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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小二君从沈阳自然资源管理局官网获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皇姑区43中学南地块用地性质调整进行批前公示。
该地块位于皇姑区长江街控规单元,该控规单元于4月获得了市政府批准,现就规划调整事宜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自8月14日至9月12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咨询电话:86216100(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皇姑分局)。
2.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皇姑分局收,邮编:11003。
3.电子邮件:ghk305@(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皇姑分局)。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8月14日
规划简要内容:
一、单元范围:东至黄河南大街,西至怒江街,南至长大铁路,北至新开河,单元总面积约5.8平方公里。
二、地块范围:东至金沙江街,南至珠江五校用地界线,北、西至用地界线,占地面积约1400平方米。
三、调整方案:按皇姑区政府申请,对43中学南地块用地性质进行调整。调整方案为将教育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新选址岐山一校乐真校区东地块由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教育用地。
四、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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