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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夫妻一起签约合同 贷款合同夫妻双方签字

时间:2023-06-23 00: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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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夫妻一起签约合同 贷款合同夫妻双方签字

巜合同》玉兔嫦娥嫁凡郎,签约春秋归祥龙。

益阳桃江县暴雷,1800名老人近1个亿资金投入到当地“公建民营”的都好养老公寓中“返利”,结果养老公寓爆雷,看看这个微博截图背后隐情触目惊心,王飞照诈骗获刑期间,到湖南桃江继续诈骗,县委书记汤跃武与民政局长双双主动落网。

【湖南桃江养老公寓爆雷内情:县委书记阻止立案侦查】涉近亿元养老钱的湖南桃江养老公寓爆雷事件内情揭开。

这次湖南桃江县的事件,因为当地政府进行过信誉背书,格外值得反思。这个项目是当地政府招商引资而来的,县政府一再为其站台,并一度因“公建民营”模式成为发展典型。甚至当有人举报该项目涉嫌非法集资时,当地民政部门称调查后证实无相关行为,此后当地群众更加坚信不疑地投入其中。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该项目的法定代表人王飞照才因向老人兜售“养生卡”而被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还在缓刑期的他,就成为了桃江县政府的座上宾。

近日,湖南省纪委监委推出的电视专题片《忠诚与背叛——湖南反腐警示录》披露,时任桃江县委书记的汤跃武滥用职权,违规干预办案导致都好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继续疯狂集资。

专题片介绍,以来,王飞照在益阳桃江等地推广养老床位预定,以预付款的7%至12%收益作为诱饵,吸引老年人投资。在都好养老公寓开业典礼上,汤跃武发表养老致辞“市场反应热烈,一床难求”等,对群众造成极大误扰。

专题片披露,7月,桃江县公安局发现,都好公司涉嫌非法集资,建议立案侦查。汤跃武不但不答应,还严厉批评有警方办案人员:“立案侦查就是在给桃江惹事,问题当时不是很严重,而且他承诺了十月一号前全部退还(集资款),没有开会(研究)。”湖南纪委监委办案人员在专题片中说,由于汤跃武滥用职权,违规干预办案导致都好公司继续疯狂集资。

两年前居民投诉:桃江养老民生工程 是害民工程

桃江县民政局建一养老公寓命名叫都好,如今是都不好。因为从建起之日起,主导这项工程的领导县委书记汤跃武和民政局局长李孝辉就没有为民谋幸福的想法。首先他们把都好作一个公建民营的招商项目,引进的项目负责人是当时在广州花都因诈骗老年人钱被判刑(缓刑)三年的犯罪分子叫王飞照,难道一个犯罪分子一级县政府查不到吗?不要进行考察审查吗?只要有点思维的就知道,罪犯王飞照受到桃江一级政府的如此器重,难道与政府这两位负责的领导没有猫腻吗?打死我都不相信!其次王飞照在经营时,县委县政府就给他制作了经营模式,以订单式丶候鸟式的模式签订合同收取资金,初期,没有预想的效果,县委县政府民政局就为王飞照站台摇旗呐喊,才使桃江老人相信了,才将自己的保命钱,棺材钱,血汗钱放心的交出去,再然后,在经营中,有慧者发现问题,民政局马上就出示为其遮掩的红头文件,为其诈骗提供保护,直到去年8月,无法履行合同时,受害人达1870余人,资金达9000多万元,这9000多万元不知去向了。这样这1870余人要治病,没有;要生活,没有,找政府,你们的钱是给了王飞照,你们去找王飞照,1870余冤呀,这个当、这个骗是受的谁的呢?他们捉个老鼠到仓里来吃谷,谷没了,责任是放鼠人还是吃谷的鼠?

初八愉快[鼓掌][玫瑰][烟花][赞]//@布谷催春292:签订协议、给予奖励! 晚好愉快、支持老师![赞][赞][赞][作揖][比心][比心][比心]

冬日暖阳素纸一张

胶州新年第一拆!这个片区土地征收公告发布!地面附着物及青苗征收公告 为保证工业互联网展示中心片区征地工作顺利实施,切实做好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征收补偿工作,根据相关政策及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工业互联网展示中心片区地面附着物及青苗征收。二、征收人: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三、征收实施单位:工业互联网展示中心片区征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属村经济合作社具体负责实施。四、征收范围:工业互联网展示中心片区征地范围内土地上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五、补偿方式: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六、评估复核期限:1月13日至1月29日,七、签订协议时间:1月30日至2月5日(正月初九至正月十五,7 天)。前 5 天签订协议,给予全额奖励;后2天签订协议奖励减半;超过7天无奖励。自评估结果公示之日,对评估结果无异议的可以提前签订补偿协议。八、地面附着物及青苗征收补偿后,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希望各被征收人,积极配合征收工作,特此公告。胶州九龙街道办事处高家洼村经济合作社1月13日

一对对同床异梦的夫妻变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大年初七就迫不及待地去民政局排队…,哎,现在的年轻人太沉不住气了,一言不合就闹别扭、闹分家,婚姻角色不是一份工作,说换就换,离了自己不要的,再去找一个别人不要的,你以为这样就能得到幸福吗?

有人把现在有些人的婚姻状态比喻成合伙开公司,孩子就是开发出来的新产品,当两大股东对经营理念有重大分歧时,只能分道扬镳,公司拆开并引入外资重组,继续做大做强再创辉煌。

​结婚是签约合同,离是合同终止,再结就是公司收购或者是并购!

如果有非离不可的合同,说明婚内经营管理的模式双方有重大分歧,还有就是在合同期内一方违约私自引资外流,开发出新型产品,这些新产品一般都有副作用,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模式,最后导致资金外流,股东利益受损!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能结为夫妻是千年修来的缘分,所以更应该彼此包容、尊重。

然而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很多结婚多年的夫妻都是话不投机半句多,明明每天住在同在一个屋檐下,却又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大多数女人爱比较,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世上所有的烦恼皆来自比较,谁家有车有房有存款,升职加薪又搬大房子,而自己天天搬砖辣椒酱拌饭。

每一对过不下去的夫妻都应该在个人身上找找原因,婚姻是双方的你敬我爱。

本来两个人是你有情、我有意,才走到一起的,只要不是因为第三者,若是婚后不好的双方都有责任,男女平等,不要因为多付出一切点就斤斤计较,夫妻是因爱才到一起的,能者多劳、相互谦让,多记对方的好,双方都为家庭多付出为荣,这样的婚姻才能长久。

【与中介机构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力?】#民法典通解通读# 网页链接 ​​​

杭州一美 女小章,经中介介绍,看中一公 寓的二楼,很快就与房东签合同,入住后为了安 全起见,她在房间里装有摄 像头,可不成想,入住2天后,就发生了一件让她后怕的事情,一天下班后,从视 频中居然听到有陌生人开门声音和人的手臂,于是找房东提出退租,可房东的回复太不负责了

经小章回忆,她看中了杭州萧山的一栋公 寓,通过中介租下了这栋公 寓的2楼,公 寓平时是以民宿的形式入住,如果有长租客的话呢,也可以与房东签订合同,

当时小章是与二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签合同的时候,押一付三一共7800元,另外还交了一个月水电费1000多

入住后,为了安 全起见,小张在客厅就安装了一个监控,不成想啊,小张第 二天下班后,从视 频里听到有人开门的声音,还看到了一个人的身影,这让小张很害怕,感觉很不安 全,

经核实后,原来是一手房东那还留有一把钥匙,这次进入小章的房间,是因为一楼租客反应水管漏水,物业要维修水管,但是小章说,她的房间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可是在没有跟住户打招呼并同意的情况下,就进入房间,这种行为确实很不妥,

虽然一手房东给小章道了歉,小章仍然感觉不安全,想要退租,退租的话就要找二房东,因为她是与二房东签的合同

于是小张联系二房东后,说明事情的原委,二房东居然说:他没有责任,是一手房东进入房间的,责任在一手房东,而不是他,好比我把房租给你,你家进了小偷,丢失什么东西可以报 警去找警 察,而不是他。

如果执意要退房,可以,就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来,扣除两个月的违约金以及实际居住的天数剩余租金,房东告诉小章能退多少,也同意二手房东说的金额3200元,但是要求小章写一段话发给他,想着也有一个凭证,

让房东意外的是,小章第 二天居然反悔了,说这样自己太吃亏了,不接受昨天的方案,

她希望二房东允许她转租,

但是当初签订的合同条款中并没有转租这一条,房东说可以通过协商来进行转租,但是房东不愿意与小张再次协商,认为小章一会一个想法,她根本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而是在无理取闹。

蕞 后在记者的协助下,房东同意与小章转租的方案,要看租房人的人品,没有问题才愿意租和签合同。

虽然在记者的协助下,问题解决了

对此案件,小编@香香在成长 想说的是,

1房东在进入任何租客的房间之前,都需要经过租客的同意,无论是房屋物业维修还是其他事情

2租房还是找一手房东的好,或者入住后换一把新锁。

3不管是一房东还是二房东,既然跟租客签了协议,都应该保证不能有人擅自进入房间,就算你是二房东,我跟你租房,难道你不应该跟我保证,不能有别人通过钥匙进入房间?

对于此案件,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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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头条# #今日头条# #头条创作挑战赛#

最高院: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其持有的股权对外转让是否需要经过另一方同意?

最高院认为:

关于案涉协议效力的问题

(一)《和解协议》《补充协议》的效力

白某签订《和解协议》《补充协议》、支付3000万元、签订《证照、印章、财务资料及资金移交确认书》等事实均发生于其与孟某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孟某并未充分举证证明案涉协议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故其关于对白旭签订《和解协议》《补充协议》并依约支付3000万元一事不知情的申请再审理由,不足以推翻原判决对《和解协议》《补充协议》效力的认定,不能成立。

(二)《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

8月14日,易XX公司设立,白某为易XX公司股东并担任法定代表人。11月17日,白某与漆某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白某自愿将其持有的易XX公司6.5%股权全部转让给漆某,漆某同意受让该股权,股权转让价为0元。白某作为易XX公司的股东,为履行其与易XX公司签订的《和解协议》,将其持有的易XX公司6.5%的股权无偿转让给漆某。原判决认定白某处置易克赛公司股权基于其股东身份,无需经过孟某的同意,并无不当。孟某关于《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申请再审理由,不能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法民申7037号 · -12-24

股权转让案件裁判精要

深圳南约马桥旧改的业主说还可以谈!

可以跟央企中海签约合同,还有确权。

现在年底了,是找价格缺口的好时机,还有一个月就过年。且行且珍惜。

14号线南约站旁,距离福田岗厦站30分钟。#回迁房##深圳买房##发现深圳美好##广州买房##东莞##惠州爆料##城市更新##拆迁##龙岗##惠州买房那些事##惠州爆料##上海爆料##杭州爆料#

春节前夕,市中区人民法院金融法庭的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坚守工作岗位,对有调解意向的案件进行诉前调解。通过做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签订调解协议,案结事了,让当事人过上一个“安心年”。

图为在市中区人民法院金融法庭,法官孙中胜(左四)解答当事人的咨询。 (吉喆摄)

从该协议内容上可知,该协议第二条约定“后期费用”并不明确,第三条内容涵盖性地让原告放弃其他权利,原告在签订协议时并非法律专业人士,亦无证据证明原告对赔偿项目完全了4解并确定,而被告作为赔偿义务人在签订协议时基于诚信原则应当明确告知原告具体赔偿项目,但被告并未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其履行了该义务,因此可知,被告在签订协议时利用模糊语句在原告不清楚具体赔偿项目的情况下致使原告签订该协议,该情形构成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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