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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省厅报备说明 财务会计制度备案附报资料

时间:2018-08-06 00: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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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省厅报备说明 财务会计制度备案附报资料

@所有人 #疫情#

全国高中低风险地区汇总表已更新,请对表组织排查(结合国务院客户端和本土疫情情况),督促报备,落实管理措施,并准确填报师生员工排查管控信息。省厅“10日内本土疫情”情况统计表随后下发。

【提示】

10月2日新增疫情地区有:

1.深圳市福田区、罗湖区、大鹏新区;

2.四川眉山市东坡区和眉山区;

3.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

4.山东省东营市;

5.黑龙江黑河嫩江市;

6.山西太原市万柏林区;

7.山西吕梁离石区;

8.云南红河州建水县;9.西安市西咸新区;

10.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

11.上海市浦东新区;

12.山西朔州市;

13.西藏拉萨市。

10月3日,截至目前新增疫情地区有:1.内蒙古满洲里、2.天津。

为了破足浴店涉黄案“假意”收受作为保护伞的同事10万元,10天后退还了却被认定受贿……这两天,民警为破案“假意受贿”一案,有了最新进展:一审他免于刑事处罚,二审却获刑一年。

这事有几点让人匪夷所思:

1,当事民警一方面应办理该案立了三等功,该案被认为是省厅十大异地用警精品案例;另一方面他却被判刑。

2,一审法院判他行贿但免于刑事处罚后,他跟当地检方都“抗议”了。

他认为不应该构成行贿,所以上诉;当地检方却认为他不应该“免于刑事处罚”,所以抗诉。

3,我之前已梳理了案中案的诸多猫腻——

首先,当事民警厉运东所破的沐足店涉黄案,是省公安厅督办后异地办案才侦破——原来“签单消费”的大悟县治安副大队长是内鬼,他常去“签单消费”,还三次向沐足店通风报信,该店法定代表人是当地退休森林警察;

邻县孝昌县治安副大队长则与女“领班”有染,并在案发后贿赂办案民警。他还被女“领班”丈夫举报到局子里。

可以说,当事民警在破案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正因如此,他被判刑,难免会给人不小的反差感。

该民警该不该因为收了后很快又退了的10万块获刑?

他自己跟当地检方各执一词。他认为这是为了破案,卸除对方心防,令其露出破绽;检方则认为他没有按程序报备。

而一审法院认定,鉴于他退还这10万元不是因自身或有关联的人和事被查出,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而是主动退还;他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未因收受该款而拖延案件办理进度和质量;其退还款项时间距离关联案件被查已有数年……这些在二审中也未被推翻。

既然如此,该不该对他定罪名、判实刑,我认为需要缜密考量,要让最终结果经得起法治检验。

“功是功,过是过”的二分法当然没问题,但要切忌用苛刻以待寒了办案者的心。

有网友就提到,足浴店涉黄卷进不少“保护伞”,当时情况并不明朗,当事民警向上汇报也怕遇上“内鬼”转头把他买了,这点得考虑进去。

无论如何,要遵循法治逻辑,不枉不纵,公正处理,要让犯错者付出代价,也别让好人寒了心。

#民警为破案“假意”收受同事10万元被判受贿#

【真假难判的奇葩情节:三等功“受贿”者,有罪吗?】3月26日,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厉运东,拨打办案人员电话说:“你们认定我在办案过程中犯受贿罪,那我这个‘犯罪分子’就不具备立三等功的资格,这个案子也不配是省厅十大异地用警精品案例。你们按程序向上级汇报,取消我的三等功。”办案人员回复:“不可能,两码事。” #民警为破案“假意”收受同事10万元被判受贿#

在这起孝感市大悟县“广平沐足”涉黄案中,主办民警厉运东荣获个人三等功。多年后,厉运东因在办案中收受十万元,当时虽已退还,仍然被认定受贿。该店依仗“保护伞”的庇护,组织妇女卖淫。他为了破案而假意受贿的说法是否成立?#孝感头条#

鉴于案件存在“保护伞”的情况,不排除收下10万的动机是为麻痹嫌疑人。钱款有无使用也可作为收受钱款的主观动机。不报备的“假意”受贿,很难界定是否为假意,不应拿自己的名誉开玩笑。虽然后续过程中及时退还,但事实是存在的,也难以取证清白。破案要讲究方式方法,但这个方法未必是最明智的。破案是组织行为,规定就是规定,很多时候,守规矩的同时也是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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