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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基层就业了解多少呢
小编带你了解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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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对中央部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补偿,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国家财政代为偿还。
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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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届毕业生
2.签约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
3.签约服务期3年以上(含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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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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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部地区指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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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单位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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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
2.工作现场地处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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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偿金额及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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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额根据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与贷款总额两者取高原则确定。
2.年限按照正常学制计算。
3.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贷款金额本专科生不超过8000元/学年、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学年,实际缴纳学费或实际贷款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金额补偿或代偿。
4.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代偿优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
5.分批拨付代偿资金,分3次代偿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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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时间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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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接收高校集中报送申请材料的时间为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31日前,高校接收学生申请材料的时间以各校通知为准。
学生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1)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两份)
(2)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两份)
(3)根据需要,由学生本人签字和用人单位盖章的有关证明材料(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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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及资金拨付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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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初审。
2.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及批复。
3.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学校拨付第一次补偿代偿金。
4.学校将补偿代偿金代还给助学贷款经办行或返还给学生本人。
5.每年6月30日前,学校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获得补偿代偿学生当年在职在岗情况,经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认后拨放本年度补偿代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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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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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学生根据就高原则自行选择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二者只能选择其一,且选定后不可变更。
2.专升本、本硕连读的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学习任务规定的学习时间计算。
3.应届毕业生应在当年申请,次年将不能办理。
4.代偿获批后工作未满三年,本人自动辞职或离岗应该怎么办?
(1)及时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联系书面申请取消补偿代偿资格。
(2)学校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从当年开始停止对其进行补偿代偿。
(3)对于取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毕业生,需与银行重新签订贷款还款协议,由毕业生本人偿还余下的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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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排版:黄东旭
文字:郑仕涛
责任编辑:董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