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兴化恢复市区路边泊位和停车场收费
关于市区路边泊位和停车场恢复收费的通告
为有效保持城区良好停车秩序,确保道路通行顺畅。经研究决定,兴化市机动车停放服务自4月1日上午8:00起,将恢复公共道路停车泊位和停车场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收费。
恢复机动车停放收费路边泊位路段:御史路、凤凰路、儒学街、百花洲路、花园路、东方商厦南一路、沧浪西路、南大街、英武中路等。
恢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停车场:东方商厦、原城南小学、英武中路、海德国际停车场等。
车主可通过扫码停车小票二维码、“兴化停车公众号”在线绑定车牌号、缴纳停车费。
特此通告。
兴化交投停车场建设有限公司
3月27日
新闻
热点二
兴化警方发布∶
关于恢复城区货车限行管理的通告
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交通运输秩序、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道路交通流量日益加大,道路上车辆明显增多,路面交通压力不断增大,货车驶入城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和我市城区道路实际,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有序出行,市公安交警部门决定恢复城区货车限行管理工作,具体通告如下:
1、货车城区限行时间:7:00-22:00
2、货车限行区域:荡南路(不含)以南、S231(不含)以西、施耐庵路(不含)——红星路(不含)——五里西路(不含)以北、西环路(不含)以东。
3、未办理《通行证》的货运车辆禁止在城区限行时间和区域道路上通行,持有《通行证》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4、恢复城区道路大车限行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系统,对违反禁行规定的货运车辆依法予以抓拍处罚。
5、需进入限行区域道路通行的货运车辆,可以到交警大队相关中队进行通行申请并办理《货车临时通行证》。具体如下:
交警大队城区一、二、三中队、垛田中队(仅办理临时通行证)
服务热线:城区一中队 0523-83233634
城区二中队 0523-83237921
城区三中队 0523-83237401
垛田中队 0523-83480122
本通告自3月26日0时起施行
特此通告
兴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