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
8月29日,石阡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彭某某、向某某等38 人涉嫌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容留卖淫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窝藏罪向石阡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理查明,涉案的38 名被告人中,形成了以被告人彭某某、向某某为首要分子,唐某某、阮某某等12人为重要成员,郑某某、张某某等24 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目前,案件正在石阡县人法院审理中。
来源:石阡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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