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有变
一起来现场看看
8月30日,都江堰市胥家镇召开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工作部署会暨业务培训会。镇人大副主席潘登、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人、镇民政、残联负责人,及各社区书记、文书和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镇人大副主席潘登,对我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特别强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请各社区务必高度重视,确保全民参保。
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民政、残联负责人,在会上就相关业务进行了培训。
特别请大家注意
保费降低啦
少儿缴费方式也变了
这里有一份成都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最新参保服务指南请接收吧!
公告
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筹资工作正式启动,为确保广大居民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请各位居民按时参保缴费。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保条件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在蓉高校、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校)、幼儿园的在册、在园学生和幼儿(含外籍和港澳台学生)。
具有成都市户籍未满18周岁的散居儿童及新生婴儿。
父母一方具有成都市户籍或成都市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居住证》的,未满18周岁散居儿童及新生婴儿。
具有成都市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成年居民(不含现役军人)。
(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
参加了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二、缴费标准
三、待遇享受时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待遇有效期为1月1日零时至12月31日24时。
初次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有90天的等待期(学生、儿童除外)。
四、参保登记缴费受理地点
(一)在册在校学生和在园幼儿在学校和幼儿园登记。
(二)成年居民和18岁以下散居儿童(含新生婴儿),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区登记;长期人户分离的,可在长期居住地乡镇(街道)、社区登记。
五、集中筹资截止时间
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互助补充保险集中筹资个人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24:00。出生180天以内的新生婴儿持户口簿和银行卡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参保缴费。
六、缴费方式
(一)在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社区或村(居)委会等社会保险费代办点缴费。
(二)在学校统一参保的学生由学校代收。
(三)税务部门批量扣费:税务机关对签订了委托扣款协议的缴费人定时发起批量扣款。适用于签订了委托扣款协议的参保人。
1.参保人可通过银行代收柜台、电子税务局和税务窗口等新签委托扣款协议并选择缴费档次。
2.税务部门平移使用参保人与原医保部门签订的银行代扣协议和缴费档次。
(四)税务委托银行代收:银行柜面、官方微信、手机银行APP、自助终端等。
(五)税务非接触式缴费渠道: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天府e税”手机APP、“四川税务”、“成都税务”官方微信公众号等。
(六)都江堰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税务征收窗口
七、参保登记缴费咨询电话
都江堰市医疗保障局:61929117
国家税务总局都江堰市税务局:87229056
望广大居民相互转告!
都江堰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都江堰市税务局
8月27日
细化措施 做好落实
全力做好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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