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字范文,分享全网优秀范文,学习好帮手!
2000字范文 > 【扫黑除恶】奉贤法院依法严惩恶势力和“套路贷”犯罪对5起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扫黑除恶】奉贤法院依法严惩恶势力和“套路贷”犯罪对5起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时间:2019-12-21 07:43:21

相关推荐

【扫黑除恶】奉贤法院依法严惩恶势力和“套路贷”犯罪对5起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8月28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上海奉贤法院)对5起恶势力和“套路贷”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被告人家属20余人旁听了宣判过程。集中宣判形成了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强大震慑,彰显了上海奉贤法院司法保障辖区社会和谐稳定的决心。

1

裸聊后敲诈,

这个恶势力集团犯罪就该这么判

据了解,5起案件中有1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被告人何某伙同他人,为共同实施犯罪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在菲律宾租借房屋,引诱被害人进行网络裸聊,并在拍下不雅视频后大肆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活动,被害人数达20人,涉案金额达70余万元。

法院查明,何某在该案中组织、策划和指挥同伙实施犯罪,庄某等人则在明知自己与何某共同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参与其中。由此,4人形成固定的犯罪组织,何某为首要分子,成员之间既有分工又紧密配合,纠集在一起共同实施多次犯罪。

法院依法认定何某等人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对首要分子何某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

对其他三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年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二十万二万元的罚金。

2

恶势力犯罪,

法网恢恢饶得了谁

此次集中宣判,除了有以何某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还有恶势力犯罪案件。

在2起案情相似的恶势力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均形成了相对固定的团伙。成员们纠集在一起,在本市及周边地区多处酒店、宾馆区域内,非法持续从事介绍卖淫活动,而后利用嫖客不敢报案的心态肆无忌惮地通过言语威胁、要挟手段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

2个犯罪团伙分别通过“简单粗暴”的非法手段牟得七万元和十四万元,其行为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根据犯罪团伙的上述特征和犯罪手段,认定其为恶势力犯罪

以介绍卖淫罪、敲诈勒索罪分别对2起案件中的7名被告人判处五年十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十二万元到万元的罚金。

3

套路贷”“套路”深,

法院查明必严惩

上海奉贤法院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过程中,也充分认识到“套路贷”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套路贷”披着民间借贷的外衣,但非法占有才是其真实目的。实施者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等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制造虚假给付痕迹等手段形成虚假债权债务,甚至软硬兼施进行“索债”。“套路贷”“套路”了不少被害人,损害了群众利益,危害到社会和谐稳定,因此成为法院严厉打击对象。

5起案件中,有2起案件的被告人采用“套路贷”的方式进行诈骗活动,其中1起的犯罪团伙之前因多次“套路贷”行为已被判刑,此次同时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该案中,被告人陈某等人在被害人实际到手金额为49万元的情况下签订350万的借款协议,另一被害人在实际到手金额为37.2万的情况下签订了250万的借款协议。另1起“套路贷”案件中,被告人曹某等人诱骗被害人出具虚高借条,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并通过上门索债、提起民事诉讼等手段骗取被害人钱款。

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对2起案件中的6名被告作出判决:

对陈某判处十一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六十四万元;对团伙中其他三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七年六个月九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四十万元至万元的罚金。

对另案中曹某等两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七年和五年有期徒刑,均并处罚金十万元。

上海奉贤法院在此次集中宣判的5起案件中,对所有被告人均处以实刑,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8人,重刑率达到47%。同时,对所有被告人均并处罚金刑,充分体现扫黑除恶“打财断血”的政策要求,坚决铲除其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最大限度消除其再犯可能性。

据了解,上海奉贤法院将持续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的打击力度,用扫黑除恶的实际战果促进辖区经济社会秩序稳定,保护人民安居乐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强辖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来源:奉法尚贤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