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河源市中心城区
度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服务项目成果听证会
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
根据工作要求,河源市自然资源局于5月13日(星期一)在河源市自然资源局3楼Ⅲ号会议室对河源市中心城区度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服务项目成果举行听证会。经研究,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听证会听证代表意见采纳情况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个人
修改意见
采纳
与否
修改结果
市高新区
细化标定区域范围
采纳
会后技术单位分别与河源市、源城区、高新区、江东新区、东源县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衔接,并根据《标定地价规程》(TD/T 1052-)要求、结合各县区最新规划资料,及各县区用地需求对标定区域进行适当调整。如,①江东新区城市建设起步区东环路两侧2块标定区域细分成3块标定区域;②巴伐利亚庄园区片细分成2块标定区域;③东源县京九铁路北侧工业用地标定区域扩大到城市规划工业区范围;④增加东源县南边商住混合用地区域;⑤铭成华瑞美苑区域以京九铁路为界线划分为2块标定区域;⑥宝晟城区域以新河大道为界线划分为2块标定区域。
源城分局
地块影响较大,应细化
地价评估中心
各区片范围按实际划分,不能太粗
国策评估
区域划分尽量做细
市高新区
细化个别标定地价的实际价格,操作合理性
采纳
根据《标定地价规程》(TD/T 1052-)要求及各区县研讨会建议,细分部分标定区域,以便更好衔接相邻标准宗地的价格。评估师再次补充收集标准宗地相关资料,重新调查核实估价参数,对标准宗地重新评估。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东源县与河源市区交界范围的地价应做好衔接,并注重地价的逻辑性
国策评估
相邻地块应该综合考虑,避免价格差太远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商住混合用地的平均地价水平,理论上是否应该是商服用地>商住混合用地>住宅用地
已考虑
标定地价中,标定区域并不是全域覆盖,其中商服用地有5个,零散分布在源城区西北部、高新区规划区、江东新区城市建设起步区等区域,商住混合用地有37个,均匀分布在各县区建成区及重点规划区域,而住宅用地有4个,分布在河源市中心城区建成区西侧区域,因此标定地价的不同用途平均地价水平无法直接比较。
重新划定东源县评估范围
采纳
经与东源县自然资源部门召开研讨会,根据《标定地价规程》(TD/T 1052-)、各县区最新规划图,及各当地实际用地需求重新划定标定区域。具体修改内容如下,京九铁路北侧工业用地区域扩大到城市规划工业区范围;增加东源县南边商住混合用地区域;铭成华瑞美苑区域以京九铁路为边界划分为2块区域;宝晟城区域以新河大道为边界划分为2块区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圆月岛首府地块成交价很高,与标定地价相差较大,不太合理
已考虑
该地块成交价溢价率在300%-400%之间,远远高于正常市场价,而标定地价是正常市场评估价,与地块成交价内涵并不一致。结合周边市场情况,该地块标定地价符合实际情况。
地价评估中心
商服用地、住宅用地用楼面地价有歧义
采纳
《标定地价规程》规定建设用地的建筑容积率高于1.0时,评估价格表现形式宜包括楼面地价和地面地价,本项目遵循《标定地价规程》规定,同时提供楼面地价和地面地价。
市交通局
建议49个标定区域进一步细分,江边区域、公园周边应独立划分,建议地价进一步优化
已考虑
由于江边区域、公园周边区域影响范围较小,故不单独划分出来,实际应用中,宗地的景观环境优势可在个别因素中做具体修正。
注:其他听证会与会单位和个人均无意见。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
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