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公安局的宣传条幅标语口号:“严禁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乱停乱放”,十分醒目。在一定程度上对乱停乱放起到了一些作用,但是仅仅题三轮四轮,会让误以为两轮不在严禁范围。
亳州市公安局“严禁”口号喊得响,可是群众落实行动效果差!
看看,柴胡路电动车乱停乱放依旧:
看看,文帝路电动车乱停乱放依旧:
看看,人民路电动车乱停乱放依旧:
看看,人民东路电动车乱停乱放依旧:
看看,和平路电动车乱停乱放依旧:
看看,古泉路电动车乱停乱放依旧:
看看,三曹路电动车乱停乱放依旧:
可以说,亳州主城区电动车乱停乱放问题比较严重,与当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不相容,亳州市公安局也意识到乱停乱放严重问题了,禁令也宣传出去了,为什么没有落实好?难道是公安局警力财力不足?难道是职能上与其他单位有扯皮?真该批评。
网友认为:谁执法,谁普法;谁宣传,谁落实。公安局宣传的严禁令,应该有公安局落实才最合适。禁令要落实,必需处罚才行,没有处罚,禁令就成了没有牙齿的老虎,吓唬一阵子,吓唬不长久。狼来了喊多了,百姓就不信了,到时候没有人听禁令了。建议亳州市创建办,研究城市电动车乱停乱放问题,从职能划分和法律法规上明确治理电动车乱停乱放的责任单位,避免推诿扯皮,争取实现亳州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电动车文明规范有序停放,不能让乱停乱放耽误了亳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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