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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怎样办理!

时间:2021-04-06 19: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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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怎样办理!

原标题: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怎样办理!

税务部门相关人员答疑释惑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31日发布了《关于办理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按照通知要求,我国首次个税汇算清缴将在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作为我国现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配套保障措施,哪些人需要做汇算清缴?如何进行操作?就此,记者采访了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

1、1月1日至12月31日,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情形有哪些?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第94号)规定:“一、1月1日至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汇算清缴补税的,或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2、纳税人应在什么时间办理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答:纳税人办理度汇算的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

3、纳税人通过什么渠道办理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答: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4、纳税人如何办理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

答:纳税人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应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在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接受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所在地(即汇算清缴地)就地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

为方便纳税人获取退税,纳税人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提供便捷退税功能,纳税人可在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可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

5、纳税人可自主选择哪些方式来办理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答: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来办理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一)自行办理年度汇算。(二)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出代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代为办理,或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由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的,应在4月30日前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补充提供其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三)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

6、哪些纳税人需办理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答:这些纳税人需要办理:(一)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包括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但已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预缴税款时,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赠,以及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等情形。(二)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包括取得两处及以上综合所得,合并后适用税率提高导致已预缴税额小于年度应纳税额等情形。

7、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范围是什么?如何计算?

答:依据规定,度终了后,纳税人需要汇总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以下简称“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附件),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度已预缴税额,得出本年度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计算公式: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依据税法规定,度汇算仅计算并结清本年度综合所得的应退或应补税款,不涉及以前或往后年度,也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8、纳税人向哪里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答: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度汇算的,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扣缴义务人在年度汇算期内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的,向扣缴义务人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郭霞李海永 吴静整理

责任编辑:杨舒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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