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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游仙区:“防新案 化积案 攻难案”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升级版

时间:2021-02-01 12: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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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游仙区:“防新案 化积案 攻难案”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升级版

6月,游仙区首批专职人民调解员正式上岗

一、背景与起因

游仙区是中国科技城核心区、绵阳市主城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先行先试区、中国西部唯一的绿色产业示范区。全区辐员面积1018平方公里,现辖1个经济开发区、1个经济试验区、3个街道、8个乡镇,总人口56.83万人。近年来,随着改革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群众的政治参与意识、维护权利意识、公平竞争意识以及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自我价值的追求越来越高,历史遗留问题与现实利益问题交织,矛盾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多样化,各类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也给基层治理提出了新的课题。

,游仙区建立“访调援”联动工作站,通过对信访工作、法律援助工作、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效衔接,畅通群众依法解决诉求渠道,转变群众依法维权的法治理念。,创新“1 2 N”运行机制,1即综治中心,2即派出所、司法所,N即相关行政、社会资源,从而建立“两所一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领导、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大数据”体系平台。同年,政府购买服务化解信访积案工作正式启动。5月至8月,中央、省市相继部署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游仙区主动承接试点任务,通过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完善访调、公调、诉调“三调对接”机制,主动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圆满完成试点任务。,游仙区对照中央、省市工作部署,印发了《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弱项、补短板、促提升,努力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实现人民调解工作新作为。

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二、做法与经过

(一)建立预警快处机制,防“新案”控“增量”。游仙区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将人民调解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制定《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实施方案》,依托司法所建立“信访联系点”25个,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快反、快处机制,夯实“三调联动”,将人民调解更加精准地聚焦到矛盾纠纷形成之初、发生之时、激化之前。

1.建立排查预警机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形成之初。坚持“防调结合、以防为主”,在全区开展“学法守法用法、做信义游仙人”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用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依法反映诉求。构建区、镇、村三级矛盾纠纷排查预警网络,通过定期排查、专项排查、重点排查,从源头上发现和预防矛盾纠纷。建立信访问题联席会议、人民调解员列席信访会议、律师参与信访值班等制度,每月研判一次矛盾纠纷形势,并以简报的形式向有关领导和单位发出预警。以来,全区346个人民调解组织开展排查3726次,就地就近干预555件,收集矛盾纠纷线索579件,向有关单位发出重大矛盾纠纷预警164次。

2.建立快反快处机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发生之时。开展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矛盾纠纷快反快处能力,综合运用“联合调”“流动调”“随手调”“口头调”等方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加强和改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全区278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人民调解,为化解矛盾提供专业支撑。实施“互联网 人民调解”,将司法行政指挥平台延伸到乡镇调委会,推广运用远程视频调解系统,引导群众通过“12348四川法网”和“法治游仙”微信公众号在线申请人民调解,在线选择调委会和调解员,在线调处矛盾纠纷。至今,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3719件,调解成功率98.5%,97.2%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

3.建立“三调对接”机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激化之前。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完善诉调、访调、公调对接,着力解决初信初访,严防矛盾纠纷升级。我区在人民法院、信访局、公安派出所建立派驻调解工作室19个,在矛盾纠纷多发易发的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2个,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名人调解工作室4个,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18名。以来,通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8件,涉及99人。

(二)创新“1 6”工作模式,化“积案”减“存量”。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区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参与全区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行动,为减少信访存量提供法律支撑和专业支持。

1.“1 6”工作模式精准发力。对信访积案进行排查梳理,将梳理出的70件信访积案,采取一个信访积案有“一名区级领导包案、一个工作专班、一个责任主体单位、一套化解方案、一名律师、一名调解能手”的“1 6”工作模式,明确化解原则、方法、措施和时限,集中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区司法局精准提供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经过化解攻坚,已成功化解信访积案52件,有效落实稳控18件。

2.“访调援三衔接”法律助力。在区信访局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选派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常驻信访局受理调解,选派10名律师组成“信访法律服务团”,每周安排一名律师到信访局坐班,为接访领导、信访人和信访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建立“访调、访援、援调”衔接机制,让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主动服务信访工作,引导信访人依法表达诉求,依法解决问题。以来,通过“访调援”,现场提供法律咨询1430人次,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权82件,为信访人提供法律援助64件,接访现场调处矛盾纠纷13件。

3.全程信访评估提升化解效力。探索建立信访积案化解事前、事中、事后评估机制,确保信访积案化解不偏离法治的轨道,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在信访积案化解前,组织法律顾问团对信访积案逐案进行法律风险评估,提出法律建议129条;在信访积案化解中,组织召开信访听证会40次,帮助信访人正确理解相关政策法规,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在信访积案化解后,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信访积案化解质效评估,最大限度地消除隐患,防止反弹。

(三)律师参与信访维稳工作,攻“难案”降“当量”。我区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方式,引导律师等专业力量参与信访维稳工作,代理信访人依法表达诉求,发挥第三方的中立优势,防止缠访闹访和越级上访,避免形成危害平安稳定的“冲击波”。

1.建立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制度。区司法局会同维稳、信访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化解信访难案的实施意见》,区信访局通过比选,确定购买区法协会的法律服务,并以合同的形式明确服务内容、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和经费保障。

2.实行律师信访代理服务制度。由区法协会选派30名政治过硬、擅长群众工作的执业律师组建“法律服务团”,信访人从中自愿选择一名律师作为信访代理人,专案专人为其提供免费服务。制定《律师信访代理服务工作手册》,按照“开展个案评估、进行心理干预、提供法律服务、协调救助帮扶”全程留痕。截至目前,30名律师代理信访难案52件,稳控29件,成功化解23件。

3.强化考核及时兑现奖补经费。区司法局会同信访、维稳等部门制定了《律师参与信访难案化解考核奖励办法》,每半年对化解成果进行考核督导,及时兑现工作补助和奖励。有效调动律师参与信访难案化解的积极性。

律师参与调解纠纷。

三、成效与反响

(一)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分布广泛、扎根基层、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探索人民调解机制创新。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源头” 全面排查、“分级”建立台账、“三色”预警处置工作流程,构建起“线上线下同化解、行业属地相衔接、组织机构齐服务”的新格局,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有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全区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率达97%以上,基本实现“矛盾不上交”。

(二)由“信访”向“信法”转变。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信访积案、难案化解全过程。通过“引入专业律师依法化解”“举行社会评议以理化解”“关心疏导结合以情化解”等方式,树立了依法维权的意识和信心。

(三)“枫桥经验”结出累累硕果。近年来,游仙区涌现出“全国模范司法所”小枧司法所、“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陈邦福等践行“枫桥经验”的先进典型。10月,游仙区作为全省两个县区之一,在“四川省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工作会议”上做经验交流发言。,游仙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评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律师参与信访积案化解表彰会议

四、探讨与评论

(一)以“前端治理”为抓手,建设“规范化”的基层调解组织。“枫桥经验”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典范,其核心在于“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依靠群众就地化解”。人民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东方之花”,是矛盾纠纷化解的“第一道防线”,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民调解工作的重心在基层,加强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至关重要。要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以“资源整合”为基础,完善“多元化”的纠纷调处机制。加强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相互衔接,建立健全公调对接、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等工作制度,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持续推进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充分整合社会组织、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力量和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坚持定期召开各部门联席会议、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会议,形成多方联动、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大格局。

(三)以“先进典型”为引领,培育“社会化”的名人调解组织。积极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志愿者、乡贤村老等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充分发挥这些“名人”具有较高的群众威望、熟悉本地情况、长期在一线工作的“熟人、熟事、熟法”优势,促进矛盾纠纷得到更加快速、准确的化解。加强名人调解室建设,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权威性和“区域明星”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调解工作创品牌、上档次。

(四)以“专业力量”为支撑,建设“专业化”的行业调解组织。落实好“行业调处”责任,推进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物业管理、环境保护、治安、消费、校园等行业或系统成立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纠纷需要,设立由法学、心理学、社会工作和相关行业、专业领域的专业人员组成的调解专家库,及时为矛盾纠纷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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