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上面蓝字,关注永济潮生活
信息发布、店铺入驻浏览从这进↓
6月24日11时52分,张某驾驶陕H05**9号大型普通客车沿省道238线由西向东行驶至永济市城西街道胜江家具城路口处,遇王某芳驾驶大运牌三轮摩托车在前方同向行驶左转弯,超车时双方发生交通事故,致王某芳受伤住院,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
原因分析:张某驾驶机动车遇前方车辆左转弯时超车,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王某芳无证驾驶机动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造成此事故的次要原因。 责任认定,张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芳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警提示: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朋友自觉摒弃交通陋习、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养成自觉遵守交规良好习惯,文明交通,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