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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视源股份: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保荐书

时间:2020-03-28 11:2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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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视源股份: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保荐书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保荐书

声明

股份有限公司及具体负责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已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

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

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及其附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一、本次证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本保荐机构”)

(二)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工作人员情况

1、负责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姓名及其执业情况

赵虎:男、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投资银行部华南二部资深经

理,加入,曾参与了中成化工、等企业的财务顾问与

辅导工作,并参与了配股的材料制作与申报工作,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

业务经验。执业证书编号S0260712100093。

邵丰:男、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投资银行部华南二部总经理,

2001年加入,度曾获证券时报评“年度最佳保荐代表人”,曾主

持或参与完成了、、广州汽车、建新化工、普邦园林、贵研铂

业、等项目的改制辅导、首次公开发行、再融资等工作,具有扎实的理

论功底与丰富的投资务经验。执业证书编号:S0260712100005。

2、本次证券发行的项目协办人姓名及其执业情况

朱章:男,理学学士,通过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加入,现就职于投行业务综合管理部,主要负责投行

项目立项与内核的财务预审工作。曾任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曾负责或参与过

IPO、IPO、东力传动IPO等项目。

3、项目组其他成员

吴楠、叶翔旻、但超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Guangzhou Shiyuan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3、注册资本:36,30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黄正聪

5、成立日期:12月28日

6、整体变更日期:12月31日

7、住所:广州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

8、邮政编码:510663

9、公司电话:020-32210275

10、公司传真:020-82075579

11、本次证券发行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四)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1、截至6月30日,本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

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2、截至6月30日,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

方不存在持有本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3、截至6月30日,本保荐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

荐代表人及其配偶不存在拥有发行人权益或在发行人任职的情况;

4、截至6月30日,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

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

等情况;

5、截至6月30日,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除本次证券发行业务

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1、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

为保证项目质量,将运作规范、具有发展前景、符合法定要求的企业保荐上

市,本保荐机构实行项目流程管理,在项目立项、内核等环节进行严格把关,控

制项目风险。本保荐机构制订了《投资务立项审核工作规定》、

《投资务内核工作办法》等内部制度对内部审核程序予以具体规

范。

2、本次证券发行内核意见

本保荐机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内核会议于10月

10日召开,通过审议,内核会议认为:历史沿革清晰,所处的电子信

息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方向,公司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明显,成长性良好,

持续盈利能力较强,同意向中国证监会保荐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

二、保荐机构的承诺事项

(一)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

发行上市,根据发行人的委托,本机构组织编制了本次申请文件,并据此出具

本证券发行保荐书。

(二)本保荐机构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了充分的尽

职调查,并对本次发行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慎核查,本保荐机构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

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

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发行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本保荐机构及负责本次证券发行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特别承诺

1、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需披露的关联关系;

2、本机构及负责本次证券发行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人未通过本次证券发行

保荐业务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

3、负责本次证券发行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未以任何名义或者方

式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三、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一)本次证券发行所履行的程序

1、发行人股东大会已依法定程序做出批准本次股票发行的决议。

已按照《公司章程》、《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由股东大会批准了本次发行。

5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发行人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6月9日,

召开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方案的议案。

6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

行人关于修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6月25日,视

源电子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决议

的内容合法有效。

本次证券发行方案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其授权程序符合

《公司法》第一百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七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其内

容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证券法》第五十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3、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相关

事宜,上述授权范围及程序合法有效。

4、根据《证券法》第十三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三十

七条的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尚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5、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本次发行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申请上市交易尚须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二)本次证券发行的合规性

1、本保荐机构依据《证券法》,对发行人进行逐项核查,认为:

(1)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发行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4)发行人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保荐机构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对发行人进行逐

项核查,认为:

(1)发行人的主体资格

1)经过对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的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是依法设立

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经过对发行人工商营业执照历史情况的核查,发行人于12月31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其前身广州科技有限公司于12月

28日成立,本保荐机构认为其持续经营时间已在3年以上。

3)经过对发行人历次验资报告及相关凭证资料的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

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各项资产的产权已过户到公司名下。

4)经过对发行人日常经营相关监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等资料的核查,本保荐

机构认为发行人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

5)经过对发行人历次董事会决议资料、工商登记资料等文件的核查,本保

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

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6)经过对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重要业务合同等文件的核查,并结合对相

关人员的访谈,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2)发行人整体运作合法规范

1)经过对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资料的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

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2)本保荐机构已对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必要的辅导,

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

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3)经过对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情况的核查和对相关人

士的访谈,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①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

②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

③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经过对发行人内部各项控制制度的审阅,并结合对发行人高管人员的访

谈,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

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公司营运的有效性。

5)经过审慎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下列情形:

①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

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

②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

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工商、税收、社保、海关等相关主管部门

均已出具了最近36个月内的无违规证明)

③最近36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

准;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

变造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

④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⑤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⑥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6)经过对发行人《公司章程》、主要担保合同等文件的核查,本保荐机构认

为发行人的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7)经过对发行人相关管理制度及财务资料的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

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3)发行人的财务状况良好,会计系统健全有效

1)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

常。根据发行人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

[]第410627号”审计报告,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①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06.30

.12.31

.12.31

.12.31

流动资产

174,703.38

155,630.75

102,298.09

90,174.03

非流动资产

50,192.93

49,823.75

32,108.49

19,848.35

资产合计

224,896.31

205,454.49

134,406.58

110,022.38

流动负债

124,074.80

120,339.45

79,559.65

74,346.04

非流动负债

5,075.39

3,956.05

2,329.93

1,038.59

负债合计

129,150.19

124,295.50

81,889.57

75,384.63

所有者权益合计

95,746.11

81,159.00

52,517.01

34,637.75

②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1-6月

营业收入

338,836.91

599,605.75

430,910.13

326,437.77

营业成本

269,825.61

483,869.42

348,449.16

266,225.88

营业利润

35,753.94

37,965.72

24,402.98

17,294.51

利润总额

36,954.01

40,329.69

25,276.95

18,493.83

净利润

32,360.74

35,463.19

22,588.96

16,411.8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32,403.01

35,446.35

22,588.22

16,388.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26,525.82

33,446.57

21,819.84

14,807.15

③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1-6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20,887.42

53,821.76

27,029.92

39,428.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1,252.84

-17,338.88

-12,910.88

-5,420.6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17,820.34

-7,721.74

-7,569.61

-11,503.20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

影响

-183.07

-677.08

49.98

-178.0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净增加额

1,631.17

28,084.06

6,599.42

22,326.87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余额

78,969.75

77,338.58

49,254.52

42,655.10

④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06.30

.12.31

.12.31

.12.31

流动比率(倍)

1.41

1.29

1.29

1.21

速动比率(倍)

0.93

0.95

0.85

0.8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7.50

59.26

55.56

70.48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

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1.87

2.15

3.11

1.46

每股净资产(元/股)

2.64

2.24

1.45

0.95

项目

1-6月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709.44

2,750.24

725.60

314.46

存货周转率(次)

5.38

12.70

11.89

12.5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38,483.71

42,482.59

27,241.08

20,025.21

利息保障倍数(倍)

-

-

271.26

379.40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4

0.77

0.18

0.6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

流量(元)

0.58

1.48

0.74

1.09

2)经过对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及具体执行记录的核查,本保荐机

构认为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立信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

报告》(信会师报字[]第410628号)认为:“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6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

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3)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

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并由立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第410627

号)。

4)发行人编制财务报表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

认、计量和报告时保持应有的谨慎;对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选用一致的会

计政策,未随意变更。

5)发行人已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

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发行人符合下列条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

3,000万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已超过人民币3亿元;发行前股本

总额为36,300.00万元,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

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最近一期

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7)经过对发行人纳税资料及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违规证明的审阅,本保

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对发

行人主要财务资料的审阅,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

严重依赖。

8)经过对发行人主要债务合同的审阅,并结合对发行人资信情况的核查,

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

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9)本次发行申报文件中不存在下列情形:

①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

②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

③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者相关凭证。

10)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①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

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②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

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③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④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

资收益。

⑤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

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⑥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三)发行人的主要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液晶显示产品应用领域广泛、发展前景广阔,吸引了众多国内外厂商参与进

来。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致力于提升液晶显示产品更加丰富与高效的信息沟通

体验,推动液晶显示技术在不同领域的应用,已经发展成为全球领先的液晶显示

主控板卡供应商和国内领先的交互智能平板供应商。虽然液晶显示产业具有较高

的技术壁垒、人才壁垒、品牌和客户壁垒、规模壁垒、营销网络与售后服务壁垒,

但随着液晶显示市场需求的进一步扩大和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更多企业将加

入到行业的竞争中来,而且竞争对手也将逐步增加对技术研发和市场开拓的投

入。如果公司未来不能进一步提升技术研发实力、供应链管理能力与销售服务水

平,则有可能面临市场竞争加剧所导致的市场地位下降的风险。

2、成长性下降的风险

、、和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26,437.77

万元、430,910.13万元、599,605.75万元和338,836.9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6,411.86

万元、22,588.96万元、35,463.19万元和32,360.74万元,最近三年年均复合增长

率分别高达35.53%和47.00%。

虽然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一直保持较快增长,但公司未来能否持续稳定成

长仍然受到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技术创新、人才培养、资金投入、市场推

广等诸多条件影响,这将直接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情况,任何不利因素都可

能导致公司增长放缓,甚至停滞。此外,公司的高速成长对于研发、运营、人力

资源、财务等体系均带来了较大的挑战。因此,尽管公司预期经营业绩增长前景

良好,但影响持续增长的因素较多,未来公司存在经营业绩放缓或成长性不及预

期的风险。

3、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末、末、末和6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

公司)分别为70.48%、55.56%、59.26%和57.50%,流动比率分别为1.21、1.29、

1.29和1.41,速动比率分别为0.89、0.85、0.95和0.93。公司的债务结构以流动

负债为主,流动负债主要为应付账款、预收款项等经营性应付项目。

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商业信用,与主要供应商之间建立了长期紧密的合作关

系,能够得到供应商的信用支持,获得合理赊购账期。自成立以来,公司不存在

故意拖欠供应商货款的行为,报告期各期末,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付账款占比均

在99%以上,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但是,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付

账款及预收款项金额快速增加,导致公司形成了资产负债率偏高、流动比率和速

动比率偏低的财务结构。资产负债率偏高使得公司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且经营

性应付项目存在债权人数量多、分散、难于管理的缺点,一旦发生纠纷,将对公

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税收优惠风险

,公司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和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被再次认定为高新

技术企业,预计将于下半年重新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公司

全资子公司广州视睿通过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

局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组织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

业。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之日,广州视睿正在重新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广州视睿报告期内减按15.00%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

税,如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广州视睿届时不能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申请,将

按25.00%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建设“智能电视板卡产品中心建设项目”、“交互智能

平板产品扩建项目”与“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将提高公司现有产品的出货能力,公司在技术研发、供应链管理、生产管理以及

售后服务等方面的综合服务能力也将得到提升,可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

升公司的盈利水平与综合竞争力。

尽管公司在确定投资上述三个募投项目之前对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必要性与

可行性论证,但该论证是基于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的市场环境、技术

发展趋势、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原材料供应情况、客户需求情况等条件所作出

的投资决策。而募投项目建设期为2年,且项目建成后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全面达

产。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产业政策变化、市场开拓情况及

工程进度、工程管理、设备供应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

与公司的预测出现差异,从而影响项目的投资收益。此外,项目建成后产品的市

场接受程度、销售价格、生产成本等都有可能与公司的预测存在一定差异。因此,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来实现的经济效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1、发行人所处行业前景广阔

公司主营业务为液晶显示主控板卡、交互智能平板、移动智能终端等电子类

产品的设计、研发和销售。

液晶显示主控板卡主要应用于全球各种功能的液晶电视。由于液晶电视具有

轻、薄、色彩丰富、清晰度高、节能环保、使用寿命长等优势,已经基本替代传

统的CRT电视,在各种电视中占比越来越高。据IHS DisplaySearch统计,

年全球电视出货量为22,736.81万台,其中液晶电视出货量为20,993.65万台,占

比92.33%;预计到,全球电视出货量将达到24,270万台,其中液晶电视

出货量可达24,140万台,占比99.46%,市场成长空间较大。-全

球各类电视出货量情况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IHS DisplaySearch

近年来,国内液晶电视产业链正在逐步完善,TCL、海信、海尔、长虹、

创维等颇具实力的液晶电视生产企业产销规模逐步扩大,一批新兴的互联网电

视品牌快速崛起。,中国区域液晶电视出货量达到5,477.76万台,为全

球第一大液晶电视市场。-全球液晶电视按区域的出货量情况如下

图所示:

数据来源:IHS DisplaySearch

据IHS DisplaySearch统计,全球液晶电视出货量为20,993.65万台,

中国区域液晶电视出货量5,477.76万台,所需液晶显示主控板卡分别为20,993.65

万片和5,477.76万片;到预计全球液晶电视出货量将达到24,140万台,

中国区域液晶电视出货量为5,524万台,则所需液晶显示主控板卡分别为24,140

万片和5,524万片。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和社会发展进程的加快,商用大屏显示市场需

求日益增加,大屏显示技术和市场也逐步发展起来,教育、媒体、广告、会议等

行业对大屏显示设备的需求不断增长。与零售终端市场相比,商用显示市场有着

独特的市场特性,各行业用户应用环境差异较大,客户需求差异化特征明显。

近年来,商用显示市场呈现快速增长态势。据IHS DisplaySearch统计,

年全球液晶商用公共显示器出货量为228万台,-全球液晶商用公

共显示器出货量情况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IHS DisplaySearch

在教育市场,与发达国家教育现代化的要求相比,我国的教育在信息化方面

基础设施薄弱,资源共建共享水平较低。教育信息化是指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手段

和工具,实现从环境(网络基础、设备、课室等)、资源(课件、视频、电子图

书等)到活动(教、学、管理、沟通、办公等)的全部数字化,为师生提供开放

式的数字化教学环境,最终实现教育过程的全面信息化,从而达到提升教育管理

水平和效率的目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

确指出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具有革命性的影响,需要发展教育信息化,提高国家

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我国教育经费总投入

32,806.46亿元,比增长8.04%,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为5.16%1。

1 资料来源: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

2 资料来源:教育部,《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交互智能平板综合液晶显示主控技术、多点触摸技术、数字信号处理技术与

计算机软硬件技术,集成电视、电脑、投影机、触摸屏、电子白板等产品的多种

功能,满足了音视频沟通、多格式文档高清显示、屏幕书写、文字标注、保存、

打印等需求,充分契合国内教育信息化的市场需求,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据教

育部统计,截至末,我国各级各类学校数量合计77.29万所2,交互智能

平板应用潜力巨大。

在会议市场,我国于发布《关于国务院办公厅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

风文风的意见》,指出要精简会议、改进会议形式,提倡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和网

络视频会议。视频会议系统的建设对于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运营成本、建设节约

型社会具有重要作用。交互智能平板综合了液晶显示主控技术、多点触摸技术、

数字信号处理技术与计算机软硬件技术,集成电视、电脑、投影机、触摸屏、电

子白板、摄像、麦克风等产品的功能,满足视频会议、多方通信、共享白板、文

件传送、应用程序共享等需求,主要替代现有的电子白板和视频会议产品,广泛

用于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企业的日常办公。据FROST & SULLIVAN统计,

年全球视频会议市场规模为15.70亿美元,到全球视频会议市场规模将

达到41.50亿美元。

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在液晶显示主控板卡领域,凭借领先的液晶显示主控技术研发实力,公司推

出了基于Mstar、MTK、Realtek、Amlogic、RDA、海思等主流芯片平台,可支

持亚太、欧洲、北美、南美等主流电视信号标准的液晶电视主控板卡产品体系,

而且公司还通过产品功能的整合(例如二合一板卡、三合一板卡、四合一板卡、

六合一板卡、智能电视板卡等)提高产品的附加值,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产业链中

的竞争地位。公司能够为液晶电视品牌商、OEM厂商、ODM厂商提供液晶显示

驱动与控制解决方案。近年来,公司的液晶显示主控板卡获得了国内外主要电视

整机厂商的认可。、、和1-6月,公司液晶电视主

控板卡销量分别为2,717.38万片、3,675.17万片、5,217.98万片和2,786.20万片,

分别占各期全球出货的液晶电视所使用的主控板卡数量的比例为12.94%、

16.34%、23.26%和28.95%3。

3 资料来源:TV Sets(Emerging Technologies) Market Tracker(Q3 ) 、TV Sets Market Tracker(Q3

),IHS DisplaySearch

公司以液晶显示主控技术为基础,结合多点触摸交互技术、数字信号处理技

术与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集电视、电脑、电子白板等

功能于一体的交互智能平板——希沃系列商用显示产品和CVTOUCH系列商用

显示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教育、媒体、广告、会议、交通、金融、酒店、医疗等

众多的商用显示领域。、、和1-6月,公司交互智

能平板销量分别为37,216台、87,891台、166,271台和100,909台,、

年、和1-6月,均位居国内交互平板行业第一4。

3、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从创立之初就明确了“以科技为先导、以创新为动力”的发展思路,不断

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力度。截至6月30日,公司技术人员1,044人,

占公司员工总数的60.17%。、、和1-6月,公司

研发费用投入分别为14,896.43万元、18,840.35万元、22,046.30万元和11,294.12

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56%、4.37%、3.68%和3.33%。公司还建

立了广东省平板电视系统集成应用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专门研究平板电视及

其应用相关技术领域的发展新方向。

通过多年的电子产品开发,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多媒体编解码、音视频处理、

高速嵌入式电路板设计、电源、人机交互、手持移动设备整机和商用智能显示整

机的设计等技术开发经验,可以提供完整的电子产品解决方案以及音视频处理、

人机交互、移动应用与后台服务的软硬件整合方案。截至6月30日,公

司拥有专利743项(其中发明专利92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39项、作品著作

权41项、软件产品登记证书10项。7月,公司被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认

定为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9月,公司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国资委、广东省知识

产权局、广东省总工会联合认定为广东省创新型企业。12月,公司被国

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2)基于业务流程信息化管理的快速供货优势

为了提高跨部门、多业务、不同地区之间的协同工作效率,公司搭建了Oracle

EBS、Oracle Agile、OCS、K3 ERP、SRM、CRM、MES、BPM等信息管理系统,

形成了从研发设计、商机管理、订单管理、采购管理、生产管理、存货管理、物

流配送到客户服务的业务流程信息化管理模式。信息技术与公司业务的深度结

合,缩短了公司产品从设计到量产的时间,提高了公司的快速供货能力。

4 资料来源:,《中国B2B IWB市场研究报告(.Q4)》、《中国B2B IWB市场研究报

告(.Q4)》、《中国B2B IWB市场品牌竞争研究报告(.Q4)》、《中国B2B IWB市场品牌竞

争研究报告(.Q2)》

在产品的研发设计上,借助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与研发管理系统,公司形

成了精细化分工、流水作业的研发组织方式,并在已有成熟案例的基础上进行统

计将产品功能模块化,力争将客户需求做到模块化拼接组合。从接到客户需求开

始,到根据客户所使用的原材料、功能要求以及外壳结构等因素,设计相应的产

品功能模块,再到整个产品方案沟通定型,公司力求将时间控制在最短。

在供应链管理方面,公司通过引进金蝶的K3、Oracle EBS系统并加以改进

用于管理采购、生产、库存、销售、物流等经营活动。外协厂的生产通过供应链

关系管理系统(SRM)和制造执行系统(MES)与公司的供应链进行衔接,生

产计划由公司下达,原材料由公司通过供应链关系管理系统(SRM)采购,产品

质量标准由公司制定,外协厂负责产品的生产实现。公司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了

供应链各个环节的信息实时搜集与管理控制,实现了商务流、信息流、物流和资

金流的同步,提高了公司的运营效率。

从研发、方案设计到量产的效率成为公司在行业内保持领先地位的重要基

础,快速的供货速度使公司能够及时配合客户需求快速推出新产品,提高客户的

满意度,从而强化与客户的合作关系。

(3)规模优势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液晶显示主控板卡供应商和国内领先的交互智能平板供

应商。和1-6月,公司液晶显示主控板卡的销量分别为5,467.94

万片和2,880.60万片,其中液晶电视主控板卡销量为5,217.98万片和2,786.20万

片,占和上半年全球出货的液晶电视所使用的主控板卡数量的比

例分别为23.26%和28.95%5;和1-6月,公司交互智能平板销量

分别为166,271台和100,909台,均位居国内交互平板行业第一6。较高的市场占

有率使得公司在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面拥有显著的规模优势。一方面,公司

的规模化采购能够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提高产品的成本优势;另一方面,规模

化采购使得公司与上游主流芯片厂商和主要的液晶屏供应商建立了密切的合作

关系,公司能够及时把握上游的技术动态,及早做好新产品的方案设计和技术预

5 资料来源:TV Sets Market Tracker(Q3 ) ,IHS DisplaySearch

6 资料来源:,《中国B2B IWB市场品牌竞争研究报告(.Q4)》、《中国B2B IWB市

场品牌竞争研究报告(.Q2)》

研,从而确保公司产品的性;此外,规模供货优势能够进一步强化公司

与客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使得公司能够通过与客户的信息互动,第一时间将

客户需求转化成新产品推向市场,从而确保公司产品的功能领先性。

(4)品牌与客户优势

作为全球领先的液晶显示主控板卡供应商,凭借快速的供货速度、优良的产

品质量以及周到的客户服务,公司已经在行业内建立了较高的品牌认知度。公司

的液晶显示主控板卡应用于全球多种功能的液晶电视,覆盖从传统模拟电视、数

字电视到带有丰富多媒体网络娱乐功能的智能电视,公司液晶显示主控板卡已应

用于TCL、海信、海尔、康佳、长虹、创维、乐视、小米、微鲸、Vizio、夏普、

东芝、松下等公司的产品。

近年来,公司结合液晶显示主控技术、多点触摸交互技术、数字信号处理技

术与计算机软硬件技术推出的希沃系列交互智能平板,已成功应用于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南开大学、上海市实验幼儿园、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成都石室中

学、西北工业大学附属中学等院校的多媒体教室和实验室,以及上海世

博会、第16届亚运会、第9届中国企业领袖年会、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

中央电视台等的交互展示及查询系统,品牌知名度逐步提升,“希沃”已经成为商

用显示领域的知名品牌。

(5)质量管理优势

公司一直将产品质量视为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证产品和服务的持续高

质量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先后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

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

管理标准认证、QC080000: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并按照上述标

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害物质过程管

理和质量保证的《管理手册》,建立了适合公司实际、可操作的质量管理体系。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编制了相应的程序文件及

作业指导书,产品质量控制已全面覆盖研发设计、订单管理、采购、生产、库存、

物流配送到客户服务等各个业务环节。同时,公司以增强顾客满意程度为目标,

坚持从细节做起,通过日常的工作检查和定期的管理评审,确保产品和服务的标

准、规范和工作程序达标,并坚持收集顾客反馈意见,及时调整产品质量以满足

客户的需求。

(6)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倡导“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奉行“尊重员工、理解

员工、关心员工、依靠员工、发展员工和服务员工”的服务宗旨,始终将员工的

幸福感作为公司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

公司将员工视为公司的合作伙伴,而不仅仅是一个服从管理制度的员工。一

方面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激励制度为员工提供公平的工作、学习、成长及晋升机

会,另一方面,通过不同层次搭建平台让员工在不同的领域展示自我、充实自我、

完善自我。同时,为了鼓励员工在公司的长期发展,公司提供丰富的员工福利并

积极开展多样化的业余生活。具有人文关怀的企业文化营造了团结进取的工作氛

围,创造了和谐互信的员工关系,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对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意见

认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有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法规的

规定。历史沿革清晰,所处电子符合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

政策导向,未来发展前景广阔。公司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明显,成长性良好,持

续盈利能力较强,同意向中国证监会保荐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核查情况

1、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基本假设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

表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

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①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②截至12月31日,公司股本数为6,600万股;经公司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截至12月31日的资本公积中的

人民币45,764,418.39元、未分配利润中的人民币251,235,581.61元,合计人

民币297,000,000元,按照现有股东持股比例同比例转增股本,本次资本公积和

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36,300万股;

③假设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4,050万股;

④不考虑发行费用,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73,962.05万元;

⑤至,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年均复合增

长率为47.0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年均复合增

长率为50.29%;基于谨慎性考虑,假设至,公司实现的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年均复合增长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年均复合增长率均为30.00%,则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8,174.1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为36,875.53万元;

⑥假设除2月已实施的度现金分红和8月已实施的

上半年现金分红之外,公司在度不再进行其他分红;

⑦未考虑非经常性损益等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⑧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⑨假设本次发行于11月底完成,该完成时间仅为估计,实际完成时

间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且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为准。

(2)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说明,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

率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如下:

项目

/.12.31

度/.12.31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数(万股)

6,600

36,300

40,350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73,962.05

本次发行股票数(万股)

4,0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万元)

33,446.57

36,875.53

36,875.5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2

1.02

1.0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92

1.02

1.0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1.57

45.58

42.35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修订)规

定计算,同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

2、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

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下降的风险。

3、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将提升公司原有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

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业务竞争能力。

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由于项目尚未达产,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

等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将有所下降,但随着项目陆续投产和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

盈利水平将大幅提升,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此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提高,资产负债率亦将得到

进一步改善。

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发展战略的具体实施步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巩固公

司在现有业务领域的技术和市场优势,从而进一步提高盈利水平,增强公司整体

竞争能力。

5、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从创立之初就明确了“以科技为先导、以创新为动力”的发展思路,不

断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力度。通过多年的电子产品开发,公司积累了丰富的

多媒体编解码、音视频处理、高速嵌入式电路板设计、电源、人机交互、手持移

动设备整机和商用智能显示整机的设计等技术开发经验,可以提供完整的电子产

品解决方案以及音视频处理、人机交互、移动应用与后台服务的软硬件整合方案。

目前,公司已经发展成为全球领先的液晶显示主控板卡供应商和国内领先的交互

智能平板供应商。综上所述,公司经营形势良好,具备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人员储备、技术实力和客户资源。

6、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保

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

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具体如下:

(1)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尽量缩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

收益的时间。

(2)加强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力度,积极研发新

产品,提高公司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在巩固现有市场份额的基础上,不断开拓新

客户,努力扩大产品的销售规模。

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在研发能力、客户资源、品牌形象等方面的竞争优势,

提高经营效率,优化产品结构,努力提高自身盈利能力,提高未来对股东的回报。

7、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

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填补

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特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约束并控制职务消费行为。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同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涉及本人的薪酬制度与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同意,如公司未来拟对本人实施股权激励,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

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如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

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8、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31号)等相关文件

之要求,保荐机构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分析和填补回报的

相关措施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对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分析具有合

理性,发行人拟采取的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切实可行,且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对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关承诺,符合《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

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

签名:

朱 章

年 月 日

保荐代表人:

签名:

赵 虎 邵 丰

年 月 日

内核负责人:

签名:

陈天喜

年 月 日

保荐业务负责人:

签名:

欧阳西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签名:

孙树明

年 月 日

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

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兹授权我公司保荐代表人赵虎和邵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督管理规定,具体负责我公司担任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的广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

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各项保荐工作。同时指定朱章作为项目协办人,协

助上述两名保荐代表人做好本项目的各项保荐工作。

除本项目外,保荐代表人赵虎作为签字保荐代表人申报的在审企业为 0 家;

除本项目外,保荐代表人邵丰作为签字保荐代表人申报的其他在审企业已有 1

家,为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属于负责

创业板1家在审企业的情况。

保荐代表人赵虎和邵丰不存在如下情形:最近3年内有过违规记录,违规记

录包括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过监管措施、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中国证券业

协会自律处分的;

保荐代表人赵虎最近3年内曾担任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再融资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邵丰最近3年内未曾担任过其他股权

融资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孙树明以及保荐代表人赵虎、邵丰承诺:对相关事项的

真实、准确、完整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专项授权书之出具仅为指定我公司保荐(主承销)的广州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和项目协办人,不得用于任何其

他目的或用途。如果我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保荐代表人或项目协办人做出调

整,并重新出具相应的专项授权书的,则本专项授权书自新的专项授权书出具之

日起自动失效。

(此页无正文,为《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之签署

页)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

孙树明

保荐代表人(签名):

赵 虎 邵 丰

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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