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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手续签好了怎么办 银行贷款签字后 银行如何放贷

时间:2021-06-11 11: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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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手续签好了怎么办 银行贷款签字后 银行如何放贷

唉,我遇到工抵房个人按揭贷款,银行放款到房产公司快一个月了,可是房产公司拖着不退款,不知道怎么办理

我拿着贷款的手续 看着国家政策 跑到农行个贷部,咨询延期,人家给我说没有的

福建泉州,陈某生前从银行贷款20多万元,之后突发意外去世。银行找到陈某的妻子和儿子,要求偿还陈某从银行的贷款,但陈某的妻子和儿子都表示放弃继承陈某的财产。谁也没想到,银行竟然将这孤儿寡母的给起诉了,最终法院给出了这样的判决。

陈某做生意出现资金短缺的情况,经朋友介绍就去银行办理了信用贷款,经银行评估信用等情况后,银行给陈某放贷25万元。

银行在与陈某签订了《个人额度借款合同》,合同上约定,陈某可以在三年内向银行提出这25万元额度的贷款申请。之后陈某又在该银行开办了银行卡,约定用这张银行卡来接收贷款以及偿还贷款。

没过多久,陈某就分8次,陆续的从银行借了23万多元。每到还款日的时候,陈某也会按照还款的要求,每月偿还相应的利息和本金。

只是没想到,在借款一年左右的时候,陈某因突发意外去世。此后,陈某在银行里的借款就没有按时偿还。

由于陈某从银行贷款的钱比较多,陈某没有正常还款之后,银行就展开调查。最后银行发现陈某因意外去世,于是就找到了陈某的妻子和儿子,让他们偿还陈某拖欠银行的本金和产生的利息。

陈某的妻子表示丈夫死之后根本就没有留下任何的遗产,自己母子俩孤儿寡母的生活都很难,根本就没有能力来偿还陈某在银行的贷款。

陈某的个人债务也有很多,每天都堵在自己,家门口正常的生活都无法保证。自己也咨询了相关律师,知道只要母子两人放弃对陈某的财产的继承,那么也不需要继承陈某的债务。

银行并没有就此罢休,通过调查后发现陈某的妻子和儿子,一直住着陈某名下的房子和用着程某的车位,占有陈某遗留下来的财产。银行为了主张自己的权利,就将陈某的妻子和儿子起诉到法院。

银行认为:

陈某生前与银行存在借款合同关系,陈某还欠银行本金15万多元,由于陈某未及时偿还欠款还产生了相应的利息罚息和复利。

陈某的妻子曾将陈某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以及社保个人账户的财产提取,这表明他们继承了陈某的财产。

陈某的妻子和儿子作为陈某财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他们在继承陈某遗产的同时应承担陈某的债务。

请求法院判令陈某的继承人偿还陈某在银行的欠款,以及承担案件的相关诉讼费用。

陈某的妻子和儿子答辩称:

自己当时确实将丈夫的公积金和社保的个人账户提取,但是这一部分财产也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其中有一半是自己的个人财产,当时自己也仅仅是想要拿回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但相关部门表示要提取的话,只能全部提取。

自己在提取这部分钱之后,有一部分是用于生活,其中一大部分偿还了陈某生前所欠下的个人债务。

不堪追债人的打扰,自己和儿子已经去公证机构做了公证,申明自己放弃对陈某其他遗产的继承。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

陈某生前在当地购买了一套房子和一个车位。

陈某与银行签订《个人额度借款合同》,银行已按照陈某的申请出借了相应的款项,双方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对双方有约束力。

本案中陈某因突发意外去世,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偿还义务,处于违约行为。使该借款合同已约定了,在陈某违约的情况下,银行可以向其主张因维权产生的律师费等合理费用。

银行主张的15万多元的本金,还有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以及律师费用,应由陈某承担偿还责任。

在本案中,借款的一方陈某因突发意外去世,其债务诱因由谁继承是本案的关键问题。

根据《民法典》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依法应当追缴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也就是说,陈某的妻子和儿子都放弃继承陈某生前的遗产,那么他们也不需要继承陈某生前遗留下来的债务。

根据《民法典》继承开始后,如果继承人要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之前就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如果没有表示的,则视为接受继承。

但是从法院调查的情况得知,在陈某去世后,陈某的继承就已经开始了。陈某的妻子和儿子在做《放弃遗产申明》公证之前提取了陈某的公积金以及社保个人账户里面的钱,已经私自提前处理了陈某的10万多元遗产。而且在陈某名下的房屋和车位,也一直由陈某的妻子和儿子在占有、使用。

陈某的妻子及儿子,做出的公证和庭审时放弃遗产的意思表达,与事实相悖,法院不予采纳。

陈某的妻子和儿子除了是陈某的遗产继承人外,也是陈某遗产的管理人。在陈某去世后,其妻儿应当清理陈某的个人债务,用其遗产进行偿还,否则合法,债权人的利益将无从保护。

综上,判决陈某的妻子及儿子应该在继承陈某遗产的范围之内承担相应的债务。对于超出陈某遗产债务的部分,可以选择不偿还。

到底是父债子偿还是人死债销,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很多人。对于本案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头条创作挑战赛#

继续谈关于提前还款的事情!

我的提前还款申请进度:

2/3号,我去贷款所在银行申请提前还贷的事情,被告知,需要等一个月时间!

2/13号,过去十天,打电话给贷款所在银行客服,被告知,需要等待3个月,目前办理进度只到12月份的!

2/13号,紧接着给贷款银行的总部打电话,被告知,贷款还款政策,由各支行自行决定,总部不做统一规定,只答应我帮忙问询,三天后给答复!我只能呵呵了!

要知道,现在我每个月的还款,有2000多是利息,压我三个月,是不是多交的利息算作“违约金”了!

什么时候,办事效率这么低了,贷款的时候也没有排这么久呀,难道还款比贷款的人还多?!

后续怎么呢,等银行总部三天后回电?!

一个客户最近提前还了房贷,经历的过程叭较波折,他去年11月初啊就申请还款,只能去银行的网点办理,线上提前还款的功能啊,已经关闭了,12可款还钱了,是行月的光了,一直后他打电话跟客服吵了几次,于啊前几天把钱还上了,前后历时三个多月。

其实他办理的还算快的,因为最近还房贷的人太多了,给银行整急了,大幅度提高了提前还房贷的门槛,办理的时间长,违约金提高,甚至都上了热搜。现在呢,依然有很多人前赴后继的还房贷,为啥呢?我分析下来啊,有几个原因,一是悲观。经历过疫情治案的三年,许多人对未来悲观,不敢投资,不敢消费,甚至担心自己的收入不稳定不持久。

未来啊,可能还不上房贷,不如趁现在手里有钱,赶紧还了吧。还有呢,就是投资的渠道太少了,不管是楼市还是股市,基金都没有赚钱效应,以前投资渠道多的时候啊,大家巴不得各种办法去搞钱,现在呢,手里有钱了,不知道买啥,连银行理财都能亏损,银行存款利率也是一降再降,自己理财的收益率啊,远远比不上房贷利率,不如还钱算了。

还有一种人呢,就是纯粹的心里不平衡,我有一个朋友啊,早两年的时候啊,买了房,首套房贷利率啊5.8,他一看现在很多城市啊,首套房贷利率降到了3.7 3.8,心里那个不爽啊,怎么都觉得自己吃了亏,于是呢,也加入了还房贷的大军。还有一种情况呢,就是房贷优化,一些人呢,提前还房贷并不是清空自己的债务,而是把房贷转成了利率更低的经营贷,比如啊,我开头提到的客户就是如此,他之前的房贷额度啊,500万,贷款利率呢,近百分之四点六五三十年等额本息,每个月月供约为2.58万,他转成经营贷之后啊,贷了700万出来。贷款利率呢,只要3.4 期,先期后本,每三年一续,可以无还本续贷,每个月还款不到2万块,贷的钱呢更多,每个月呢还能少还6000块,你说爽不爽,搁谁谁都要换呀。

我之前呢,也说过,经营贷的一些风险,普通人呢,可能并不适合,但是如果有条件,确实是值得操作。怎么说呢?

老百姓还房贷啊,可能不尽相同,但只要下定决心还,银行想拦是拦不住的,无非就是提高门槛,拖延下时间而已。银行想要解决问题啊,需要拿出更大的诚意,比如啊,降低存量房的房贷利率,让所有有房贷的家庭啊都可以降低负担,月供成本降低了,提前还款的人啊就会大大减少,这些人手里有钱了,又不还房贷,那能干啥呢?不就可以去投资消费了吗?

说不定再买套房,拯救房地产不就有希望了吗?就房地产就是救地方财政救经济。所以啊,强烈建议降低存量房房贷利率,要多强烈有多强烈,你支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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