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的有钱人会把房子买在哪个区域?
随着一批高价楼盘的面试,大家开始研究重庆有钱人和富人区到底在哪里。有人说渝中区,因为有来福士,也有人说渝北区。
@重庆万群哥 看来不见得。有钱人一般都是很低调的,他们买房子自有一套逻辑。
你觉得有钱人集中在哪个区?
#重庆头条##重庆身边事#
重庆,发生一起有争议的事情。女子看到某公司的招聘信息前往应聘,面试合格却被要求先培训后推荐。鬼使神差地签了合同,交了12000元培训费,公司却让女子自行找工作还不退费。(来源:上游新闻)
女子李玲称,去年11月,她看到渝中区某公司的招聘信息,学历不限,每月3000至5000元。李玲觉得自己符合条件,欣然前往进行面试。
面完之后,公司称李玲符合条件,但需要先行培训,合格之后再推荐到用人单位。之后,公司向李玲展示了两份合同,一份培训服务合同,一份就业订单合同。
就业订单合同载明了不少知名企业,还说明如果培训合格后没有被录用,公司将继续推荐。李玲见合同写得如此恳恳,便签了合同,交了培训费。
谁知道培训完成之后,公司让李玲自行找工作,并没有给她推荐工作。与李玲相同情况的还有8个人,他们跟李玲的情况一样,公司都没有给推荐工作。
后来,他们就找公司退费,但被公司拒绝。无奈之下,李玲只能向记者求助。目前,涉事公司并没有回应李玲的指控。(来源:上游新闻)
如果李玲所说属实,那么这个公司可能有点人才推荐的意思。通过发布招聘信息将有应聘需求的人找过来,然后根据这个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培训,之后再向合作单位进行推荐,使其顺利入职。
如果涉事公司实际上具备这样的资质,也与合同中列明的公司有这样的合作关系,这种运营模式倒也无可厚非。只是培训完毕之后并没有给李玲他们推荐工作,明显已经构成违约。
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所以,李玲可以选择让涉事公司继续为自己推荐工作,也就是前述规定中的继续履行。如果涉事公司无法继续推荐工作,那就得向李玲赔偿损失并返还部分培训费。之所以是部分培训费,主要还是李玲实际上享受了培训服务。
当然,如果李玲有证据认为涉事公司存在诈骗的嫌疑,完全有权利向当地警方报案,由警方就涉事公司的经营资质、合作单位及签订合同的真实意图进行调查,防止对方以培训之名骗取李玲等人的钱财。
其实,在这件事中,李玲完全可以在之前可以避免。她本来是到涉事公司面试找工作的,但面试突然变成了培训,此时的李玲就应该意识到这个公司并不是真正的用人单位,只是通过培训向合作单位介绍推荐人才。
但她认识到之后,仍然选择缴费合作,妥妥地知道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所以,如果涉事公司不存在诈骗的问题,她与涉事公司签订的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
通过这件事也提醒我们,做事之前一定要考虑好自己的目的,遇到不对劲的地方要勤加思考,不能只因对方的承诺就背离自己的初衷,要做法出现最坏后果的心理准备。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欢迎评论,感谢关注@蜗牛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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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重庆头条##女子面试交1.2万元却被公司放鸽子#
朝天门拆除了,据说是重新规划,统一打造。#重庆头条#
可是一味的拆掉真正的老建筑,去人为制造“古建筑”,这样真的是正确的吗?古建筑不是讲究要保护,要修旧如旧吗?
当年,辉煌的渝中半岛,九开八闭十七门,现在还剩下几个?
在重庆要找个好工作实在是太难了[流泪]本人下学期大四了,因为学校要求每个学生(是的,包括考研党)必须实习四个月,所以在一开始的校招上我特别的积极,和面试官线上面试了之后,终于在7月份正式入职项目文员岗位。
原本刚开始以为的文员工作是整理一下资料、报销团队的账,结果才发现它还需要跟着项目走,每周必须回公司交一次资料,然后跑到各个地方去找总包、甲方签字,比如我的这个项目在北碚,公司在渝北,也就是说我要每周从北碚跑到渝北去交资料,在从渝北跑到渝中去找人签字,最后跑来跑去又要回到北碚……原本以为每周只跑一次也不是不能接受,结果入职了之后发现每天都在跑,流的汗比我这都多,人也晒黑了一圈,晚上出门估计都看不见我了[恐惧]最重要的是不报销车费,这样跑来跑去车费都花了好几百还不报销,吃饭还得自己点外卖,终于工作了三周后我就在想着辞职了,但又想想都工作了三周必须要把工资拿到,于是在剩下的时间里我一边找工作一边求职,按理来说实习生是廉价劳动力会有很多公司招的,可是找了好两个星期,要么人家不招实习生,要么就是销售客服这些,除此之外好像就没有其它工作了,我寻思着还不如去找个兼职,然后我妈就经常跟我说实习生就不要想着赚钱,主要是积累经验。道理我都懂,可是看着那还没入账一直在出账的钱包还是想换个工作(主要还是不报销车费,这样下去一个月光是车费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