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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家具方桌 广州办公家具家具

时间:2023-07-16 09: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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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家具方桌 广州办公家具家具

现煲滋味足,爱上哩太白

近日在赣州市章贡区新区赞贤路30号嘉逸花园小区一楼店铺处新开了家餐饮店“哩太白卤味煲仔饭”。至于店名叫哩太白,应该是取唐朝著名诗人李白,字太白,有《李太白集》传世而谐音李太白之意吧。

煲仔饭源自广东省广州市,是以砂锅作为器皿煮米饭,而广东人称砂锅为煲仔,故称煲仔饭。煲仔饭历史悠久。“现煲滋味足,爱上哩太白。”李白出生地在四川省,有“诗仙”、“酒仙”之美称,而这里的卤味煲仔饭来自广东省潮汕口味,和四川省八竿子也打不着,有点无厘头的感觉。“现煲滋味足,爱上煲煲仔”也许更贴切。

如今疫情反复,在众多行业中餐饮业受到的影响最直接最明显。店老板逆势而上且投下“巨资”是承担了较大的风险,开业这几天恰遇疫情趋紧之时顾客并不多,确实需胆量、勇气和实力。

店面装修比较高档,进门正对面是服务台,有服务员接待,台上有一块菜单,品种并不多一目了然,点菜后扫码付款,静待即可。中间过道左边中间是自主服务柜,有碟、碗,各种调料和一桶鲜汤免费自取。右边是敞开式厨房,全程操作一览无余。一套抽油烟系统还是蛮先进,几乎没有油烟味,非常干净整洁。各种卤味一锅锅整齐摆放在操作台上,秀色可餐,食欲感陡增。煲仔米饭是用矿泉水单独一碗碗机器蒸煮,囗感鲜香。

左边有两个门进入就餐区。就餐区用半腰隔墙分为三个区,有方桌、卡座,基本都是一至四人座位。空间比较宽敞,原木本色风格,环境雅致温馨。

从菜单上看,以卤味为主。有卤味煲仔饭即饭和菜搭配在一个碗里;特色焗菜即焗菜和饭分开,一碗菜一碗饭;哩太白卤味是单独一份卤味菜;还有些开胃小菜、甜点、主食和酒水饮料。

两人来尝鲜,各点了一份最贵的卤味牛腱子肉煲仔饭和一份蒜香焗水晶虾。上菜还是蛮快,全程可见。摆盘精美、荤素搭配、精选料、卤味足,鲜香有味,碗碟也精致。看来店家主要定位中青年主力消费群体。

总体感觉价位区分不太大,有些偏高,以卤味菜为主品种过于单一,偶尔吃吃还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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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先买房,是中国的传统?还是直接谈利益不好意思?

昨日回老家,见堂哥愁眉苦脸,精神不振。一向开朗的堂哥咋就变成这样?我关切地问他,是不是病了?他叹了一口气,说出了事情真相……

他说儿子大学毕业后,在省城工作快5年了。三年前,儿子谈了个省城的女朋友,女方爸妈是省城某大学的教授,说话非常有文化,也非常客气。

前些日子,堂哥与嫂子去了省城,双方家长见了面,商讨两个孩子的接婚事宜。谁知商讨到最后,儿子的准岳父岳母,非要儿子先买房再结婚,并一再强调,买房后再结婚是中国的传统。

我知道,堂哥家早年在农村还算殷实之家,但为送儿子读书,花光了积蓄,儿子的助学贷款也才还完没两年,实在是拿不出这大几十万的房子首付款,眼见儿子的婚事即将告吹,心里极不舒服,所以愁眉苦脸。

我劝慰了堂哥几句,实在办不上什么忙。但对教授夫妇所说的结婚先买房是传统,我却感到疑惑。

回到家里,查了查民国相关史料,以鲁迅和沈从文为例,我发现中国有很多传统,但绝对不

包括“结婚必须买房”。

当年大文学家鲁迅跟许广平结合,没有买房;生了周海婴,还是没有买房。他一家三口在上海住了很多年,一直是租房住。

在许广平之前,鲁迅跟元配妻子朱安结过一次婚,那时候,他们的婚房是绍兴老宅,不是专门买的。鲁迅婚后在北京工作,住处是绍兴会馆,可能是借住,也可能是租住,绝非购买。直到19“五四运动”前后,鲁迅才买下平生第一套房产,还是跟兄弟周作人合资买的,目的是让母亲和弟媳都能搬进去,一个大家庭在一块儿生活,而不是当成他和朱安的婚房。

1933年,民国另一个文学家沈从文,与他的女学生兼女朋友张兆和在北京结婚,也没有买房。他们是在北京西山旅馆办的婚礼,婚后,租了一所小院。

关于小院,沈从文在给大哥沈云麓写的信里,这样描述过:“大门有一屏风,院子中有一大槐树,一大枣树。院子虽小,因为还系长形,散步尚好。又有一更小院子,可晾衣裳。”家具摆设更加简单,“堂屋中除吃饭用小花梨木方桌之外,只是四张有八条腿的凳子,一个长条子案桌,一个茶几。卧房中只一床,一红木写字台,一茶几,一朱红书架”。

千万不要以为沈从文买不起房子,结婚的时候,他已经是著名作家,还在教育部工作,妻子张兆和则在北大教书,两口子算得上是高级知识分子兼高级白领,收入虽然比不上达官显贵和富商大贾,比普通工薪阶层还是高得多的。

早在婚前,沈从文雇了一个保姆,张兆和又从青岛老家雇了一个厨师,这保姆和厨师专门侍候夫妻两人,论生活水平,绝对超过今天的高级白领。现代白领最多雇一个保姆,谁家能专门养一个厨师呢?

鲁迅,成名比沈从文早,收入也比沈从文高,“五四运动”前,他在教育部的月薪,加上他搞翻译的版税,每月平均收入超过三百块大洋。

要知道,那时候,黄包车夫平

均月收入不到十块大洋,鲁迅雇

保姆,管吃管住,每月只需要开出两三块大洋的薪水。当时,北京房价非常之低,在各大城市房价排名中,差不多居末位(上海名列前茅,其次是广州,天津因为有租界的关系,房价远远超过北京),花几千块大洋,就能买一所大四合院(鲁迅和周作人买的那所四合院,只花了三千五百块大洋)。换句话说,凭鲁迅的收入,一两年工夫,就能在北京买到相当不错的房子。他就是不买。当时,社会上根本就没有买房的风气,更没有买婚房的风气。

民国人也攀比,但攀比的是谁家

的家具豪华,谁家的保姆懂事,谁家买了一辆黄包车,并雇了一个专职车夫,而不是谁家买了房子。只要你住的房子足够大,足够漂亮,装修布置足够典雅,你就属于上流社会。哪怕那房子只是你租来的,你也可以信心十足地在外面挂一招牌,写上“李公馆”或者“张公馆”。如果你的房子又小又俗气,哪怕是你买的房子,哪怕你一下子买了几十套,你也是土鳖一个。这就是民国的风气。

可见,民国时期根本没有结婚必买房的风气。想到侄儿的准岳父母,堂堂大学教授,不可能不知道鲁迅与沈从文。而非要堂哥为儿买房,估计是“直接谈利益不太好意思,那他就用传统来压人。传统习惯,那能有错吗?”

最后我想说:为什么要把真心相爱已三年,即将步入婚姻殿堂一对鸳鸯,因为房子而拆散呢?结婚需在城市买房,明明是21世纪才有的习俗,非说成理所当然的传统?为什么非逼年轻人前赴后继去背房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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