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小课堂开课啦!
今天就由鹤城消防蜀黍为大家进行课程讲解
首先第一堂课:关于社会单位的安全职责
Duang~
根据《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释义]本条是关于单位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的规定。
消防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每个单位、每个公民都随时有可能受到火灾的危害,因此,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的措施必须落实到人们的生产、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中去,才能有效地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1992年以来,公安部在全国推广天津市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的经验,取得了很好成效。实践证明,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符合我国国情,适应逐步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项行之有效的火灾预防制度。只有消防安全职责明确,才能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由于其单位的特点而容易发生火灾,或者是发生火灾后危害较大,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如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等,因而本款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这规定的“防火档案”,是指关于单位以往发生火灾情况、火灾隐患及排除办法、防火器材和设施等方面的具体记录。“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指本单位中极易引起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造成严重损失、严重后果的部位,如工厂中的油库、易燃品存放仓库等等。对于消防重点部位要做到定点、定人、定措施,并根据需要采用自动报警、灭火等技术。“防火标志”,是指禁止使用明火或者其他提醒人们注意防火的文字、图案等。
(二)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每日组织防火巡查,以及时发现并排除火灾隐患,及时扑灭突发的火灾,决不能麻痹大意,使隐患导致火灾,小火变成大灾。
(三)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广大职工的素质,增强广大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是减少火灾发生的重要环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定期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防火责任人和其他职工进行必要的消防常识和技能的培训,企业专兼职防火人员、消防设备操作控制人员和易燃易爆等某些特定岗位工种人员,必须经过消防专项培训。要不断建立和完善对在职人员的全员消防培训制度。
(四)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百密难免一疏,由于各种人为的、自然的原因,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总有发生火灾的可能,一旦发生火灾怎么办?必须要有所准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是在火灾发生时,避免和减少国家财产损失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极好办法,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认真执行,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