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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别人发消息也会被拘留?今日,读本妹从丽江市公安局获悉,违法嫌疑人李某因多次发送信息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被玉龙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事由
用短信发送侮辱、骚扰信息40余条影响他人正常生活6、7月期间,违法嫌疑人李某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先后发送49条信息,对王某进行侮辱和骚扰,李某的行为严重影响了王某的正常生活。
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经查证,违法嫌疑人李某对自己利用手机短信骚扰王某的违法事实如实陈述。
目前,李某已被依法处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提醒
信息不是你想发,想发就能发针对上述事实,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信息不是你想发,想发就能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第四十二条第五项明确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它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伍佰元以下罚款。
某些喜欢做这些事情的人要注意了哦!
(文中图片来源于网络)
丽江读本全媒体记者孟通报道
编辑:杨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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