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点上方↑『掌上乌兰察布』即可免费订阅。
巴掌说
近日,李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车沿省道S105线由东向西行驶与前方同方向王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车追尾碰撞,致刘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中,驾车人刘某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首款及第四十三条首款之规定,过错严重,应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中,驾车人张某无此事故责任。
事故处理情况:驾驶员李某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条,《内蒙古实施办法》第五十九条第十三项以及第五十八条第十项记2分,罚款150元。
事后了解到,驾驶员李某与驾驶员王某为同一车队,因中午一起吃完饭就出发赶往鄂尔多斯,路途中犯困,精力不集中导致对道路前方交通情况观察不足不够,与前车追尾碰撞,造成人员受伤及车辆受损,目前刘某还在观察治疗中。
察右后旗交管大队提醒广大司机们:切勿疲劳驾驶,保证出行安全。
▍综合编辑:掌上乌兰察布
▍内容来源:察右后旗交警大队