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镇江12月20日综合报道 据江苏《镇江日报》消息,12月19日,镇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王文生同志为镇江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决定接受陈金观同志辞去镇江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免去陈金观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王文生,1968年4月生,此前担任徐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陈金观,6月任镇江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近日已任泰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王文生简历
王文生,男,汉族,1968年4月生,辽宁本溪人,中央党校研究生、法学博士学历,1993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7月入党。
1985.09-1989.09辽宁省本溪市师范学校普师专业学生;
1989.09-1993.08辽宁师范大学政治系政治教育专业学生;
1993.08-1996.09辽宁省本溪市委党校教师;
1996.09-1999.07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9.07-.05公安部一局工作(.09-.07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法学理论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05-.10江苏省公安厅厅长助理、党委委员(挂职);
.10-.12徐州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
.12- 镇江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金观简历
陈金观,男,汉族,1965年5月生,江苏苏州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全日制大学学历,学士学位。
1987年7月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刑侦专业大学毕业后,分配至南京市公安局钓鱼台派出所任民警;
1988年7月起先后任江苏省公安厅刑侦处科员、一科副科长、主任科员、刑事侦查局暴力犯罪侦查科科长;
4月起先后任江苏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总队副总队长、刑事侦查局副局长、有组织犯罪侦查总队副总队长;
8月任江苏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政委;
9月任江苏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
6月任镇江市副市长、市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12月任泰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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