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开空调、用冰箱、看电视、玩手机真是一刻都离不开“电”!!
看着蹭蹭上升的电费总有人抱着“偷电不是偷”的想法自诩“技高人胆大”
以为自己能神不知鬼不觉
最后在窃电这条不归路上越走越远
我手段高超千变万化,肯定不会有人发现的。
但是!!你真以为能瞒天过海?
天真!
想窃电?
供电蜀黍们一查都知道!
可不,最近供电蜀黍就发现了一户窃电户~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事件经过
8月13日上午,揭阳榕城供电局东山供电所用电检查班按计划同往常一样,对辖区内线路进行安全用电检查。
在经过新林村新光围一巷一个电表箱时,发现有一个三相用户的电表B相电压连片断开(安装时并无此异常),该情况导致电表计量异常。
供电人员第一时间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并立即调取了该用户近一年的用电清单及用户日均用电量结合分析后,初步判定该户存在人为窃电嫌疑。
在对该用户(林某)进行询问时,林某表示其完全不知情,该电压连片断开与其毫无关系,并称该电表B相一直没有用电。
以为这样便能摆脱窃电嫌疑,并认定供电方并无直接证据证明其窃电,殊不知“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为进一步佐证用户的窃电行为,工作人员请电表厂专家提取电表数据,经厂家报告证实,该户电表先后有共计6次人为打开电表端子盖的记录,且在此期间出现多次单相或多相电压为0,电流正常,造成少计电量的情况,由此,已可断定该户是通过人为断开电压连片的方式进行窃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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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证据确凿之后,供电所先后多次对该用户进行警告协商均无果,该用户不仅拒绝配合供电所人员工作,仍一直矢口否认其窃电行为。
这种一而再、再而三的窃电行为,且被查窃电后一直否认,拒绝配合,其性质恶劣,已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故东山供电所上报榕城供电局后决定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事件结果
林某被当地公安部门传唤,经审讯,林某在其口供中承认,自1月以来先后共6次通过打开端子盖拆除电表电压连片的方式进行窃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一条和《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供电部门立即对该窃电客户终止供电,窃电户除依法依规除补交电费25994.98元外,还需补交违约使用电费77984.94元。
目前,林某因窃电事实被指控犯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注意
窃电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居民用电秩序,给供电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损害了国有资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并且,窃电过程安全得不到保障,对窃电者生命构成威胁。
同时,线路的私拉乱接极易引发漏电、火灾等事故,对周围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所以,切勿以身犯险,人财两失!
依法用电人人有责
依法打击窃电贼良好的用电环境
需要你我来共同维护!
来源|揭阳榕城供电局、揭阳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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