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还不够多,特别是思想感情方面的沟通偏少,对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困难了解和关心还不够。

1.脱贫攻坚理论武装还不扎实。个别班子成员虽然经常参加中心组学习、干部集体学习等,但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进行了学习,但仍依旧存在学习不及时、开展研讨交流不扎实、不深刻等问题,在学懂弄通上还有差距。

2.政策落实有偏差。脱贫政策宣传上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为了落实而落实的现象,脱贫攻坚政策宣讲做得不够,与贫困群众沟通交流不多,对存在的矛盾问题未能做到及时化解,导致群众知晓率不高,扶贫领域信访突出。

3.统筹全局意识有差距。对疫情防控工作的认识局限于一个单位,工作的重点放在自己管辖的范围内,认为只要做好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的防控管理工作就可以,而对有交集的单位和人员的关注和考虑不够,导致防控工作存在漏洞,同时,对新形势新情况的学习需要更加深入。由于疫情期间工作头绪繁多,不能主动利用业余时间系统深入的学习研究党中央上级单位对疫情防控的文件指示精神,通常是上级要求学什么就着重学什么,与现岗位工作联系紧密的就多学,联系少的就少学或不学。

4.工作站位还不高。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理解还不够透彻,面对我国持续向好的疫情防控形势,逐步恢复的生产生活秩序,内心出现乐观情绪、麻痹思想,对人员流动可能带来的隐患还缺少清醒认知,对国外输入可能引发的风险还缺少足够警惕,出现了一些松一松、缓一缓的想法。

5.统筹落实还不好。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这个大政方针,虽然自己也注重理解领会,但如何结合实际工作抓好落实,还没有很好的思路办法,有时存在顾此失彼的现象。反思原因,还是对系统性思维、战略思维、底线思维等学习研究得不够深,筹划部署工作与基层实际结合不够紧密,抓疫情防控工作有时还存在重眼前、轻长远,抓分管工作推进,有时重大项任务完成、轻经常性基础性工作落实。

6.服务解难还不够。对于辖区内的工厂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虽然能够主动上前,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但有时面对企业的困难、群众的诉求,有时深入研究不够、帮难解困不够、倾心服务不够。比如,个别重点企业和项目生产材料需求量大,交通物流受限,影响材料的供应;一些企业复工复产后防疫物资得不到保障等等,虽然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反映协调,但及时跟进不够,没有在第一时间给予很好解决。

1.存在学用脱节现象。个别班子成员虽然也经常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党中央提出的“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以及省委xx全会、市委xx全会精神等,但往往停留于表面,对结合上级精神,结合xx实际,谋划业务工作方面思考不足,存在学用脱节。

2.深谋远虑不足。针对xx工作十四五思考不足、谋划不多,片面认为该项工作上级有规划有目标,只需要等待上级文件精神,认真执行和实施就行了,自身“等靠要”的思想严重。

3.矛盾应对不力。发展理念创新上,面对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矛盾风险挑战,未能积极主动,打好主动仗。在xx上,由于我县经济基础薄弱区位优势不明显,xx项目实现了投资过亿,但因客观原因仍然无法开工,作为项目联系领导,简单认为是政策原因,自己无法把控,未能及时帮助协调,针对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矛盾也办法不多,措施过少。

4.搞形象工程,喜欢干“面子活”。总想着在任期间干点“大事”、多出政绩,推进工作中盲目贪功、急于求成,采取的措施办法与实际情况不符,安排工作压指标、讲增速、分增量,结果事与愿违,老百姓说我们身段变形、步子跑偏。一些工作摆花架子、喊空口号。比如搞“六城联创”,我们热热闹闹开了会、发了文、成立了指挥部,但是领导不到位、措施不到位,工作流于形式。老百姓一看打扫卫生,就说肯定有领导要来了,又在摆花架子。有时还搞了一些形象工程。投资1个多亿精心打造外来客人进出较多的县城西出口,而对县城通往农村的主干道兰曹路,却迟迟没有维修改造;县城建设注重干道修建,忽视背街小巷整治,忽视功能配套。

5.工作不扎实、落实不力。工作部署多、检查落实少、检查督导流于形式、不重实效。如:每年的各项检查,每到一个基层部门,事先电话通知,要求基层部门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检查的形式仅是机械简单的“听汇报—看台账—作点评”,往往以部门汇报工作的好坏作为评判工作的标准,未从根本上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深入工作一线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对基层反映的突出问题思考不深,指导基层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不多。如:对于被管理人员激增、基层干部严重不足的现状,缺乏切合实际的思路和行之有效的办法,致使全系统的管理工作成效不明显,容易对×××社会治安造成隐患。

1.政治生态还需进一步净化。虽然全市政治生态总体看是清明的、良好的,但还存在一些需要提高和进一步净化的问题。比如,个别领导干部奉行好人主义,搞不讲政治原则的一团和气。有的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度不够、缺少辣味。有的干部缺乏担当精神,懒政、怠政、不作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一些干部热衷于搞小圈子,圈子文化在一定范围内盛行,还没有彻底根除。

2.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和水平不够高。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但班子成员之间工作碰头、谈具体事务的多,敞开心扉谈思想、讲问题的少,特别是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顾虑和担心比较多,往往以自我批评为主,相互批评大多是“蜻蜓点水”、浅尝即止,“红红脸、出出汗”还不够。

3.经济指标统计没有完全做到实事求是。一直以来,×××班子注重求真务实地完成经济发展指标,坚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率先夯实指标质量。但面对艰巨的“稳增长”任务以及各地区指标排名上的竞争,为保证×××在全市的地位,从严格来讲,一些指标没有完全做到实事求是,正确的政绩观树得不牢。

4.抓“守纪律讲规矩”工作的力度需加大。通过深入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专题研讨、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学习等,班子成员纪律规矩意识明显增强,思想和行动更加自觉。但也存在对纪律规矩掌握不全面、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特别是对分管联系领域的公号“老秘带你写材料”整理党员干部还抓得不够紧,要求还不严格,比如:少数干部民主决策发扬不充分,请示报告制度坚持不够好,一些该请示的事项没有及时请示、该报告的没有及时报告,处理矛盾问题存在好人主义现象,等等。抓“守纪律讲规矩”专题研讨的措施方法不多,存在上热下冷、效果递减现象,少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纪律规矩的现象时有发生。比如,县商务局党组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查处党员干部违规操办酒席42起的问题,等等。

5.政绩观有偏差。县委班子在作决策部署、实施目标管理考核时,偏重于招商引资、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入等经济指标,由于年度目标任务与乡镇实际完成能力脱节,招商、财税、招工压力太大,导致出现迫于考核压力,在数字上做文章的现象。为了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全县各乡(镇、场)和县直各单位都有招工任务,去年到了年底,××个乡(镇、场)任务全部完成,××个县直单位绝大多数没有完成任务,有×个县直单位在招工工作中还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工作任务的分配还不是很科学,脱离了单位实际。

6.党建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虽然始终高度重视党建工作,但在抓常抓细上下功夫还有不足,专题议党和定期议党制度执行还不够好,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层层递减问题仍然存在。有的基层党委抓党建的首贵、主业意识不强,工作沉闷被动。有的基层党委落实议党制度不严格,没有按要求及时召开定期议党会议和专题议党会议。个别党组织没有及时换届、“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等机关党建“灯下黑”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

有关农村政法干部轮训心得体会报告六

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农村全面推行“一核心三组织五基本”治理模式,现就在全镇农村党支部试行党员管理积分制提出如下意见: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为目标,以党员做到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为重点,通过对党员日常履行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量化积分,构建起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作风优良、素质过硬、执行力强的党员队伍。

党员管理积分制适用于全镇农村的直管党员、双重管理党员及流动党员等归属于乡镇党委管理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村党组织审批,报镇党委审核,可不参加积分制管理,由村党组织根据平时表现情况进行评价)。结合农村党员实际,依据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以村党组织为单位,将党员划分为a、b、c、d四个类别进行积分制管理,即村“两委”干部中的党员、党小组长为a类;在本村辖区内工作生活,具有履职能力的党员为b类;组织关系在支部,但工作生活超过半年以上长期在外的流动党员为c类;年龄较大(60岁以上)、长期生病、行动不变或丧失部分能力的党员,需要他人照料的特殊党员为d类。

党员管理积分制实行分类量化积分,采取加分和扣分相结合的办法,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按照周期初设定该周期基础分、周期内实行加分和扣分、周期末进行累计积分确定考评等次的方式进行。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原分值予以消除。积分结果做为当年评先评优的基本依据。

党员积分主要包括基础积分、扣分、贡献积分三大类,总得分不能超过120分。

(一)基础积分。体现党员履行基本义务的情况,实行百分值计分制,包括平时表现积分和年度民主评议积分两部分,平时表现积分与民主评议积分按7:3的比例加权确定。

1.平时表现积分(70分)。主要包括,带头学习提高,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方针政策路线;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加村里工作,完成组织分工;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及时缴纳党费;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带头弘扬正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等党员履行基本义务的情况。

2.年度评议积分(30分)。基层党组织年终开展民主评议确定的党员得分。民主评议设“好”、“一般”、“差”三个等次,按照“好”100分、“一般”80分、“差”20分的标准计算党员测评分〔计算公式为:(“好票数”×100+“一般票数”×80+“差票数”×20)÷参加测评人数)〕,并将测评分按所占比例30%记入党员基础积分。

(二)扣分项目

1.公开抵触或诋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群众中散布错误言论和表现不满情绪,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2.在选举、人事任免或发展党员中组织或参与非组织活动,虽情节轻微没有追究责任,但造成不良影响的;

3.侵占集体资产或贪污、挪用集体资金,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

4.拖欠国家、集体、他人资金,有偿还能力而不偿还的,以及拖欠或抗缴国家税费的;

5.组织或参与赌博、吸毒、买码、封建迷信等活动,情节后果轻微不构成纪律处分的;

6.违反《森林法》、《土地管理法》、《婚姻法》、《合同法》和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有关法规政策,情节后果轻微不构成纪律处分的;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近亲在本年度内有违反上述政策法规行为,本人未加劝阻,经查证属实的;

7.阻碍工程项目建设或征地拆迁工作,或煽动参与纵容、默许亲友乡邻滋事,强揽工程,强装强卸,侵害建设投资方经营自主权,情节后果轻微不构成纪律处分的;

8.本人非法组织或参与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的;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近亲非法组织或参与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本人未加劝阻,经查证属实的;

9.经常传播流言蜚语,拨弄是非,挑拨离间,破坏同志之间团结的;生活作风不检点,追求腐朽落后的生活方式,群众反响强烈的;家庭不和睦,或不尽赡养老人、抚养小孩义务。情节后果轻微不构成纪律处分的;

有下列情形的,一次性清除全年所有积分

1.本年度受劳动教养、行政拘留或以上处分的;

2.本年度有犯罪行为的;

3.本年度受到党政纪律处分的;

4.六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缴纳党费或不参加组织生活的;

5.参加邪教组织或活动的;

6.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三)贡献积分。体现党员为推动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的贡献和努力,实行累计加分制,最高不能超过20分。主要包括:

1.工作业绩。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受到各级表彰肯定等方面的情况。

2.扶贫帮困。结对帮扶困难群众,积极带领群众致富,关爱留守儿童或留守老人等方面的情况。

3.实事好事。积极参与文明监督和环境卫生治理,主动参与制止和化解各类矛盾,抵制歪风邪气,积极见义勇为,参与平安建设等工作,在防火、抗洪、救灾、抗旱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能够挺身而出、冲锋在前、发挥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情况。

4.公益事业。积极投身公益事业、慈善事业等方面的情况。

5.推动发展。积极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为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带头创办实体、发展实业,积极为家乡招商引资,照章缴纳税费等方面的情况。

6.其它需要激励加分的事项。

(一)党员申报。村党组织每年11月份向党员发放积分卡,基础积分由党员对照积分的内容和标准进行自查,报所属党组织认定;党员贡献积分实行申报制度,向基层党组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党组织审议。村党组织每年12月份召开党员大会和群众代表会,对党员的积分内容进行讨论,根据记录、资料和群众的反映,逐项认定,并予以公示。党员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向所属党组织反映,党组织应及时调查并说明原因。

(三)上报积分。各村党组织年底根据党员积分卡记录情况,将党员基础积分、扣分、贡献积分,在乡镇驻村干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汇总计分,经由支部委员会议讨论通过,报镇党委备案,并在村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后,方可定为党员积分。公示期不少于7天,党员和群众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村党组织反映,村党组织应及时调查核实,情况明确的作好解释,记分有误的及时纠正。镇党委在本积分周期结束7日内将我镇党员积分制管理台帐报县委组织部备查。

(一)积分等次确定。村党组织每年度12月份,召开党员大会,根据党员个人年度积分情况,分别按“好”、“一般”、“差”三个等次确定,并报乡镇(街道)党(工)委备案。年度积分在69分(含69分)以下的为“差”,年度积分在70-89分(含89分)的为“一般”,90分以上的为“好”。

(二)积分等次作为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凡被推荐为县区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的,该党员本年度等次必须为“好”。各县区评选表彰的优秀村干部中的党员,本年度等次必须为“好”。推选为“两代表一委员”的党员代表,本年度等次必须为“好”。

(三)对积分较低的党员要进行约谈和处置。对“差”等次党员,村党组织书记要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是预备党员的,要延长预备期。其中当年积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是正式党员的要启动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进行处置;是预备党员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其中低于50分(含50分)的可按组织程序给予除名。当年积分低于60分的党员,不可以享受走访、慰问、补助等各项党内关怀帮扶。

(四)对a类党员,积分等次与年终绩效报酬发放挂钩,具体发放比例由镇党委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确定。同时与干部管理任用挂钩,对评为“差”等次的要及时调整、暂停“两委”班子职务或免职,对积分在80分以下的,镇党委要进行约谈,安排专人跟踪指导,如不能限期改进,也要及时调整。

(五)对c类党员,评定结果要体现在《流动党员证》上,方便流入地党组织如实掌握该党员的情况,安排其参加适当的组织活动。

(一)落实领导责任。实行党员管理积分制是对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创新性工作,也是巩固教育实践活动、健全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乡镇党委书记、镇组织委员、村党组织书记是推行农村党员管理积分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加强规范管理。全镇实行党员管理积分备案制度,建立健全党员管理积分台帐档案。由镇组织部统一制作《党员积分卡》和《党员管理积分制台帐》。《党员积分卡》党员人手一卡,每年记录一次,年终统一保存,一年一换。《党员积分卡》主要包括党员信息、年度综合评价等内容。

(三)强化督导检查。将党员管理积分制列为年终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镇组织部每年年底对落实党员管理积分制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列入考核党建项目计分。对工作落实到位,发挥作用明显的,及时给予通报表彰,并作为典型进行推广、交流、学习;对思想不重视、行动迟缓、工作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在全市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评先评优资格。

有关农村政法干部轮训心得体会报告七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做好农村法制工作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基础性和战略性的意义。

1.农村法制建设现状

1.1农民法律意识低大部分农民,甚至有部分农村基层干部法律意识不强,以为只要自己没有杀人放火就不会触犯法律,根本不懂得法律不仅调整刑事犯罪关系,还涵盖了农民的生活、生产、政治等方方面面。如农民建房,以为自己建房在自己的责任田里,谁也管不着,其实里面就涉及到土地管理、村发展规划、邻里关系等多个法律法规,看似正常却与法不符,合理不合法。

1.2农民参政、议政意识不强,缺少权利意识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但广大农民对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农村选举在很多地方流于形式,有的甚至拉票贿选,根本没有认识到参政、议政是宪法赋予的权利和职责。在村务管理过程中,采用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态度,没有一点集体荣誉感和大局意识;有的甚至怂恿村干部在村务管理上独断专行,以村组织的名义谋取私利,损害集体和其他公民合法利益;有的农民群众认为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有绝对的权力,以“拉关系走后门”的思想亲近权力执行者。根本不知道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造成权力对权利的侵犯,破坏法律规范,滋生腐败。

1.3政府有关农村、农民的立法滞后从我国法律分布分析,大多数法律都表现为城市而立法,而有关农村、农民的法律在数量上和质量上都远远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更不能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相关规定,仅涉及农业生产大方面的问题,而对具体的农业生产规定却很少,基本上和农民的实际生产经营活动没有关系。在法律的制定与修改过程中,也采用自上而下的形式,更多的取决于部门的意见和态度。农民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农民的声音和利益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所制定的法律与农民实际生活在某种程度上相脱离,从而使国家法律、法规难在农村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1.4执法不严影响法律的权威尽管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在逐步完善,但在实际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执法不严和执法不公的现象。如:有的公安派出所查处一个娱乐场所,要先派人查清有无特殊背景,怕引祸上身。同时有些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以权代法,以言压法,有时法律规定的,还要发文件,形成法律不如文件,上级文件不如下级文件的现象。再加上诉讼过程的繁琐、复杂、花费高昂、司法腐败、人治干忧、某些执法人员办事不公等现象,致使农民耗费巨大的成本和代价打官司,但最后自己的权利仍未得到维护和落实。从而导致农民丧失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信心,也贬低了国家法律在群众中的威性,造成法律在农村难以贯彻执行,严重影响了农村法制建设的进程。

2.阻碍农村法制建设的原因

2.1农村教育、卫生事业、社会保障落后农村地区的教育、医疗卫生条件差,大大落后于城市,缺乏社会保障。全国农村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0%,而在校大学生中农民子女只占30%,并且农民子女上大学后,极少回农村工作,致使农村人才资源十分匮乏。再加上外出劳动人口增多,在农村大部分是老年人和小孩子,更谈不上法制教育。在医疗卫生方面,农村医院的数量、医疗设备,医生人数,技术水平都无法与城市相提并论,技术高明的医务技术人员都往城市里跑。据统计,目前农村每千人才有一个卫生点,城市每250人左右就有一名医务人员和一张床位。在社会保障方面,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功能,因种田效益低,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在城市、国家工作人员各项社会保障齐全,就业者都可享有基本的医疗、失业、养老保险,即使是一般居民,只要收入低于平均水平还可以享受低保待遇。在农村,无依无靠的“五保户”的低保却是难以维持生计。

2.2执法部门的随意行为造成农民对法律信仰的缺失在农村,有的执法人员因自身文化和法律水平的局限,未能依法正确有效地行使行政权力,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为地方势力或家族利益所左右,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现象常有发生。有的甚至违法乱纪、贪污受贿、无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对恶人坏事不闻不问,使广大农民产生权大于法的错觉,认为学法无用。有些人还故意歪曲事实,挑动不明真相的农民群众对抗政府,甚至暴力抗法,使法律在农村难以得到真正实施。

2.3落后的社会文化环境对法律文化建设产生消极影响农村地区经济和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的相对滞后,造成乡村文化的贫乏苍白,很多乡村没有文化活动中心,没有相应文化设施,农民群众没有地方学文化、学法律。而相对盛行的赌博、打牌、迷信成风,不健康书刊、色情录像等,却成为农村中青年人的主要消遣方式。这种低品味的文化需求,严重地损害了社会风气,毒害了青少年的心灵,有的青少年无事而滋事,以至轻微违法甚至走上犯罪之途,造成青少年的违法犯罪率居高不下。同时,恶者横行,弱者受欺的治安状况使善良的农民缺乏安全感。

2.4封建传统思想影响严重有的较偏远农村仍处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发展阶段,没有形成严格的社会分工和社会保障机制。封建思想还严重影响着农民的意识,缺乏现代商品社会所具有的那种民主政治的传统,农民的权利和平等竞争的意识淡薄,重传统礼俗而轻法律规范,视寻求司法诉讼为畏途。鉴于地缘因素的影响,人情在农村发挥较大作用,每遇纠纷和冲突,寻求“私了”或纠缠于行政解决的途径,遵循“以和为贵”的古老风俗,不习惯也不善于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就算是农民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也是忍受,或者采取以牙还牙的手段进行报复。部分基层干部在处理农村事务时,依然习惯用传统的办法息事宁人,一味以不扩大事态为目的,丢弃法治原则。

3.加快农村法制建设的对策

农村的法治建设制约着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加快推进农村法治建设的步伐,坚持科学发展观,在农村真正形成一种法治理念与氛围,建立起稳定、公正、和谐的农村法制环境。

3.1加快农村立法建设我国有80%的人口在农村,没有中国农村的法制化就没有整个中国的法治化,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就难以实现。目前,我国市场经济的立法工作进展迅速,但是关于农业和农村方面的立法却很少,有关农村的立法更多的侧重于管理法,即对农村行政管理工作的具体化。所以,从中央到地方要结合农村、农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快涉及农业产业发展、农村社会稳定、征地和被征地、土地承包与流转、合伙经营、村发展规划、医疗、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的立法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心搞建设、谋发展。同时,立法工作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需要,使农民感觉到自己就是主人、占据法律主动地位,自觉的守法、学法、用法。3.2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转变观念通过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的体会到法律是公正的、公平的,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转变人们对法律歪曲的认识和不健康的看法。广大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要为“三农”发展提供法律援助,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案子,不管多大都要加大追查力度,一查到底;对经济困难的群众要免收诉讼费,免费提供司法援助;对来办理各种手续的农民要优先办理,及时办理,提高办事效率,严格执法、秉公执法、减少执法活动的主观随意性,增强透明度,为广大农民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

3.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法治氛围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农村干部和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是推进依法治理的基础,树立以人为本的普法理念。针对农村建房、征地、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农田水利、山林权属、合伙经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结合农村各项工作的开展,抓住农民最感兴趣的问题,围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开展法律宣传,咨询和服务。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培训教育工作,调动农村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促进农村基层干部掌握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并运用法律知识指导和管理村务。特别在“五五”普法期间,要不断丰富普法宣传教育的内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进村入户广泛宣传法律知识,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普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4完善村民自治制度,还权于民村民自治是农村政治文明与法治建设的基础,完善和健全村民自治制度,是促进农村政治文明与法治建设的重要途径。全面实施有关村民自治的法律法规,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作为农村普法教育的重点,坚持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和政务、财务公开,使农民直接了解村务情况,参与村务管理。村干部要以村民的呼声作为工作的第一信号,把农民群众满意作为农村工作的目标,发挥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村务公开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防止因村务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变“秋冬算帐”为“事前监督”,变“官管民”为“民管官”,真正的把干部的评议权、监督权交给农民群众,提高农民各方面的积极性;使农民对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有更深刻的了解,让农民意识到法律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知道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以法律作为后盾,使民主和法治精神在农民的心中扎根。

3.5多措并举,加大对农村信息供应量发展农村经济是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最根本的方法,但经济发展是长久之计,并非一朝一夕可以办到,当前提高农民法律意识,较快的方法就是要根据广大群众的意愿,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栏、学习栏、村民自治机构、民间文艺团体和学校等方式加大对农民信息供应量,满足农民对市场、文化、法律知识及农业产业结构等方面的需求,解决广大农村经济结构方面的信息闭塞问题,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活跃农民的思维,开拓农民的眼界,让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在浓厚的社会法制氛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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