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征收工作通知
灵活就业人员:
按照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的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和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等有关数据的通知》(冀人社字[]189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备材料
(一)参保职工(享受4050政策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就业局开具的《个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直接办理。
(二)新参保灵活就业人员(户籍不限),需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正反面印同一张A4纸,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印同一张A4纸。
2、1寸免冠照片3张。
(三)已参保人员,带身份证或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局直接办理。
二、办理流程
9月1日—12月20日(每月20日之前)正常工作日携带材料都可办理。4050人员先到就业局开具《个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再到社保局4楼办理缴费单打印,然后到税务缴费大厅缴费,交完费后把缴费单交回社保局4楼。
三、缴费基数及金额
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实施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传﹝)19号)规定,自5月1日起,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可以在全省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缴费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分为5个档次,具体缴费金额如下:
1、60%档次缴费7403.24元;
2、80%档次缴费9870.96元;
3、100%档次缴费12338.72元;
4、200%档次缴费24677.48元;
5、300%档次缴费37016.20元;
咨询电话:0312-7318400
特别提示:按现行职工养老保险政策,不允许跨年度补缴,请参保人员相互转告。
来源:涞源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