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字范文,分享全网优秀范文,学习好帮手!
2000字范文 > 南宁“3.24”持枪抢劫金店案被告人犯抢劫罪 被判八年零五个月

南宁“3.24”持枪抢劫金店案被告人犯抢劫罪 被判八年零五个月

时间:2023-11-16 20:02:20

相关推荐

南宁“3.24”持枪抢劫金店案被告人犯抢劫罪 被判八年零五个月

今年3月24日晚上8点半,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蒲津路一家金六福珠宝店发生劫案,《新闻在线》也进行了报道。当时,一名男子手持一支气枪,对店员进行暴力威胁,并抢走柜台内的一批黄金饰品。昨天(12日),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就对这起案件进行一审宣判。

新闻回顾》》

现场监控曝光!南宁昨夜一男子持枪状物抢劫金店,警方正全力追捕中!

抓住了!南宁警方迅速抓获邕宁区某珠宝店抢劫案件嫌疑人

当时,被告人罗某抢走柜台内的一批黄金饰品,随后逃之夭夭。经鉴定,被抢的黄金饰品价值人民币179047元。而在案发后第二天,也就是今年3月25日晚上7点,罗某在家属的劝说下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被抢的黄金饰品已全部被追缴并退还给被害人。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威胁方法持枪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罗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对此,罗某也当庭认罪。

被告人 罗某:我会在服刑期间,痛改前非,认真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回归家庭。

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罗某犯抢劫罪成立,法院当庭宣判。

现场宣判 :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宣判完毕。

《新闻在线》送礼啦!

今年是广西新闻频道成立5周年,中秋节快到了,

《新闻在线》给大家送节日礼物啦!

只要您在节目直播过程中,拍摄您和电视上主持人的合影,发送到“新闻在线”微信公众号或者“广西新闻频道”微信公众号,就有机会赢取由好友缘酒家送出的价值100元茶市代金券、价值100元饭市代金券和节日定制款好友缘月饼礼包。我们每晚将抽出五位幸运观众,中奖名单将在第二天节目直播中公布。

记者 | 廖伟生 王继斌

编辑| 蒙宛若

责编 | 兰俊

广西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新媒体出品

更多新闻资讯,关注新闻频道微信推送

这些内容也值得读 戳开看看吧

一位农业科学家的泥土情怀——记广西农业科学院粉垄耕作技术发明人韦本辉

心疼更是心急!“桃界新宠”却使果农血本无归,到底谁能帮帮他们?

夏日炎炎,遮阳伞上的“抗UV”标志你读懂了吗?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