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单位
湖北省体育局
二、主办单位
湖北省体育局网球运动管理中心
三、承办单位
湖北省网球协会
四、协办单位
孝感市文化和旅游局
孝感市市网球协会
武汉奥华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五、时间、地点及签位
时间:9月14日-15日
地点:孝感市体育中心
签位:各项目24签
六、竞赛项目
1.比赛设男子青年双打、青年混双、常青男子双打、常青混合双打、常乐男子双打、常乐混合双打6个项目。
2.各分站赛承办单位可因地制宜增设当地所需的非固定比赛项目,但须提前报本项目竞委会核准。
七、参加对象
湖北省范围内业余网球爱好者
八、参加办法
(一)分站赛承办赛区(本地区)每个项目不得超过16对选手报名,若承办赛区其他城市签位不满,则由承办方本地选手递补签位,若赛区本地签位不满,则由其他地区选手递补签位。
(二)总决赛参赛签位
总决赛每个项目共设16个签位,具体名额如下:三个分站赛的前四名,共计12对选手,其余四个签位由本项目竞委会发放外卡。
(三)年终总决赛
1.运动员在分站赛获得总决赛资格后,不得参加其他分站赛,如获得总决赛资格的队员弃权,在本分站赛参赛选手中依次递补。
2.获得总决赛资格的选手如要换人,只能在参加各分站赛的选手中配对。
(四)参赛选手在每站赛事中不得兼项。
(五)参赛选手必须经医疗机构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比赛,并亲笔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
(六)本项目竞会将对各分站赛参选手进行赛前资格审核。
九、竞赛办法
(一)每站比赛分2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为淘汰赛。循环赛的名次按获胜次数多少决定。如2人(对)相同,则按相互间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如3人(对)或3人(对)以上相同,则依次按小组赛中全部比赛的胜局百分率、胜分百分率的高低决定。如仍相同,则采用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二)所有比赛均采用6局先胜制无占先和平局决胜制(抢7)。
(三)如遇天气影响,裁判长有权调整赛制。采用中国网球协会最新的《网球规则》。
(四)业余选手资格认定按照中国网球协会《业余选手身份认定规则(版)》执行,因参赛选手资格不符,舞弊参赛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参赛选手个人自行承担。
(五)分组、种子与抽签:
各分站赛不设种子,所有分组和淘汰赛均随机抽签进行。总决赛按分站赛或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种子位置,数量由本项目竞委会决定。
(六)项目组别设置(按居民身份证年份计算):
1.青年男双:选手年龄23岁及以上(包含23岁)
2.青年混双:选手年龄23岁及以上(包含23岁)
3.常青男双:选手年龄35岁及以上(包含35岁)
4.常青混双:选手年龄35岁及以上(包含35岁)
5.常乐男双:选手年龄50岁及以上(包含50岁)
6.常乐混双:选手年龄50岁及以上(包含50岁)
(七)参赛年龄计算方法:减去出生年份,取整数值即为实际年龄(不计月份),双方年龄必须都满足所参赛组别最小年龄值,年龄大的选手可以参加年龄小的组别,年龄小的选手不可参加年龄大的组别。
(八)参赛选手不可兼项。
十、报名及报到
1.报名联系人电话:
孝感站
联 系 人:宋奥博
联系电话:13437173713(微信同号)
2.请报名选手报名后添加微信进入孝感站联络群。
3.报名选手请提供姓名+身份证号+参赛组别的形式。
4.修改和取消报名:报名后如需修改或取消报名,应在取消报名截止时间前操作完毕。
十一、录取名次、奖励及处罚办法
(一)录取:项目超过五对(包含五对)取前四名,项目报名人数不足四对则取消该项目及奖励。
(二)奖励:超过五对取每项目前四名颁发奖品及奖杯。
(二)处罚:参赛选手如有违反行为准则,使用警告、罚分、罚局、乃至取消比赛资格的处罚规则,情节严重者将予以禁赛。
十二、比赛用球
使用冠群网球;每场比赛使用2个新球。
十三、投诉
(一)如对参赛选手资格有异议,应向本项目竞委会递交详细书面证明材料及500元投诉费进行投诉,本项目竞委会方受理进行核查,投诉成功后投诉费退还;否则投诉费不予退还。
(二)为维护竞赛编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参赛选手资格问题进行投诉的截止时间为第二阶淘汰赛开始前,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十四、仲裁、资格审查、裁判长、裁判员
(一)本项目成立仲裁委员会、资格审查小组,其成员由竞委会选派,裁判长由竞委会指派,竞委会派出若干名裁判员,不足裁判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仲裁委员或裁判长有权检查参赛选手的有效证件。
十五、其他
(一)医疗服务:承办单位必须在比赛现场安排有资质的医生处理参赛选手的伤病,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参赛费用:参赛选手自行负担参赛期间的交通和食宿费用。承办单位将尽可能为参赛选手提供优惠的酒店及餐饮价格,详见各分站赛补充通知。
(三)本项目竞委会是解释本规程唯一机构,有权对本规程进行调整,规程版本以每站比赛前公布的为准。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