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人民政府关于陶玲同志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陶玲同志不再担任县财政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来安县人民政府9月30日
编辑/ 李 群
责编/ 许晶晶
审稿/ 石雅亮
来源/ 美好滁州
时间:2019-01-06 02:24:34
来安县人民政府关于陶玲同志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陶玲同志不再担任县财政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来安县人民政府9月30日
编辑/ 李 群
责编/ 许晶晶
审稿/ 石雅亮
来源/ 美好滁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