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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调委:整形纠纷和过度医疗是“重灾区”

时间:2019-04-15 18: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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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调委:整形纠纷和过度医疗是“重灾区”

术后效果不满意、过度医疗、“闹得大赔得多”……这是民营医疗机构纠纷常见的现象。信息时报记者通过广东省和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医调委)了解到,广州地区民营医院发生纠纷并申请调解23件;正式立案受理的10件纠纷中,达成调解协议有6件,另两件为医患和解,一件为放弃索赔,而还有一件则走入司法诉讼阶段。相比公立医院每年上千宗的调解案例,对于上述数据,有专家认为,实际上民营医疗机构发生的纠纷远比这个要多,但大多都没有上报而是选择私了。

现象:整形纠纷申请调解比例较大

探因:多与术前沟通不足有关

据了解,在申请调解纠纷的民营医院中,整形机构纠纷占了较大比例,而采取私了解决的案例则更多。专家认为,纠纷的起源在于医患之间“审美标准”差异以及医患沟通不足。

如去年4月,患者赵某因“面部皮肤松弛伴面部皱纹明显5年余”到广州某整形外科门诊部治疗,并在插管全麻下行面部驻颜术,但是在手术后,赵某认为“手术效果不佳造成其眼外翻系医方过错导致”,遂引发此纠纷,经过调解后,医患双方签署调解协议2万元;同年7月,患者潘某到广州某整形美容医院就诊,当日全麻下行“上下颌前突矫正术”,术后发现牙列不齐和下颌矫正过于退后需要正畸或修复,经过协商后,医患双方签署调解协议2万元。

对于上述案例,一位参与事故鉴定的专家分析认为,因美容手术至今未有法定的诊疗标准,美容效果的评价因人而异,因此不能认为医院的美容手术违反操作规范,但由于上述案例中,整形医疗机构在手术的风险预告、病历分析及预期效果上与患者存“在沟通告知上存在不足”,因此可适当补偿。

省医调委主任王辉表示,目前来说,美容整形行业普遍存在行业管理混乱、捆绑消费等现象;而更重要的是,整形美容行业产生纠纷,往往“由于个人审美标准差异,治疗效果达不到预期”所致。

现象:专科医院纠纷多是“过度医疗”

探因:部分医院片面追求经济效益

王辉指出,为了生存发展,一些专科民营医院存在过度医疗、“夸大病情”及乱收费现象,因此这类医德医风投诉也比较常见。“一旦患者治疗效果不理想,很容易激发医患矛盾”。而民营医院解决纠纷基本上都由院内协商解决,个别纠纷与患者协商不成后只能通过第三方解决。

去年5月,患者覃某在广州市某专科民营门诊部被诊断“怀疑肺结核”,该机构随即使用静脉注射及口服药物治疗,但后来覃某在广州胸科医院检查后却发现情况并非如此,于是认为之前就诊的专科民营门诊部存在“违规”行为。调解专家组介入后认为:医方在没有相关影像检查及没有诊断依据的前提下就诊断覃某为肺结核,然后开出治疗肺结核的药,不符合诊疗常规。在广州市卫生局介入下,最终医院赔偿500元。

而“乱收费”也是目前民营医院引起医患纠纷的“雷区”。如去年7月患者周某因患“湿疹”到广州某男科医院就医。医院为其“局麻下包皮环切术+系带整形术”。周某出院后,以“医院误导患者作其他不必要的治疗、乱收费”等原因,与该男科医院发生纠纷,最终医院赔偿1500元。

现象:医患双方态度强硬拒绝调解

探因:“闹得越大赔得更多”

有专家指出,虽然去年民营医院纠纷事件纪录在案的总共23件,但实际发生的纠纷风波远高于记录数字,这些案例之所以未被记录在案,除了医院方面选择私了外,还与医患双方对事件采取“强硬不让步”导致僵持有关。

如去年8月,患者王某因牙痛到广州某口腔连锁机构就诊并拔牙。几天后,王某口腔十分疼痛,被诊断为牙周炎。于是他多次到医院理论要求较大数额得赔偿,而且期间发生了冲突。对此,该口腔医院拒绝调解,要求王某走诉讼程序解决。

而在去年10月,患者方某因交通事故到白云区某医院治疗,但在手术后检查发现右胫骨骨折内固定钢板断裂。方某认为这是医方手术不当造成的,要求医院赔偿8万。但是由于双方认定的赔偿数额差距较大,医方建议患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对此,广州某民营机构经营者方文(化名)表示,就其所经历的纠纷事故而言,经过院方对手术反复鉴定和推论后,实际上应该赔偿的数额远低于患者所要求的赔偿,因此有些民营机构选择不让步也是“可以理解”。但也有部分市民认为,由于没有经过权威第三方的检验鉴定,因此民营医院的推论“是不权威的”。

现象:致死事故责任难以界定

探因:家属大多拒绝尸检

毋庸置疑,致死事故算是民营医院出现的最严重纠纷,但此类事故发生后,却往往存在难界定责任归属问题。

去年5月,谢某因产后不适抑郁到黄埔区某民营医院门诊就诊,医生未检查就开具口服药,患者服用后当天死亡。家属拒绝“尸检、药检”并扬言“跳楼”。由于未明确死因,医方拒绝调解。事后卫生部门介入调查时发现,该门诊部竟大门关闭,在报警立案门诊法人归案后,患方拒绝调解,至今事情仍在跟进当中。

另一起典型案例是去年4月发生的“广州小北路博x整形机构疑似隆胸致死案”,患者温某在博x整形经体格检查后局麻下行“乳头乳晕缩小术”,术后次日凌晨死亡。事后患者家属向博x整形提出300万元的赔偿,但赔偿得不到法律支持。经调解员反复多次与患方沟通后,今年2月20日,医患双方达成160万元赔偿和解协议。

虽然在上述两起事件中,“致死”矛头都直至民营机构,但是方文认为,由于缺乏第三方尸检等数据支持,因此患者致死是否与医院有关,这是有待商榷的。至于家属拒绝尸检的原因,一方面是情绪激动,认定责任肯定在院方;二是有些人认为,尸检是在出事民营医院进行,数据会存在造假嫌疑。

民营医院加强监管

和修炼“内功”皆不可少

就实际情况而言,民营医院发生的纠纷风波远比记录在案的多得多,事件种类也显得更多样。对此,省医调委主任王辉表示,由于民营医院解决纠纷不受“广东省政府令186号文件”及《广州市预防与解决若干规定》的约束,纠纷化解多由院内机制解决,因此难免会出现“大闹大赔,小闹小赔”的乱象。

“解决民营医院纠纷问题,一方面,应加大对民营医院监管力度,包括质控管理、资质审核、药品价格管控等,通过群众举报、媒体监督等方式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属实应从严处理;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民营医院的‘内功修炼’:如鼓励医学毕业生到基层民营医院工作,提供政策上帮扶,从根本上解决民营医院人才核心问题;同时加大医疗质量培训力度,提高民营医院技术力量。”王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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