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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公告发布 “特殊群体”报考说明

时间:2023-07-30 14: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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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公告发布 “特殊群体”报考说明

今天上午,眉山市率先发布了我省下半年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告,紧随其后的是攀枝花、德阳、凉山、阿坝等地。截至9月16日18时20分,目前有14个市州发布了公告,随同发布的还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公告,共计3698人。

目前,仅剩成都、内江、广元、自贡、巴中、资阳、南充以及法检、监狱戒毒系统未发布,以上市州公告将于今天发布完毕,请各位考生关注通知。

据悉,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公告依然保持了各市州“各行其政”的特点,各市州单独出公告,可以免去“海选”职位表的麻烦,也方便广大考生选择和明确目标。此次公招报名时间为9月18日至9月24日18:00,笔试11月9日至10日举行。

一、认真、仔细查阅招考内容

公告出来后,考生应认真阅读招考公告的内容,各市州内容都差不多,须满足公告有关的学历、专业、年龄、报考流程、考试科目、以及哪些人不能报名等等。报考普通公务员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报考人民警察岗位的,年龄30或25周岁及以下,具体年龄要求见各市州公告。

注: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报考,但能保证在7月31日前顺利取得并提供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办理录用手续。

二、“特殊群体”报考说明

这里所说的“特殊群体”,是指截止9月18日(报名第一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川参加“大学生村官”(限全省统筹选聘人员)、“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中,工作表现好、无不良社会反映,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未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人员(特岗教师已转为正式教师报考的,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9月18日前退役、办理录用前取得高校毕业证,且未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三、延续本土特色的加分政策

今年下半年四川公务员招考公告仍旧延续了以往的加分政策,针对在“5.12汶川地震”、“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现突出的人员,受到不同程度表彰的,笔试最高加3分,最低加1分。

另外,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报考人民警察岗位的,除了能享受救灾立功情形之外,以下情况也可加分:

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四、诚信报考,作弊或入刑

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人民警察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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