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车辆在异龙湖
湿地管护通道通行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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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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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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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强化异龙湖保护管理工作,提升旅游景区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云南省湿地管理条例》和《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异龙湖保护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石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禁止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在异龙湖湿地管护通道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通行须知
禁行路段:
异龙湖湿地环湖管护通道全路段(异龙湖湿地公园入口至小瑞城路段除外)。
禁行车型:
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异龙湖保护管理施工、作业车辆,执勤执法车辆除外)。
禁行时段:
全天24时。
注意:
对异龙湖环湖湿地管护通道全路段实施物理隔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破坏隔离设施
违反处罚:
异龙湖管理局、县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禁行区域通道巡查工作,对违反规定的车辆,公安交警部门将对违法驾驶人依法进行处罚并记分,对破坏隔离设施的违法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对不服从交通管理,阻碍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石屏县人民政府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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