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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签空白 银行房贷签空白贷款合同

时间:2021-06-24 0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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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签空白 银行房贷签空白贷款合同

签名被"作假"背上百万贷款 ,安徽小伙怒告银行。

真是多事之秋。小伙子到了银行就是一顿空白签字,稀里糊涂地就背上了巨额债务。

最后经过鉴定连支付凭证都是伪造的。啧啧啧,银行,怎么才能挽回基本的信任?

银行:这是员工的问题 那人已经被开除了 不关我们的事 钱记得还哦!

上面的桥段会发生吗?

签空白合同,妻离子散!

问:前天因生意周转,我申请了50万的贷款,银行方面让我在多张空白合同上签字,当时也没在意,就签了,现在想想,有些后怕,我想问一下,有什么后果吗

高律师:建议你找银行经办人,尽早确认一下填的内容,不然,可能给你带来不可控风险!可能你在不知情的情况,你就成了某些陌生人的贷款担保人!

依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及判例,当事人在空白合同上签名的行为,应视为其系对合同对方在合同空白处进行任意添加相关内容的授权!

空白合同签字,后果不可控,可能让签名者妻离子散,倾家荡产!

据裁判文书网显示,湖南怀化男子谢某因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40万元,当天银行将贷款全额发放给谢某。然而,当谢某几天后取钱时,却发现早在贷款发下来的第五天,便已被人取走;后经查实,取款人为刘某,而刘某取钱时,却签的是谢某的名字,因此代理人一栏上签字为空白项。谢某想哭的心都有,这不是40块,这可是40万啊!银行怎么能够随随便便就让别人取走呢?于是,谢某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法院,索赔40万元及其利息,合计64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银行未尽到保障谢某存款安全义务,将谢某卡内40万元提取给他人构成违约,银行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判令银行支付为谢某放贷的40万元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24.2585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产生的费用10226元。银行方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我国《民法典》第582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510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另外,银行作为专业金融机构,负有保障储户存款安全的义务,未尽到相关义务的,应承担相应责任。本案中,银行方将谢某卡内40万元提取给他人,显而易见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来说,这个判决才得到一审二审的支持?

#大有学问# #夏日生活打卡季# 对此,你怎么看呢?我是@自在人生wub ,分享教育与生活常识,欢迎您的关注和支持。

“我给李某担保贷款10万,现在却变成了给郭某某担保贷款300万。银行这是怎么了?”河南平顶山 ,李女士因为抹不过情面,答应为邻居李某担保贷款10万元,并且在银行的工作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签署了一份空白的担保承诺书。#平顶山头条# #315全民行动#

想不到三年后,李女士遇到了麻烦:先是在为儿子购买婚房时被告知,自己被列入了黑名单,理由是名下有一笔300万的逾期贷款未归还 ,儿子的婚房算是泡汤了。后是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要求连带归还300万逾期贷款及资金利息。

与李女士同样遭遇的还有另外4名担保人,奇怪的是,银行起诉的被担保人贷款人并不是李某,而是李女士们并不认识的郭某某,李某赫然也在被起诉的担保人之列。

此案还未开庭审理,但从目前的情势分析,结果未必对李女士等几名担保人有利。银行既然已经起诉,说明郭某某已经不愿或者不能归还这笔300万元的贷款,而几个保证人担保的债务总额均为300万元本金及其利息。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推翻有保证人亲笔签名的担保承诺书,法院将判决几个保证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而对签订空白担保承诺书的效力,《民法典》施行后,一般认为保证人在空白的保证合同上签字,视为保证人概括承认。保证人以此主张保证合同无效的主张一般不会得到支持。

但本案在签订空白承诺书时有银行工作人员在场,该工作人员在场究竟充当了什么角色?可能是本案的第一个突破口。如果该工作人员确属银行工作人员,且受银行指派,该工作人员应当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在当事人否定的情况下,该工作人员应当对取得承诺书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工作人员不属于银行工作人员或者未接受银行指派,则本案可能涉嫌合同诈骗罪。保证人可以报案,以查清事实真相。

本案的第二个突破口在李某这里,李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李某明知郭某某无偿债能力,依然帮助郭某某骗取他人的担保承诺,进而骗取银行贷款,或者贷款本来就是李某个人用于偿债等用途,李某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保证人可以报案。公安机关获取的笔录、调查材料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据。

最后,担保有风险,签字要谨慎。如果你想自己和家人的人生不致因他人的行为受到伤害,就从谨慎为不相关的人担保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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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在合肥一家银行以房产抵押的方式想贷款开火锅店。后来他入伍未交材料。等他从部队退伍回家后发现自己没有签名、没有合同的情况下竟然背负了100万的贷款。银行把这些钱都划入一苏姓人士账户。王某将银行告到法院,法院审理后发现该案件涉及刑事案件,当地公安局立案受理了。

王某当时到银行,工作人员张某接待了他,让他在空白的《给人借款合同》等空白贷款资料上签名并不让他写日期。后张某带王某去房产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之后他就入伍了,他没有接到银行通知,他以为贷款没有办理下来。可2年后他回家,意外得知银行给他办理了贷款,是父亲给他还款,而这笔钱不知去向了。

王某本打算贷款开家火锅店的,但他又入伍了,他自己也没有想到在没有签名的、没有书面合同情况下,银行怎么能给他办理贷款的?即使贷款办理下来,钱也是存入他个人账户,但事实上,他没有受到钱,也没有人告知他办理了贷款。银行办理了100万贷款后,将钱打入一个苏姓人士账户,这个人将60万又打入赵某丈夫,20多万打入王某父亲账户,还有10多万不知道去向了。王某说自己父亲银行账户实际持有人是许某。

这是个案中案:涉及到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因为王某当时想办理贷款的,他本人却没有真正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他们当时只是签订了空白《个人借款合同》,王某不知道具体借款合同内容,这些空白协议对他不生效。有效的借款合同是借款人知道合同内容、知道违约责任,认可合同内容并自愿签字。银行人员未告知他借款和违约处理,王某也没有让父亲或其他家人办理委托手续,银行就发放贷款了,王某还没有使用到这100万贷款,还让王某父亲承担还款利息,事实上侵害了王某的知情权,让其承担不利后果,银行算是侵权了,他们和王某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

王某不认识苏某,他为什么能获得贷款呢?他怎么能在王某的借款合同上伪造王某的名字呢?他获得钱后没有用于当初的购买家具用途,他涉嫌合同诈骗罪。不仅是苏某涉嫌犯罪,没有银行银行人员的审核,他的借款也审批不下来,所以银行工作人员涉嫌合同诈骗罪。

既然当时王某要贷款,银行工作人员全程把控,让王某亲自签字,订立合同但王某不在场,又没有出具委托书情况下,这笔贷款居然也能审核下来就说明工作人员存在严重失职。他们没有尽到审核、贷款资金没有使用在规定用途、让客户在空白资料上签字等违规行为,也违反了《银行法》规定,该受到行业的行政处罚。

现在法院将案件移送给了公安局,从法律上看是正确的。因为涉及刑事案件的民事案件,都要等刑事部分判决后才能继续审理。王某无辜背负了债务,他有权要求解除和银行的贷款并让银行承担他的损失,获得国家赔偿。

#头号周刊#西安市民冯女士反映:她4月买了中铁沣河湾的期房,首付交了110万元左右,当时售楼工作人员让她签了银行贷款手续的空白合同,过了两个月,银行说办不了要重新签字,她想退款遭拒。#西安头条# #吃在西安#

小李:大源老师,我最近准备申请组合贷款,然后签申请资料的时候,其中有三张白纸,中介让我签在右下角。我感觉不靠谱,不知道这个是什么用途,居然还说签名即可,不能增加“仅办理贷款用途”的字眼。所以,想听听老师的意见。

大源:你说的这三张空白的白纸,右下角签名,是正常的,我们称为套打纸。公积金中心会先录入他们的系统,确认了你的审批信息后,等待审批通过,然后会直接把这个白纸,套打出来的。

如果你对于中介或者按揭的协助签名不放心,可以建议你亲自到公积金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面前签名即可。通常问题不大的,如果你工作时间灵活,可以自行到公积金。也有部分粉丝工作忙,就直接委托按揭员或者中介代为送件到公积金了。

小李:听完老师这么一说,我就比较放心了。

大源:还有另一个方法可以核实的,就是当你审批通过之后,需要你们到公积金中心面签合同的。那么,面签的时候,你可以直接问窗口工作人员,当时是不是签了三张空白纸,现在在哪里,就知道了。

小李:嗯嗯,这也是个好办法,谢谢老师指点。

据裁判文书网显示,湖南怀化男子谢某因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40万元,当天银行将贷款全额发放给谢某。然而,当谢某几天后取钱时,却发现早在贷款发下来的第五天,便已被人取走;后经查实,取款人为刘某,而刘某取钱时,却签的是谢某的名字,因此代理人一栏上签字为空白项。谢某想哭的心都有,这不是40块,这可是40万啊!银行怎么能够随随便便就让别人取走呢?于是,谢某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法院,索赔40万元及其利息,合计64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银行未尽到保障谢某存款安全义务,将谢某卡内40万元提取给他人构成违约,银行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判令银行支付为谢某放贷的40万元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24.2585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产生的费用10226元。银行方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我国《民法典》第582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510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另外,银行作为专业金融机构,负有保障储户存款安全的义务,未尽到相关义务的,应承担相应责任。本案中,银行方将谢某卡内40万元提取给他人,显而易见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来说,这个判决才得到一审二审的支持?

#大有学问# #夏日生活打卡季# 对此,你怎么看呢?我是@自在人生wub ,分享教育与生活常识,欢迎您的关注和支持。

【这家公司涉及诉讼13000件:也许“套路贷”不只存在于《扫黑风暴》里!】

这几天,电视剧《扫黑风暴》成为了很多人爱看的精彩剧集。这部电视剧揭露的“裸照贷”、“美女贷”、“套路贷”等一系列涉黑行为,真是让观众开了眼界。其实,这类涉黑行为并不是只存在于电视剧里。在我们的生活中同样可能也存在!

在成都,就有这么一家汽车金融担保公司,在该公司成立来,一直都是诉讼缠身、官司不断。以该公司为原告的官司竟然接近13000件,这样的数量真的是让人匪夷所思!这哪是什么汽车金融担保公司呀,这完全就是一个“打官司专业户”呀!

据其中一位被该公司起诉的人士讲,这家汽车金融担保公司之所以官司缠身,主要就是因为该公司在经营中疑似存在着太多的欺诈套路。让不少人中招,所以很多人干脆不还款,要打官司随你便!

据该被起诉人士讲。该公司疑似套路所有人的手法基本都一样。最开始就是要求大家签署一份空白合同。说是银行贷款是先签合同后审批,空白处要等银行添加。然后再要求签署一张"代领信用卡委托书",将贷款刷至该公司名下。实际上这不仅违反相关法规,更是为了后面收取高额手续费以及抵押费留下操作空间。有可能实际贷款十万,只给客户说七八万。如果客户对此有异议,该公司就会以贷款合同上客户已经签字了来胁迫客户还钱。不还钱就起诉。正是因为太多的客户觉得受到了欺诈,所以才会出现拒绝还款的普遍现象。

不知道这家公司到底有没有欺诈涉黑,作为普通老百姓真的说不太清楚。不过,一家公司能够和客户发生高达上万件的经济纠纷,难道这种现象正常吗?它们是否存在着和《扫黑风暴》相似的问题,当地有关部门是否曾关注过?

#成都头条# #成都爆料#

“为什么我变成黑户了?”河南平顶山,从事教师工作的李女士准备贷款买房时,却突然发现自己是“黑户”。李女士一查,结果让她惊呆了,居然在不知情的情况上,自己背上近300万贷款。这是为何?

原来三年前,李女士的朋友找他借她帮忙贷款时,她碍于朋友面子与心想对方工作稳定,应该不会骗自己,所以当时就签了一张空白的贷款担保书,而且还把身份证给了这个朋友。

然而李女士当时答应朋友的,只是担保为期半年、贷款金额为10万元的合同。可现如今李女士通过查询得知,发现自己名下有300万连带担保贷款未还。

李女士赶紧联系自己的朋友,朋友却说不要担心,他会马上处理。谁知对方的话,还是不可信的,李女士现已经收到法院传票,涉及到6个人的贷款,其中3个人,李女士压根都不认识的,现在银行要求李女士还款,其工资卡也已经被冻结了。

看来李女士真的是遇人不淑啊,被坑惨了。那么银行为什么要起诉李女士呢?

《民法典》第688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也就是说,李老师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由于其担保的债务人未能偿还贷款,所以她被作为连带责任人,而被起诉了。

所以银行连李女士一起告上法庭,符合法律规定,且李女士承担责任后,可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其担保的一方,偿还自己的损失。当然,这只是理论上的,因为对方如果有能力偿还,也就不会被告上法庭了。

那么李女士应该怎么办呢?

实际上,民法典规定,任何合同的成立的前提都是不得违背法律法规、个人真实意愿的。

就这起事件而言,按李女士的说法,她是不知情的。换而言之,李女士真实意愿是只担保10万的贷款,然而其余290万的贷款是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办理的”。

即只要李女士能够举证这多出290万的贷款合同,是被他人以欺诈等非法手段而办理的,那么李女士就可以不用承担责任。但是李女士能够举证么?这就要看李女士手上有没有证据了。

最后,本案例告诉我们,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千万不要随便将身份证借给他人使用,更不能在未搞清楚情况就随便签名,因为从法律角度来说,在一旦在合同上签名,就具有法律效力,需承担责任的法律责任。

关注@娟姐看法 !一起从实践案例中,看人生百态、学法律知识!#平顶山头条# #娟姐看法# #平顶山# 是

#热点#今天看到了这条新闻叫做《上海老夫妻报警!帮朋友借150万,还了280万还欠760万 》。有几个报道的内容值得关注:第一,这是帮朋友融资,自己抵押房子借款。第二,抵押借款不是正规银行,而是一家投资管理公司。第三,临近一年到期,她的那位倒霉朋友又让她延期借款一年,并介绍了专门融资的某诺诺镑客 。第四,后来这个贷款债权被转移到了重庆的一家小贷公司。

专业人士分析:余女士所说的“转单”,就是用下一家公司的“新贷”去偿还原先的“旧贷”,会导致“旧贷”的高额利息及各项费用被计入“新贷”本金中,再以增高的本金继续计算高额利息。l另有人士分析,贷款公司一边将增加部分的本金占为己有,一边收取垒高后本金的利息,从而获得高收益 。

借款人举证极其困难:贷款公司往往让借款人签署空白合同,也不向借款人交付合同原件,相关签约、抵押等操作均由所谓的中介公司完成。

重要结论:1.任何人没有智慧就少管闲事,甄嬛传皇后说得好:好心用的不当就是害人害己的糊涂心。2.各种公司对个人而言,都会研究法律,个人基本上没有什么优势,没有取证意识,更缺乏专业知识。3.不要以为你是老年人就可以犯这种错误,遇事多跟别人商量。

原文报道:上海老夫妻报警遭遇“套路贷”:借款150万,还了280万还欠760万-今日头条-手机光明网

今天看到我们地方论坛的一个帖子,大概是关于“提前结清房贷,被收取9000元违约金的事情”。

事情大致经过是,客户做的房贷,表示当时签的合同文书空白,并且自己也没看,现在12月要去结清房贷,银行必须收取9000元违约金。

对于这种事情,我不倾向谁。

客观的来说,作为借款人,其实本身是知道签的合同意味着什么的,现在说别人合同文书空白,自己也没看。试想,如果当时大马路上一个人拿来一张白纸让你签字按手印,其也绝对不会照做。而对于有的房贷提前还款的违约金,其实大部分是知道的。但银行也确实没有尽到将所有风险揭示告知客户的责任。

现在借款人手头宽裕,资金充沛,暂时用不到银行了,干脆撕破脸想尽一切办法投诉,想免去9000元违约金。提出当初合同空白、贷款下来没看过文书、银行到底是国有的店大欺客。

事件的始末我认为银行确实要负很大的责任,但作为曾经提供帮助、曾经的合作伙伴,文明城市的一员,当用不到银行的时候,这样一直投诉的方法也确实略有不妥。希望我们的城市更美好,遇事能更好的解决!

#宿迁头条# #宿迁# #房贷# #银行#

七种不需要偿还的债务

1,高利贷,利率特别高的贷款

2,套路贷,空白借贷合同签字,虚假借款数字。

3,砍头息,借钱时扣下一部分作为利息的。

4,已过诉讼时期的债务。

5,被人冒用的贷款。

6,高利转贷,既自己的贷款给别人使用。

7,合同上没有写明的利息。

法律规定,贷款人只需偿还正常的本金和利息,多出来的部分是非法的自然不用缴纳。

以上七种贷款问题基本不会发生在正规途径的贷款,比如银行,大型贷款机构。

贷款用途需谨慎,要调整好自己的消费观,不要一笔还不起,又去借另一笔,最后债务债务雪球会越滚越大,自己若是被拖垮,整个家庭也会被连累。

贷前业务”———是通过线下低息宣传———哄骗介绍拉拢贷款被害人,

————签订空白制式的《车辆抵押借款协议》、

《信息咨询与管理服务协议》、

《个人租车协议》、

《温馨提示》(该提示为后续收车以及收车产生的大额拖车费、违约金提供强制性保障)、

《承诺函》(双倍赔偿)、

《收条》、

《专用账户协议》等合同,

———提前让被害人拍摄《车辆过户》所使用的照片及视频,

———收取并扣除———被害人高额的《业务中介费》、

《车辆抵押登记手续费》、

《GPS定位器费及安装费》、

《居住证》

等费用,

用以获取该上级总公司的“高额返点及提成。

“贷中业务”的职责是:

即催促被害人对线上总公司非法放贷的偿还(包括虚增金额、高额利息、违约金),

对“贷中”是否违约进行认定。

“贷后业务”————

是利用“GPS定位和公司保管的车辆的备用钥匙———将逾期还款的被害人轿车秘密开走,

————以被害人违约为由,和被害人进行“谈判”,

————“谈判”中以处理车辆要挟被害人,

————要求被害人支付“高额的拖车费”,及“罚息”(违约金的罚息,为当月还款金额的16%到21%不等)

————并要求一次性偿还未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被害人能够支付“罚息”,

“及一次性偿还未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

可以将车辆“赎回”;

————不能支付“拖车费”

“罚息”,

及一次性偿还未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

————车辆便会被变卖。

该恶势力团伙公司的

“贷前业务”

“贷中业务,

“贷后业务”互相协作,利益一致,最大限度地获取犯罪收益。

该公司以总负责人何某为首要分子,以赵某某等多人为骨干,以袁某某等为重要成员,

分工明确,

互相配合,

经常纠集一起,

共同故意实施了多起犯罪活动,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犯罪活动,对该市的金融秩序及公共财产、人身利益,造成 了严重损害。

节前本人代理的一个二审案件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该案中,银行在一审开庭时向法庭出示的有我当事人签名的最高额抵押合同的签订时间、担保期间、担保金额等空白处都是手工填写好了的,但是我们从房管局调取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上所有的空白处并没有填写,依然是一片空白。当事人抗辩说此笔贷款的实际用款人在找其担保时说的是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只有几十万元,并没有说为其担保几千万元的贷款。而且,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物清单等材料也是贷款实际用款人从银行拿来后找我的当事人签的名,签名时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清单等材料都是空白的。一审开庭时为了证明我的当事人是被骗的,我们申请了实际用款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庭作证,该证人也在开庭时明确说明我的当事人在签名时所有的合同都是空白的,而且没有告诉我的当事人是为几千万元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同时,该证人还证明此笔贷款是为了偿还实际用款人在同一家银行贷的其他贷款。一审判决我的当事人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我的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希望二审法院能查清案件事实,公平公正判决。

网友问怎么把贷款多收的钱要回来。这里要设个前提:如果当初人家明码实价,告诉你了贷款成本是多少,哪怕是50%,只要你认。就是那句老话:借债还钱,天经地义,法院判多少还多少。

如果你确实不知道平台多收了你保险费、服务费等等。分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你没有认真看,一味的相信业务员,盲签、空白签。这种情况被起诉,被判还钱很正常。因为裁判文书上写的很清楚: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憨、不傻,就应当对自己签署的合同负责。也有因保险公司想多收些罚息(一般为年24%),好几年都不起诉,等养肥了,聚多了才起诉。由于超过三年诉讼时效,被法院驳回,白瞎了。那也是因保险公司居心不良、自食其果,纯属侥幸。

另一种情况是你确实没签,平台给你拿出一堆电子合同说是你签的,在法庭上法官问这合同上的字是不是你的?你看像,心里虚,也不敢做鉴定(有点贵,3个字5000元),输了赔钱,冤。如果你说不是,是他们复制的。保险公司拿出《电子签名验证报告》证明是你签的,你又拿不出相反证据证明不是签名,输了赔钱,还是冤。

所以,只有从电子合同入手,证明不是你签署的,你才有可能拿回属于你的钱。

“你一个警察怎么能这样?”河南平顶山,舞钢女教师李某十分崩溃。她说,10月,熟人民警李甲找到她,说经济困难,想让李某帮忙担保贷款10万元,她没有立即答应。半个月后,李甲借用了下她的身份证,说孩子上学用。几天后,李甲带着某银行信贷部的马主任,找到她,在楼下让李某签了一个空白的担保承诺书。李甲当时承诺最多用6个月,责任由他承担。

去年6月,李某查征信时,意外发现自己名下有一笔300万元没还。当初的担保承诺书记载,她是为不认识的郭某国担保,贷款300万元,期限24个月,用于购买皮革。

她打电话给李甲,询问“10万咋就成300万了,郭某国是谁?你一个警察怎么能这样?”李甲承诺3天内解决,但一直没解决。

近日,银行将郭某国、李某等人告上法院,李某才发现这笔贷款有6个担保人,李甲也是担保人之一,其中有3个担保人都是李甲帮忙找的。记者采访时,郭某国说李甲是他的同学。(来源:猛犸调查,李甲为化名)

还有这样的事?现在关于这个事件的经过,只有女教师李某的个人陈述,是否属实还需要法院的调查。

但是即便李某的陈述是真的,这件事里李某的做法肯定也是存在严重问题的。

作为一个成年人,在一份空白的担保承诺书上签字,这种行为真是让人难以理解。现在是300万,要是3000万,3个亿那该怎么办呢?事后也不问问李甲,钱还完了没有,这真是令人奇怪。而李甲的孩子上学,为什么要借用李某的身份证,李某还借了,这也让人觉得奇怪。

因此,在法院诉讼期间,可能需要李某证明自己当初签的是一份空白的承诺书,没有给郭某志担保的意思。但这可能存在一定的难度。

而从这份担保承诺书来看,李某提供的是连带责任保证。也就是还款期到了以后,银行可以要求郭某志还款,也可以要求李某还款。对于银行来说,相对于李某也欠了300万元的贷款没有还。

正常来说,银行在贷款到期以后,会向借款人、担保人催款,在催要无果的情况下,才会起诉到法院。但是李某说自己从没有接到银行的电话,不知道是李某在说谎,还是这笔贷款确实存在问题。

当然,如果法院发现这个事件确实存在问题,可能会进行两方面的审查。

一方面,会要求银行举证证明李某提供担保是真实的,包括需要提交李某签字的担保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等。

另一方面,也会要求李某提交证据证明自己当初不知情,签的是一份空白的承诺书。

如果法院查出这个案件中存在刑事犯罪的可能,比如说涉嫌贷款诈骗罪等,就需要将线索移送公安,中止诉讼,等公安的调查结果后再进行处理。

不管怎么说,这件事都是很麻烦的一件事。

所以,为朋友担保不是不可以,但一定要做好心理预期,考虑好朋友还不了自己就要还的可能。同时,在签署文字材料时,一定不能签署空白材料,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可知的风险。

你对李某的说法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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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子说法 关注我,从案件中学法律。

#女子帮担保贷款 3年后贷款金翻30倍#

#平顶山# #平顶山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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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按揭贷款合同签了贷款三十九万利率6.37是浮动利率,因为在年前签过一份是5.88的利率,可上个星期接到开发商电话说年前的合同版本太旧说是版的不能用了要作废,现在又邮寄过来一份让视频签,今天签的时候我问银行工作人员利率能不能固定5.88,他突然告诉我从三月份开始必须是浮动利率,而且5.88现在贷不来了,必须是6.37浮动的,弄的我瞬间都想退房,这样的话无意间利息就高出了好几万。然后又想到现在房肯定退不了的,只能无奈签了银行给的空白合同,而这合同也只有选择按揭多少年和等额本息或者等额本金的权利,其余的什么也不知道,说实话心里很憋气,首套房竟然6.37的利率,还是浮动。买套房真正的把我栽进去了,后面不出意外每月3700块的房贷,压力太大了。

应该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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