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人民养护院招聘公告
因养护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护士两名、护工五名,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一、护士任职条件
热爱护理工作,医德医风良好,吃苦耐劳,有团结协作精神。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
二、护工任职条件
年龄30-50岁,男女不限,亲和力强、富有爱心、身体健康、热爱养老护理工作,有护工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三、试用期及待遇
试用期两个月,通过试用期考核正式录用。提供工作餐,具体福利及薪资待遇面议。
四、报名联系电话及地址
袁主任:0533-2184903;
17605339314
地址:张店区金晶大道与洪沟路交叉路口往东200米,张店区人民医院南院区五楼养护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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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张店区洪沟路2号
乘车路线:122、123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