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信访局通知精神和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南平市信访局自3月30日起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疫情防控期间,请来访群众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
佩戴口罩。进入接待场所,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正确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接待场所。
2
保持间隔。应服从工作人员引导,登记后依次进入接待场所,并保持间隔1米以上。
3
测量体温。应主动接受体温测量。若出现体温异常等情况,应立即进入隔离区,服从工作人员采取疫情防控措施。
4
实名登记。应配合做好身份信息登记。
5
手部消毒。接访场所配备免洗消毒液,来访人应主动进行手部消毒。
6
禁止聚集。集体访只允许3人及以下进入指定接访区域,其他人员就地疏散。
7
保持卫生。禁止在接访场所内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行为,保持整洁良好的办公环境。
疫情防控就是社会责任,需要大家共同担当,敬请来访群众自觉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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