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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 异常发票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

时间:2023-07-01 21: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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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 异常发票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

如果进项大于销项 进项税额留抵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另外还有一种处理方式是不做账务处理 留待下期继续抵扣 增值税下三级科目年末一次性结平

老师,月底增值税有留抵税额,分录怎么做结转?-会计学堂

月末进项税额小于销项税额表明本月企业需要缴纳增值税,账务处理: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月底结转增值税,怎么做会计分录?-正保会计网校-手机版

进项税自行转出后也要罚款!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苏州税三稽罚〔〕83号

常熟市***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1076344N):

经我局于8月27日至7月12日对你单位(地址:常熟市***)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税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你单位存在违法事实及处罚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及证据

在期间,因业务需要,你公司总经理王某新经朋友介绍联系做钢材生意的余某兵,向他购买不锈钢板,货物由对方派车送货上门,发票是余某兵邮寄给王某新的,取得开票方为江阴伟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3份,明细如下:(小编略)

收到发票后你公司通过网银分几次支付货款到江阴伟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2470000元。

上述发票分别于8月份、9月份入账,并抵扣税款222307.64元、136581.18元,以上发票国家税务总局江阴市税务局已证实虚开。

7月,你公司接到原国税部门通知,有9份发票为认证后失控,发票号码为21083718-21083726,于是到国税进行补充申报,补缴增值税136581.18元,并补缴滞纳金42265.99元。

你公司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之规定,所取得上述专用发票进项税额358888.82元不得抵扣,造成少缴8月增值税222307.64元,少缴9月份增值税136581.18元。

上述违法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一)询问笔录:

9月17日,对你公司总经理王某新制作的询问笔录及附件。

(二)你公司的供应商明细账及相关凭证复印件。

(三)国家税务总局江阴市税务局已证实虚开通知单。

二、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已构成偷税,决定处少缴增值税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179444.41元。

以上应缴款项共计179,444.41元。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常熟市税务局缴纳入库。到期不缴纳罚款,我局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对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我局有权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税务机关(签章)

二O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个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问题,欢迎大家交流讨论!

案例描述:一般纳税人购入汽车,起初只有简易计税项目,两年后才有一般计税收入,但是这个票一直没有勾选抵扣,近期勾选后申请留抵退税,主管要求前两年的部分进项分摊转出。但是企业主张全额抵,在合理的使用期间内,并非专用于简易。目前争执不下,各位老师觉得是分比例抵扣,还是全额?

上个月一个朋友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税刚退完就被税务机关联系上,原来有张餐饮费发票这个朋友认证抵扣了未做进项转出,接着做了税务申报表更正,进项税转出这块款又交回了税务局,所以说税务大数据功能非常强大。

#增值税年末如何结转#《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中,月末转出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时,是否可以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的发生额一并结转,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中。即,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结零。

会计司: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等专栏,这些专栏分别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借方或者贷方,不涉及月末结转。

那增值税月末如何处理呢???

案例:甲公司是做进销办公用品的企业,一般纳税人,在7月当月采购办公用品金额100万元,进项税为13万元;销售金额为150万元,销项税19.5万元,假如再没有其他进项税,也没之前的留底,请问7月的增值税会计如何核算?

采购入库:

借:库存商品1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税费进项税13万元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113万元

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169.5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15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9.5万元

月末增值税转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6.5万元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6.5万元

次月缴纳: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6.5万元

贷:银行存款 6.5万元

分析各个应交税费科目余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借方余额13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贷方余额19.5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借方余额6.5万元

这三个科目余额会每月增加的!因为每月都会产生新的发生额

如何平呢?

在年末这样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9.5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13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6.5万元

一般情况下是年末对冲即可!#会计#

金四上线,会计下岗---财务杂谈(600)

1.企业购进酒之后用于推广活动,属于进项税转出还是视同销售?

答:进项转出

2.自然人独资企业的股东承担无限责任吗?

答:税务推定承担无限责任

3.税务局提出公司有大量的外省成本费用发票,有的所谓的税收洼地开的劳务发票。公司有资金流,但还是怕风险,全部调回,还有风险吗?

答:实际上你们公司已经形成代开发票的嫌疑!

4.电梯每次采购都是为一个项目,成本用个别计价法吗?

答:可以

5.请问固定资产作为实收资本入账,不可以抵扣吗?

答:最好是对方开票给你们公司,这样增值税可以抵扣

6.保证金退还企业,如果企业不在了。是不是要退给企业法人?

答:退给企业法人,对方公司内部的债务纠纷和你们公司没有关系

7.注册金变更看哪个文件?

答:34号文件有具体规定

8.金四上线,会计要下岗吗?

答:实际上会计要不多学习,会被金四代替的趋势!

平销返利和退货等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虽然是冲减进项税额,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核算,但是在申报表填列时,要填列在附列资料(二)“二、进项税额转出额”下面的20栏“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

企业为职工购买的交通意外伤害保险抵扣了进项税要做进项税转出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年第 80 号)规定,

自 年度起,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

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但是,上述规定仅仅适用于企业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比如乘坐飞机)的人生意外保险费用。

之所以要作这样的规定,是因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

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

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因此,80 号

公告规定的交通意外险属于“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前提是“因公

出差”。但是,这类保险金额通常较小(如 20 元),几乎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除此以外,企业为员工购买的长期性质的交通意外保险,则属于“个人消费”的“人生意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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