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面"走遍铜仁"关注铜 仁近日,铜仁石阡县国荣乡楼上村原监委会主任周欣宇涉嫌贪污罪一案,经石阡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依法向石阡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我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周欣宇,并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经石阡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被告人周欣宇任石阡县国荣乡楼上村监委会主任、石阡县楼上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集监事兼报账员期间,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到国荣乡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报账,将楼上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账户中的302317.90元工程款转到自己私人的账户内,除支付实施水电安装工程的105311元款项外,余下的197006.90元款项被其用于归还个人银行借款152593.04元,个人及家庭使用44413.86元。周欣宇身为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人民币197006.90元,依法应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来源:掌上石阡|
点下面的原文阅读,看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