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不断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提高食堂管理质量,完善食堂服务功能,有效控制学校食堂饭菜价格,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制订招标方案如下:
01
项目综合说明:
1.招标类别:大米、水果、猪肉、牛肉、鸡肉、豆制品、草鸡蛋、淡水鱼、虾等食堂主副食品。
2.供货时间:9月——1月。
3.资质要求:投标单位(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必须具有实体店铺或者摊位。
4.质量要求: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5.本次招标分几个大类(详见一、项目综合说明第一条),除超市外一个投标方只可投其中的一类,多投无效。
6.中标后,为保证食品安全,中标方不得转包和非法分包,一经发现立刻终止合同,并没收保证金。
7.由于中标方原因不能及时送货的,每拖延一次罚款500元。
02
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本项目根据下列采购内容、要求自主报价。
(一)大米
1.所提供的米必须符合相关行业要求及中标样品标准;提供商品来源、生产厂商的相关资格证书等。
2.每家投标单位来投标时提供每斤单价2.60元的大米2斤,现场蒸煮判定质量。
3.中标单位(人)必须按招标方的要求数量,按时送至招标方食堂仓库。
(二)猪肉、牛肉
1.所提供的肉类肉品必须是当天屠宰的新鲜肉品、无异味,并提供防疫部门的检疫证书,肉品溯源单等相应单据等。
2.中标单位(人)必须按招标方的要求品种,将所需品种整块送至招标方食堂,小排骨的整匹长度不得低于45公分,切块、碎肉必须按招标方的要求在招标方食堂现场加工。
(三)鸡肉
1.所提供的鸡肉,必须是当天屠宰的新鲜肉品,并提供防疫部门的肉食品检疫证书,肉品溯源单等相应单据等。
2.中标单位(人)必须按招标方的规格要求供货,将所需品种送至招标方食堂。
(四)豆制品
1.所提供的豆制品必须保证是经过卫生部门检验合格且新鲜无任何质量问题的豆制品并提供溯源单等相应单据等。
2.中标单位(人)必须按招标方的要求品种、数量,按招标方规定时间送至招标方食堂,并及时处理配送的筐子,保证食堂环境整洁。
(五)蛋类
1.所提供的草鸡蛋必须保证是经过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合格且新鲜无任何质量问题的鸡蛋并提供蛋品溯源单等相应单据等。
2.中标单位(人)必须按招标方的要求品种、数量,按招标方规定时间送至招标方食堂,并及时处理配送鸡蛋的筐子,保证食堂环境整洁。
(六)淡水鱼
1.所提供的淡水鱼类,必须保证是新鲜无任何质量问题的安全产品。
2.中标单位(人)必须按招标方的要求品种、数量,按时送至招标方食堂,对需要粗加工处理的按招标方的要求在招标方食堂现场加工,并保证食堂环境整洁。
(七)虾类
1.所提供的虾必须保证是新鲜无任何质量问题的安全产品。
2.中标单位(人)必须按招标方的要求品种、数量,按时送至招标方食堂,对需要粗加工处理的按招标方的要求在招标方食堂现场加工,并保证食堂环境整洁。
(八)水果类
1.所提供的水果虾必须保证是新鲜无任何质量问题的安全产品。
2.中标单位(人)必须按招标方的要求品种、数量,按时送至招标方食堂,并及时处理配送水果的筐子,保证食堂环境整洁。
03
其他说明:
1.供货质量要求:按食品卫生标准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扣除供货方保证金的20%—100%,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2.禁止中标单位(人)提供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异常,含有毒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如:无QS标志、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等)。
3.货款支付方法:每月结算一次,实行转账支付,中标单位(人)须提供相应帐号和开户行名称。
4. 供货期内,价格按照合同约定。
5. 中标单位(人)不得转包和非法分包,否则招标方有权终止购销关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人)承担。
6.中标单位(人)接到招标方的送货通知后,于次日7:10前将货送达招标方食堂;如不要求7:10前送到的,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7.运输及洗切费用均已包含在报价内。
8.所有与安全有关的事项及费用均已包含在报价内,招标方不再承担任何安全方面的费用。
04
投标须知:
1.投标要求:
a.投标方须带齐相关证书原件。是单位的,还需随带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是个人的,还需带身份证原件。
b.投标单位必须按本招标文件填写投标承诺书,提出合理的投标报价。
c.投标方在投标前交投标保证金贰仟元(2000.00),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方投标保证金转为送货保证金、证书保证金、食品卫生安全保证金,不计息。
2.时间、地点安排
投标时间:8月 26 日下午14:00前
开标时间:8月 26日下午14:00
开标地点:海门市直机关幼儿园二楼会议室
3.注意事项
a.开标时,不带证书或证书不全的,将取消投标资格。无论投标过程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的全部费用。
b.本招标方案和投标承诺书构成中标方与招标方的实际购销合同意向,然后双方签订合同。
c.盖有招标单位骑缝公章的招标方案为有效方案,否则为无效方案。
05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招投标有关规定办理。本方案的解释权归海门市直机关幼儿园。
招标单位:海门市直机关幼儿园
联 系 人:袁老师 13912898417
杨老师 13814697586
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