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字范文,分享全网优秀范文,学习好帮手!
2000字范文 > 没收包装物押金收入600会计分录 收取出借包装物的押金的会计分录

没收包装物押金收入600会计分录 收取出借包装物的押金的会计分录

时间:2024-02-16 14:49:42

相关推荐

没收包装物押金收入600会计分录 收取出借包装物的押金的会计分录

在北京,刘先生请了几个朋友吃饭。为了让他们玩得开心,他带了六瓶价值一万四千多元的白酒。只喝了一瓶后,发现剩下的五瓶都错了。报案后,发现酒店被店员丢下,一群人作案。

刘先生对酒类店很熟悉。刘先生告诉店家,他想招待一些重要的朋友,用好酒招待他们。

于是店主给了刘先生六瓶店里的好酒,并告诉刘先生喝不完可以拿回来,于是刘先生就记下了每瓶酒的识别码。

刘先生在比较高档的酒店招待朋友,因为这里的环境很好,大家吃饭都很开心。吃饭的时候,大家换了杯子,很快就喝完了一瓶。酒。

接下来,刘先生打算再喝一瓶酒,但一拿起就发现不对劲了。他居然发现酒的识别号和他写的不一样。

刘先生听后大吃一惊,因为在场的朋友都没有碰过酒,也没有离开过现场,而且酒铺也是他自己的老熟人,不可能装成假酒.为了我自己。

想了想,他觉得蔡店员有换酒的可能,因为蔡多次进包厢的时候,大家都喝的很开心,聊的很开心。但没有根据怀疑他与众不同。为查明事实,刘先生报案。

民警到场后,对箱子和房间的每个角落进行了搜查,最后在手术室的水槽里找到了三瓶同包装的酒,但刘先生检查后发现,这三瓶酒不是他带来的。 .

于是,他们查看了蔡某活动的相关监控录像。他们发现蔡某几次下楼去和另一个男人说话,偷偷交换了一些东西。

于是他们决定蔡某用假酒代替刘先生的酒,于是将蔡某带回调查。

经调查发现,蔡某和另一名男子为了有机会接触消费较高的客户,正在某高档酒店应聘文员工作。

作案的过程一般是这样的:先检查客人带了什么好酒,然后准备同样包装但价格更低的酒。

然后,当客人们开心地喝酒时,当我想的时候,我偷偷扔掉我的便宜酒和客人带来的好酒。

而且为了不让客人知道,还会看酒的年份。如果他们没有准备好,他们会联系到家,并迅速为他们调整货物。

而蔡还解释说,当时刘先生的三瓶酒被成功拆包,送到楼下让另一名同伙带走。

为了逃避法律制裁,他们经常结对工作,并在相对高端的酒店应聘文员工作。一旦成功,他们就辞掉工作,去另一家酒店犯罪。

了解了整件事后,刘老师不禁深吸了一口气。好在他买酒的时候,卖酒的店家答应他可以退货,所以他小心翼翼地记下了识别码。如果你还活着,你肯定不会发现酒被偷了。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种行为在蔡倾倒客人带来的好酒时应该如何认定呢?

刘先生花了1.4万元买了6瓶好酒,每瓶酒2000多元。而蔡某偷偷把刘先生的好酒换成廉价酒,实际上是盗窃。

由于蔡某成功售出三瓶价值7000元的酒,符合盗窃立案标准,其行为已构成犯罪。

根据《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从500元到2000元不等;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5000元至2万元不等;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从3万元到10万元不等。

也就是说,盗窃7000元是一笔巨款,远远超过了盗窃立案的标准。

依照《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况。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为蔡某等人联手作案,进入高档场所当店员,偷偷抢客户好酒。剧情较重,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上。处以下有期徒刑和罚金。#我要上 头条#

小心没收你的作案工具哦!

小霍公子湖南省网络作家协会会员 情感领域创作者

我小时候有个习惯,就是撒尿的时候希欢往坑里尿。尤其喜欢那种居高临下,狂轰滥炸的感觉。听着一阵阵咚咚的声音,我都在想,我又消灭了无数敌人。只要是上厕所,有坑的地方,我肯定不去池子尿,有水的地方,我肯定不去干的地方尿。这个习惯一直保持到昨天夜里,凌晨三点贰拾贰分十五秒,大概是这个时间。因为昨天晚饭的时候,喝了点小酒,喝了很多水,半夜里就憋醒了。我就去厕所,看着白花花的水坑,我当然是继续狂轰滥炸了一番。结果,因为光着腿,就穿着一个小裤衩,神奇的一幕发生了。你猜怎么着?那些水花全特喵溅我腿上了,那溅射的范围,跟我扫射的激烈程度几乎成正比,大腿小腿,膝盖无一幸免,甚至有一滴,竟然神奇般的溅射到了胳膊上。当时可把我震惊坏了。我心说,我小时候一直这样尿啊,可是从来没发现原来还能溅射的这么厉害?难道我自带溅射天赋属性?当时可把我给恶心坏了,随即我转换角度,尝试从多角度射击,终于减少了溅射范围和烈度。等尿完了,我赶紧冲了冲身体,擦干之后才上了床。躺到床上之后,我就睡不着了,我在思考,为什么这种错误的尿尿方式,我现在才发现?可能是因为小时候都是穿着裤子尿,即便是溅射到身上,也察觉不了。如果一个小孩身上有毛病,父母都不说,外人也不说的话,这个坏毛病就会一直存在,伴随他很久很久。就比如我,自诩为非常自律,非常有涵养的人,然而,我却保持着这种很LOW的姿势,尿了二十多年。如果不是昨天夜里起夜尿尿,我甚至还发现不了这个坏毛病。这让我不禁联想到了最近的王校长打人事件。正常情况下,警察叔叔给出了惩罚意见之后,多半人都是会默默执行的。抗拒从严,配合从宽,这是我们一直以来的原则。然而,王校长却惊人的提出了行政复议。据坊间传闻,王校长还给了当事人二百多万,然后两人和解了。可能是,王校长觉得金钱可以摆平一切,只要给的钱到位,哪怕把你打个半死,你也得乖乖的和解。然后,王校长提出了行政复议,意思是,你警察叔叔的判决,我认为有毛病,有必要再重新商量商量,话不要轻易说,做事之前要动动脑筋哟,不要忘了我是什么身份。这要是换到明代,锦衣卫百户大人早就瞪你一眼,再问你一句“你是在教我做事吗?”可是,时至今日,大清都不在了,更没什么锦衣卫百户了。警察叔叔本着谨慎认真的态度,决定重新商量下,这个事儿,该怎么解决?还真就行政复议了。就针对这个事儿,我咨询了律师朋友,完了律师朋友说,行政复议的确是法律允许的,没毛病,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老百姓基本就别想了,除非你比窦娥还冤,否则,基本上行政复议的可能性不大。而具体到王校长为什么可以?律师朋友笑了笑,啥都没说。虽然啥都没说,但是,我感觉他保命技能肯定是拉满了。于是我,我也只能在这里呵呵,我啥都没问出来,所以,我也不能给出答案。总之吧,王校长可能跟我身上同样存在着一样的问题,我小时候希欢往坑里扫射,王校长可能从小就不缺钱,认为一切事情都可以用金钱来搞定。不管王校长的认知是否正确,但是,从我们传统的价值观来判断,法律面前,应该是人人平等的。不能因为你有钱,你就可以拥有特权,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有钱人便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金钱就成了改变世界规则的唯一标准了。到时候,资本家鱼肉百姓的刀会越磨越快,一旦失去了控制,后果不堪设想。所以,法律的威严,就在于震慑贪婪者的欲望,最大程度的保护弱小。遵纪守法,取财有道,才是一个富二代该有的素养!

山西太原,葛大爷买了27斤苹果,总共花了113元,没想到收到货后,箱子就有5斤,一看情况不对,把箱子拆开,夹层都是用水泥糊的。而店家却拒不承认,表示自己毫不知情。

平时,葛大爷是个爱吃水果的人,在街上遛弯,回家都会买点苹果,有时候如果觉得实惠的,也会一次多买点。

这天,葛大爷像往常一样遛弯,经过一家店发现苹果在做特价,27斤才113元。店家说自己就是做批发的,如果葛大爷想要,刚好最近做特价,还能免费送货上门。

本来,葛大爷还觉得27斤太多了,自己也搬不动,一听到可以免费送货上门,又算了笔账,自己买的苹果要5块钱1斤,如果在这买,比自己平时在街上买,要便宜将近20元,就欣然答应了。

于是,爽快的葛大爷,当场就付了全款,回家等着送货上门。

没过多久,店家就把苹果送来了,葛大爷一看好几大箱,觉得自己赚到了,苹果也不容易放坏,这下够自己吃几个月了。

可是没过多久,葛大爷就吃完了,心中还觉得疑惑,这么多苹果自己居然吃这么快,想着可能是因为买的多了,自己每天就吃的多,改天再去买点。

这天出门的时候,葛大爷想着,把这些箱子拿去扔掉,放在家里也占地方。

但是,没想到几个箱子还挺重,走在路上,葛大爷突然觉得不对,纸箱子怎么会这么重。

于是,他打算称一下重量,又把箱子拿回来,没有想到这一称发现,装苹果的纸箱子,居然有5斤重。

接着,葛大爷算了笔账,发现自己买的这些苹果,去掉包装,比自己以前买的都贵。但是葛大爷又想不通,纸箱子怎么这么重,于是就拿起箱子开始研究。

突然,葛大爷觉得这个箱子,好像比普通箱子要厚,好像中间夹着什么东西,于是他把夹层撕开。

令人震惊的是,箱子里面全部都是水泥,葛大爷一下明白了,这就是商家的套路,为了增重。气不过的葛大爷,找到调解员,想要去找店家要说法。

没想到,店家拒不承认,他表示自己只负责售卖,货都是直接发到客户手上,他也不知道会有这种情况。

如果早知道是这样的,自己也不会进这些货,因为自己进货价,也是按重量算的。这样算下来自己又出了钱,还失了信誉。

听到这,调解员决定去调查,周围几家店,发现都有类似的情况,于是就把这件事情向上反映,进一步调查。

但是,葛大爷觉得自己的利益受损,不管调查结果出来怎么样,反正水果是从这买的,就要让店家负责。

然而,店家也觉得自己是受害者,不愿意赔偿,况且水果都已经吃完了,最多也就是价格贵一点,如果自己还要赔偿,岂不是亏的更多,现在就想等调查结果,让葛大爷去找厂家。

最终,葛大爷完全不听店家的言论,觉得就算是厂家的问题,也是跟店家串通,为了骗消费者,他不信店家卖了这么久,一直没有发现,两人僵持不下。

1、店家明显在说谎,其作为一个长期卖水果的人,不可能不知道纸箱子的重量,因此店家已经涉嫌消费欺诈。

所谓消费欺诈,指的是故意提供不符合数量或者质量的商品,达到以次充好的目的,最终坑害消费者的权益。

根据消保法第55的规定,经营者有消费欺诈行为的,不但要赔偿原价款,还需要增加赔偿的数额,这就是所谓的退1赔3、最低赔偿500元。

增加赔偿的数额按照原商品价格的3倍计算,如果计算的总额少于500元,那么赔偿数据按照500元计算。

具体到本案,葛大爷花了113元,3倍赔偿时339元,不足500元,但是葛大爷可以要求店家赔偿500元损失。

2、同时,为了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监管部门必须对店家的行为进行处罚。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对于缺斤少两的欺诈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周围的几家店都是如此,说明该情况是十分严重的,大概率已经这样搞了一段时间。因此,可以推断出事情的严重性。

所有的违法犯罪人,一旦被抓住,都称自己是第一次。但是,市监局不但要查处现场有多少装水泥的箱子,同时还要依据商家纸箱子的进货情况,追本溯源,最终计算他们的违法数额。

对于数量较多、涉嫌金额较大,应当给予顶格罚款50万元,同时吊销营业执照,把他们彻底赶出卖家队伍。

3、提醒各位,卖东西的时候多长几个心眼,尽量不要让老人和孩子去购买路边的物品,那些流动车坑蒙拐骗,出了事也找不到人!

对此,您怎么看?

留言参与讨论。

关注@胡究法的如法炮制

多学法律少吃亏。

#头条创作挑战赛# #我与宪法40年#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儋州某文具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案情简述:经查,当事人经营标识为“滚蛋!滚珠果酱”的预包装食品60瓶、标识为“网红碰瓷(膨化食品)”40盒、标识为“男孩女孩”的预包装食品30袋。上述预食品标签不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的规定。涉案产品货值金额145元,违法所得为59元。

处理结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省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六)项的规定。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59元;3.罚款500元。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