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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解读

时间:2023-09-16 00: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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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解读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国家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学生,实施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下简称“补偿代偿”)。

为了帮助毕业生了解政策、及时申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补偿代偿政策解读并对常见问题进行解答,便于各单位和毕业生查阅。

01

政策解读

01

什么是基层就业?

基层就业就是到城乡基层工作。一般来讲,“基层”既包括广大农村,也包括城市街道社区;既涵盖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包括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既包含单位就业,也包括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02

补偿代偿的对象有哪些?

办法中高校毕业生是指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即我校全日制毕业生均属于补偿代偿对象范畴,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03

基层单位是指哪些?

办法中的基层单位一般是指:

(一)工作地点在县以下(不含县政府所在地)乡(镇、街道);

(二)工作地点在县级的乡(镇、街道)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04

补偿代偿标准

(一)补偿代偿的教育阶段

高校毕业生只能申请毕业时所就读教育阶段的补偿代偿资金。如硕博连读、本硕博连读毕业生,只能申请博士教育阶段的补偿代偿资金,不能申请本科及硕士教育阶段的补偿代偿资金。

(二)补偿代偿方式

高校毕业生只能选择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其中一种,在补偿代偿的教育阶段内,不能某些年份申请学费补偿,其他年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三)补偿代偿金额

本科生每人每年补偿代偿金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补偿代偿金额最高不超过16000元,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不足的,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补偿代偿。补偿代偿的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确定。

05

哪些毕业生能够享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补偿的对象有哪些?

毕业生申请补偿代偿须满足基本条件、区域范围、基层单位和工作岗位等相关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3.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二)区域范围

就业工作地点区域包括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等,其中“国家级新区”不包含在内,具体区域范围如下:

(三)基层单位

学生应在基层单位就业,实际工作地点按照区域类型以及位置划分如下:

(四)工作岗位

1.“非艰苦行业”不符合要求

从事金融、通讯、烟酒(原材料种植工作除外)、飞机及列车乘务、房地产及其相关产业等工作的,属于非艰苦行业。

2.“非县以下基层单位” 不符合要求

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各局(委员会、办公室)、公安机关支队级以上(含支队级)、高等学校等单位工作的,不符合要求。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在西藏、各类岛屿等特殊边远地区工作的

工作地点在西藏自治区(除拉萨市城关区所属街道、堆龙德庆区所属街道、达孜区德庆镇以外的其他所有地区),以及我国海域各类岛屿的,除从事非艰苦行业工作以外,均符合基层就业补偿代偿条件。

2.在“行政区划不明确”地区工作的

(1)去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垦区等地区所在单位就业,应确定具体工作连队或生产农场,在申请时注明。

(2)实际工作地点位于乡(镇)的监狱等单位,应提供工作地点情况说明。

(3)铁路派出所应提供巡线证明。

(4)在西部沙漠、戈壁等地区工作的,应提供附近行政区划名称。

(5)在海上作业的,应由工作船舶或海上作业平台出具工作证明。

3.其他特殊情况

(1)工作单位位于东部地区,但实际工作岗位位于中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的县以下基层单位及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符合条件的,应提供实际工作地点情况说明。

(2)涉密单位,符合条件的,应经单位确认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02

常见问题

06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20XX年毕业生第X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两份);

(二)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复印件(两份);

(三)工作地点证明或二次分配就业证明原件(两份);

对存在选调分派等情况无法直观鉴别工作地点的毕业生,申请时应当出具能够证明从事的工作岗位及实际工作地点符合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该材料需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并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对选调生等需要二次定岗的毕业生,工作派遣文件中,明确将学生分配至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满三年的,提供工作派遣文件;工作派遣文件中,将学生分配至县级以上(含县级)单位工作,但明确学生需在县级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满三年的,应提供正式文件,或分配单位(一般为组织部)和服务单位盖章确认的二次分配就业证明。

(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两份)。

07

申请的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08

相关的申请程序是什么?

(一)学生申请。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补偿代偿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二)学院(所)审查。各学院(所)对学生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由相关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学院审查完成后将学生材料提交计财处,对学生在校期间实际缴纳学费情况进行审核,由计财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学校审核。各学院将申请学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就业协议书复印件及相关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

(四)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09

我已提交申请材料,什么时候可以知道批复结果?

是否获得补偿代偿资格,要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结果为准。教育部一般于次年4月前下发批复结果,学校将于第一时间在学生资助官网进行公示,网址如下:https://xuegong./xszz/index.htm

10

我已提交申请材料,是不是就可以不用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了?

在没有得到获批通知前,毕业生应继续按照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的规定按期偿还本息。在获得批准之后,代偿款将直接打入学生提供的中国银行卡号中,由学生自行偿还贷款本息。

注:本文所涉及的时间均以当年通知规定的时间为准。

届政策咨询QQ群

“西农阳团”微信公众号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杨凌示范区西农路22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处203

END

本期编辑:张笑迪

内容审核:陶嘉楠

指导老师:范昱鑫

终 审:邹 春

素材来源:西农动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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