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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一起贩卖毒品案
近日,政和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贩卖毒品案。
经审理查明,1月23日,被告人王某顺将1克甲基苯丙胺(冰毒)以600元的价格卖给吸毒人员,并于4月1日在社区戒毒站被传唤到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顺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近年来,政和县人民法院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对毒品犯罪坚持零容忍,“克”不容缓。(李典)来源:时空政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