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各项居民医疗保障措施,增进人民福祉。昨日上午,始兴县召开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部署会。标志着始兴县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
据了解,从开始,始兴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统一提高至每人每年250元,缴费时间为9月1号至11月30号,缴费模式一是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缴费,二是以村委为单位统一参保缴费。
自今年1月1号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以平稳有序、便民利民、基本不改变参保人现有缴费渠道和提升服务为原则,充分利用税务部门和县政府现有城乡居民保险费业务经办大厅,运用信息化方式,实现城乡居民保险的参保登记、核定、签约、缴费一站式服务,减少因征收主体变化对城乡居民保险缴费业务的影响,确保我县城乡居民保险费征收平稳有序。
副县长段琪强调,今年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管职责划转税务部门的第一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多方协作配合,优化征缴流程,坚持便民、高效、平稳的原则,确保缴费任务如期完成。
▼更多精彩推荐,请关注我们▼
把时间交给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