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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创业(就业)孵化基地暨江陵县人才创新创业超市创业实体入驻条件

时间:2024-03-12 13: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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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创业(就业)孵化基地暨江陵县人才创新创业超市创业实体入驻条件

一、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实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没有取得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具有自我发展能力,孵化基地可以协助其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3、符合条件的拟创业者须有明确的、经评估可行的《创业规划书》;已创办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时间应不超过3年,上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万元;

4、负责人技术精通、管理水平高;员工有团队精神、创新精神、敬业精神及良好的职业道德。

5、创业实体属国家战略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新材料、海洋生物、信息技术,互联网+领域;符合江陵县产业规划、能耗低、无环境污染;有自主知识产权。

6、办公经营场所在创业孵化基地内,接受创业孵化基地的统一管理。

二、申请入驻孵化基地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入驻实体的创业规划书;

2、创业实体入驻申请表(江陵县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

3、创业实体入驻协议(江陵县创业孵化基地入孵合同);

4、入驻实体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5、入驻实体法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6、入驻实体吸纳人员花名册及劳动合同或见习合同(加盖企业公章);

7、入驻实体每年纳税证明材料;

三、办理程序:

1、申请入驻孵化基地的实体向孵化基地提出申请,再由孵化基地向人才中心提交申请所需材料;

2、人才中心审核后由孵化基地与入驻实体签订入驻协议。

3、入驻实体享受江陵县创业就业孵化基地有关优惠政策;

江陵县创业孵化基地(人才超市)由江陵县政府主导,在“县双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创业创新扶持工作,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江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具体实施。县政府根据“双创”工作需要,每年统筹安排不少于500万元的创业创新专项扶持资金用于全县“双创”工作的开展。

服务理念双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四扶:项目扶持、金融扶持、技术扶持、就业扶持

五服:场地服务、培训服务、咨询服务、指导服务、工商注册服务

六免:免房租、免水费、免电费、免税收、免培训、免门槛。

入驻咨询:座机0716-4727919、手机18986151488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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