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生病,子女出钱治病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如果丈母娘生病住院了,让儿子和女婿各承担一半的住院费用,作为女婿的,到底应不应该出这个钱呢?
从伦理道德上来说,确实应该出这个钱,毕竟丈母娘也是妈,作为女婿的一样有赡养她的义务,如果丈母娘家是独生女儿,想必这件事就没有这么复杂了。但是如果家里有一个儿子,并且儿子继承了全部财产,却让女婿承担一半的赡养职责,这种情况之下,女婿如果不愿意出这笔钱,似乎也是情理之中了。
1、丈母娘住院了
张先生最近遇到了一件让他糟心的事情:丈母娘生病住院了。人到了一定的年纪之后,生病住院就变得比较频繁了。虽然之前丈母娘也有过两次住院的情况,但都是比较小的问题,每次都是住个六七天就出院了,住院费什么的报销完也没有花多少钱。
那两次丈母娘住院,张先生每次去看望的时候都包了一个两千块钱的红包给丈母娘,表示慰问。但是这一次情况就有点不一样了,丈母娘因为良性肿瘤住院做切除手术,前后一共花了八万块钱,报销完自费还要花将近五万块钱。
在丈母娘住院期间,张先生还是像往常一样包了一个两千块钱的红包去医院看望了她,还给她买了鲜花和营养品,一共加起来花了将近三千块钱。
手术之后,张先生又去看望了一次,第二次没有拿钱,只是买了水果和牛奶。然而让张先生万万没想到的是,丈母娘出院后,告诉他让他和小舅子一起承担这次的住院费用,他要承担大概两万五千块钱左右。
2、矛盾的根源
张先生的老婆表示这笔钱他们应该出,虽然自己已经出嫁了,但是妈永远都是妈,这是无法改变的,自己的母亲生病了,作为女儿的理应承担治疗费用。
然而张先生却表示,这笔钱他不想拿,他当时就回敬丈母娘:”首先,在结婚的时候,已经给拿了18万块钱彩礼了,其次,老婆还有一个弟弟,你家的两套房子和其他财产都是由弟弟继承,那么作为财产的继承人,当然应该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基于这两点,张先生明确表示拒绝支付这笔住院费用。
为了这件事,张先生和老婆大吵了一架,到现在两个人还在冷战之中。
3、孝心和义务的区别
其实在这件事当中,张先生和他老婆的想法都没有错,只不过两个人的出发点不一样,张先生是从权责对等的角度出发,认为小舅子既然继承了丈母娘的全部财产,就应该履行赡养义务,住院费应该有小舅子一个人出。但是张先生老婆认为自己作为女人,也应该孝顺自己的父母。
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是就这件事来看,张先生的想法并非没有道理,但是为了家庭关系和谐,在经济情况许可的情况下,张先生可以适当承担一些住院费用。如果家里经济情况有限,也大可以和小舅子就这件事好好沟通一下。千万不能以为小事情影响了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