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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考公务员银监会 国家公务员银监会考试内容

时间:2019-01-31 13: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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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考公务员银监会 国家公务员银监会考试内容

【#中国银保监会开封监管分局局长夏军被查#】据中国银保监会官微消息,中国银保监会开封监管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夏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和河南省监察委员会批准,目前正接受中国银保监会河南监管局纪委纪律审查和鹤壁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夏军简历

夏军,男,汉族,1968年8月出生,河南确山人,1986年2月参加工作,199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99.05—.12 历任中国人民银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会计科副科长、金融机构监管科副科长;

.12—.12 历任中国银监会驻马店监管分局办公室副主任,财务会计科副科长、科长,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

.12—.10 中国银监会驻马店监管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10—.04 中国银保监会驻马店监管分局副处长级干部;

.04—.10 中国银保监会驻马店监管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10— 中国银保监会开封监管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个人养老金正试点,早了解早作养老规划。

个人养老金制度开始首批试点,个人应早作了解,早作规划,为养老生活多添加一份保障。

虽然个人养老金处于试点,但是由国家政策指导,长投稳增值,享税收优惠。

目前首批试点城市已公布,年缴费额度上限为12000元,税收优惠也为12000元。符合条件的可以考虑是否首批参与了。试点效果好便会大规模推广。#众说财经:寻找热爱财经的你#

个人养老金的运作方式为封闭,投资符合条件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参与人可自主选择。资金由指定的存托管银行,指导监督单位有人社局,财政局,国税局,银监会,证监会。基本安全可靠,但最终还是要看资金的实际运作应用是否成功。

个人养老金的领取方式基本与国家养老金相似,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形,可以按月,分次或一次性领取,参与人死亡,个人养老金账户中资产可以继承。

个人养老金制度类似国家养老金制度,只是商业化运作了,可以为普通人多添一份养老保障,也可以为冒险的人群增加一份老年的保障。还是很值得考虑的。

【中国银保监会河南监管局一级巡视员李焕亭接受审查调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河南省监察委员会消息:中国银保监会河南监管局一级巡视员李焕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河南省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李焕亭简历

李焕亭,男,汉族,1962年7月出生,河南禹州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98.12—.10 河南省金融系统纪检监察特派员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纪检监察员;

.10—.03 中国银监会河南监管局人事处副处长、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处级);

.03—.05 中国银监会河南监管局党委宣传部部长、机关党委副书记;

.05—.01 中国银监会河南监管局监察室主任、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

.01—.10 中国银监会河南监管局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二处处长,党委委员、副局长;

.10—.05 中国银保监会河南监管局筹备组成员,党委委员、副局长;

.05— 中国银保监会河南监管局一级巡视员。

#存款5万需收入证明?多家银行回应#

以前,银行的大方针是“存款自由,取款自由”。

从去年的3月1日起,国家银监会印发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

其中,第十条规定,金融机构为客户办理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用途。

简单的说,即,客户单笔存款5万元现金时,需要提供收入证明。

客户单笔取款5万元时,需要向银行交代清楚,这钱取出来要干嘛用。

拿不出收入证明,不给存;说不清,取钱干嘛,不让取。存款和取款都有了新的门槛,不再像以前那样自由、随便。

这样做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一条,是为了防止电信诈骗。

还更重要的一点,钱,存在银行里,就是一串数字。只有拿出来消费,流通起来,才能够真正体现他的价值。

尤其是在疫情存续的这三年,对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不小的影响。需要老百姓把钱从银行取出来去消费,对经济的回暖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受疫情的影响,大多数老百姓的收入相对减少。老百姓收紧了口袋,舍不得花钱了。

所以,通过一系列的金融手段,引导老百姓把钱从银行里拿出来消费。

但实际上,许多银行暂时并没有真正去执行这些新规定,至于其中的原因。大家认为会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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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姜丽明接受调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姜丽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和佳木斯市监委联合审查调查。

(接上条)看看建国后保险管理历程。

三、专门监管(1998-)

1.1997年11月,首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为深化金融改革、防范金融风险,会议提出实行银行、证券、保险的分业经营与分业管理;

2.1998年11月18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专司保险监管职能,从此保险监管进入专业化的新阶段。这,现代保险监管框架基本形成,有力促进了保险业的蓬勃发展,保险业的发展反过来又进一步促使保险监管不断改进。一是完善监管组织体系。从1999年底开始,保监会陆续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设立派出机构,到2001年4月,派出机构设立到位。后,为加强监管延伸,又分两批设立了13家保监分局。,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成立,统筹处理保险消费者保护事宜。二是深化监管理念。随着监管的深入推进,保险监管的目标、定位和价值经历了不断认知、逐步升华的过程,对市场与政府、监管与发展、创新与风险关系的认识不断加深,放开前端、管住后端,保险姓保、监管姓监,依法全面从严监管成为广泛共识。三是健全监管机制。在不断探索实践并参照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公司治理、偿付能力、市场行为三支柱监管框架初步形成,对保险公司实施全方位、全流程、立体化监管。在偿付能力方面,,保监会启动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工程,并于正式实施。“偿二代”是第一个基于中国国情设计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有效提升了我国保险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对中国保险业的改革与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这一时期,在两个“国十条”文件和系列监管政策的推动下,保险市场发展较快,迸发出巨大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当然,在发展过程中,保险业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对此,监管部门坚持重拳出击、持续整治,有效遏制了市场乱象。

四、协同监管(至今)

1.为切实强化金融监管,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同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批准金融委成立。作为国务院统筹协调金融稳定和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议事协调机构,金融委的成立拉开了新时代金融体制改革的大幕;

2.3月,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顺应综合经营趋势、落实功能监管和加强综合监管,按照《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要求,银监会和保监会合并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保监会的组建有利于集中整合监管资源、发挥协同效应,对于推进构建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银保监会成立后,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优化系统组织架构、充实基层监管力量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推动保险业回归本源。

建国后,特别是经过近来的努力,保险监管和保险经营的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初步形成了以保险法为核心、以保险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为主干、以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保险法律制度体系,为监管工作的有序有力推进提供了较为完整的规则依据,也为保险业的稳健发展和长足进步提供了牢靠的制度保障。

《保险法》奠定了整个保险法律制度体系的基础,是我国保险业发展和保险监管的核心制度。我国第一部《保险法》于1995年颁布实施,标志着保险业发展在实现有法可依上迈出了关键一步。《保险法》采用保险合同法与保险业法并立的立法模式,搭建了保险经营和保险监管规则的“四梁八柱”,对保险法制建设产生了深远影响。2002年,为适应加入WTO要求,《保险法》作了第一次修正。,为适应保险业改革发展和保险监管的需要,《保险法》全面修订,在经营规则、强化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进行了较大的修改。随后,分别于8月和4月进行两次修正,取消和调整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参考文献】刘福寿,我国保险监管法制建设70年:回顾与展望刘福寿,中国保险学会.10.09

【#原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姜丽明接受调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姜丽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和佳木斯市监委联合审查调查。(中纪委官网)

有网友吐槽,去银行存5万,被要求出具收入证明?储户说像在审问,很不舒服。1月底,中国人民银行等三部门联合印发了《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并于3月1日起施行。去年,央行曾发布关于存取款的新规,确实有5万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相关规定。不过在正式实行前,新规就由于“技术原因”暂缓执行。实名存款制度可行,但超过五万要这么问就大可不必了。有时一些法规的制订只考虑管理者的方便,但实行起来就很不得人心,有的甚至接近恶法,群众感觉很不舒服。银行确实有太多脱了裤子放屁的规定,不知是银行私自规定还是银监会给规定的,总之,不便于人民群众的规定都是其不作为的例证。银行不是警察,人民群众存钱不是犯罪,如果存个钱都要过审,银行是不是有点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的嫌疑呢?国家的政策本来是好的,都是执行的人把“经”念歪了,只要扎紧口袋(把流向国外的钱或物严格审查),关起门来人人发大财不好吗?只要不流向国外你管他钱从哪来的,终究肉在锅里,都还是中国人自己的,有些来源是可以说清楚但是证明不了,比如:跟个老板去谈了一笔业务分了五万元,开不了证明,证明上说什么?赠予吗?还得缴税,所以很可能就不去你们银行了;再比如摆个夜市摊,一段时间除了扫描支付以外收的现金攒了几万元,你怎么证明?这样做只能让更多的现金“关进小黑屋”或存在银行轻易不动,也不便于现金流通和消费需求,还有侵犯个人隐私之嫌,何必呢?让人人都过的自由自在一点才会增加幸福感。

【原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姜丽明被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姜丽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和佳木斯市监委联合审查调查。详情:原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姜丽明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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