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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江苏海事局下半年船员培训与考试计划

时间:2024-05-18 16: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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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江苏海事局下半年船员培训与考试计划

为方便船员培训机构、服务机构、航运企业和广大船员安排船员培训和考试工作,现将江苏海事局下半年船员培训与考试计划予以公布。

一、海船船员岗位适任培训

(一)海船船员岗位适任培训由我局辖区培训机构组织实施,船员可根据培训计划联系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联系方式见《辖区船员培训机构联系方式》(附件1)

船长、大副、轮机长和大管轮的培训时间、地点详见《 年下半年海船船长/大副和轮机长/大管轮岗位适任培训时间安排表》(附件2)。

二、海船船员适任考试

(一) 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初考与补考全部采取计算机终端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详见《 年下半年海船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考试时间安排表》(附件3)和《 年下半年海船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考试理论补考时间安排表》(附件4)。

(二)考试对象。

1.所有符合考试资格的航海类院校在校学生。

2.按要求完成海船船员适任培训的船员。

(三)报名地点及时间。

1.船员由本人或与其签订服务协议的单位申办员通过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http://csp.)根据网上提供的期数,在系统提示的时间内报名。

2.航海院校学生毕业前初考和补考报名由院校统一组织,院校应按计划提前通过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3.航海院校自主考试科目的成绩应在我局组织的适任考试报名前通过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录入并上传,经我局考试中心确认。

三、海船船员适任评估(含补考)

在校学生适任评估(含补考)由所在院校统一报名,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评估初考由适任培训所在培训机构统一报名,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评估补考可自行选择评估时间、地点并在评估考试两周前与培训机构联系,由培训机构汇总后统一进行网上报名,时间和地点安排详见《下半年海船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评估时间安排表》(附件5)。

四、区域性海船船员适任考试

(一)南京海事局负责南京油运海培中心海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的考试评估工作;南通海事局负责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海船船员值班水手(含高级值班水手)、值班机工(含高级值班机工)及各类船员专业、特殊培训合格证的考试评估工作;镇江海事局负责南京城市交通运输学校组织的海船船员值班水手(含高级值班水手)、值班机工(含高级值班机工)及各类船员专业、特殊培训合格证的考试评估工作。其他区域性海船船员适任考试由我局考试中心负责。

(二)海船船员专业培训、特殊培训考试评估由辖区培训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开班申请,按规定开展培训,我局考试中心和相应分支局将根据开班申请安排考试和评估。海船船员值班水手、值班机工和GMDSS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详见《 年下半年GMDSS 考试评估时间安排表》(附件6)和《 年下半年值班水手/机工考试评估时间安排表》(附件7)。各有关培训机构应当按此计划安排教学和培训,如确需调整考试、评估计划,应提前20 天向负责考试的海事机构提出申请。

(三)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和培训合格证知识更新培训计划由辖区培训机构自行公布,需要参加培训的船员直接与培训机构联系。

(四)船员参加值班水手、值班机工、GMDSS 适任考试和评估补考,可根据江苏海事局 年下半年船员考试计划,直接到该期考试评估所在的培训机构进行报名并参加补考或补评估。

五、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

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及评估计划由南京海事局、镇江海事局和南通海事局根据需要制定、公布和实施。

来源:江苏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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