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未实缴出资,是否可以享受分红?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不管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对公司承担的都是有限责任,而不是无限责任。
《公司法》又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我们知道现在注册公司都是认缴制而非实缴制了,比如说注册资本1000万,实缴可以是10万,剩余的钱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足就可以了。
因此,股东并不需要实缴出资才能享受分红权利,简单来说只要你享有股东资格就享有参与公司分红的权利。
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什么意思呢?
也就是说股东享受的分红权利与实缴出资的比例成正比的。
至于这句: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估计很多朋友都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了。其实很简单,就是公司在增资时,每个股东的增加额不是看你原来章程规定的认缴比例,而是看你原来上期已经实缴的出资所占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